有风飘过

三七二一  

               

                      三七二一

               一

  连着两个多星期了,每天晚上我都能收到一通奇怪的电话。电话里没人说话,只是不停的放着一首歌的录音,很古老的一首歌。

  直到现在,我仍不知道那首歌的名字。

  唱这首歌的是一个女人,她唱的很伤感,嗓音间透着一股浓浓的忧伤。这样歌声在午夜响起,让人不得不产生极强的恐惧,以致连梦都是恶梦。

  为此,我换过几次电话号码,但都没有用,那人太神通广大了,无论我换什么号她都能轻松的查出。于是我开始怀疑,她不是在电信局工作就是在保密局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才符合常理。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她也许就是生活在我身边的某个人。既有可能是每天早晨来送报纸的邮递员,也有可能是对门那总是去买剩菜的邻居,还有可能是经常厚着脸皮上门推销保险的推销员……

  不管她从事什么工作,她都一定非常敬业。因为只要在家,我就总能在午夜准时听到那首歌,那么苍桑那么伤感的那首老歌。听着心碎。

  我始终没法搞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始终没法搞明白唱这歌的女人到底是谁。

  做为抗议,我一遍一遍的冲电话里喊:你是不是打错了?

  做为回答,在歌声的最后,那个声音会说:没错,打的就是你。

                二

 

  早晨起床需要两个小时始或者更长,洗脸刷牙吃早饭需二个小时或者更长,中午凑份子去饭馆吃饭需要二个小时或者更长分钟,跟漂亮女同事犯贫斗嘴需要两个小时或者更长,跟好色男同事研究晚上怎么过需要两个小时或者更长……

  下班后拉电锁门需要一分钟,从二十四楼的办公室窜到一楼大厅需要一分钟,再从一楼大厅坐上去酒吧或啤酒屋的出租车也需要一分钟……

  这就是我的做息时间表。列这个表有一个前题,是一个时间范围,指的是开工资后的十天之内。只有在这段时间里,我的钱包才能有模有样。也只有在这段时间里,我才会容易快乐容易兴奋容易激动。只要有钞票的支持,日子就会过得很愉快。对我而言,这似乎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

  十天一过,钱包会越来越轻飘,我也会越来越安静。

  我安静的待在家里,守在电脑前,漫步于网络间。我上网所用的帐号是单位里的,不用交费。电话费是单位报销,也不用交费。

  没钱之后,我只能做这些为娱乐自己。所以,也可能这么说:我之所以能成为网虫全是被钱逼的。

 

                三

  深夜。我又一次揣着鼓鼓的钱包来到“东都”迪厅。

  在这里,我碰到了很多同事,几乎是白天上班的全部人马。今天下午刚开了薪水。大家都喜欢这里。喜欢的原因大同小异,有的因为这里不要门票不设最低消费,有的因为这里靓妞儿多而且多是单身,等等。舞厅里的人很多,年纪也都差不多,大的二十七八岁,小的十七八岁数。年龄的接近使大家很容易就会因为一点屁事成为一见如故的朋友,也同样会因为一点屁事成为恨之入骨见面就抽刀的仇人。

  大厅里的舞曲激昂而富有冲击力,很多人在舞池里没完没了的扭头晃脑,让长发在身后放肆的甩来甩去。他们有的刚刚吃了摇头丸,有的刚刚喝了同样功能的“止咳糖浆”,而有的既没吃什么也没喝什么,乱甩头只是为了装酷瞎凑热闹。

  不管怎样,在舞池里只要不摇头晃脑就是一项极为可耻的行为,反之则一项极为时髦的举动。这已经成了迪厅里一条人人都知道的定理。

  并不喜欢没事找事的在舞厅里瞎蹦乱踩,这种纯粹以出汗为主要的发泄形式在似我这种过惯了夜生活的夜猫子眼里,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我们没完没了的泡夜只是为了某种心理上的放松,之所以要说“某种”,那是因为自己心里也没法确定那是怎么的一种心理。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如果每天都准时回家准时睡觉,那便会被相同年龄段的别人看成不正常。别的不说,想找一个既时髦又漂亮的女朋友便是痴心妄想。

  在我眼里,那些追求时髦的姑娘是对此深恶痛绝的。但凡对此略有垂青的,不是老古董便是丑得惨不妒忌睹的恐龙。关于这一点,我有上百个例子可以对此做出极有说服力的证明。。

  迪厅里有很多以推销药品为生的少男少女,他们不仅推销,也自己吸食。他们瞪着一双双空洞而迷茫的眼睛,在舞厅里左摇右晃,但显然不是跳舞。他们的模样大同小异,一律两眼呆滞,表情僵硬。他们兴奋的神精已经迟缓,需要药品的刺激才能重新唤醒那种记忆。

  在这种氛围的舞厅里蹦迪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丹芙。

  半年之前,她是这家迪厅里最出色的领舞者。我每天都能欣赏到她性感迷人的身段在领舞台上劲情放纵。她的舞很有冲击力,举手投足间似乎有使不完的劲。她很丰满,丰满得几乎要算是胖。但她胖得很好看,在舞厅里左摇右摆都透出一阵阵的青春潮气。又或是一种性感。总之,她能唤起大多数有着正常品味的男人的好感。

  不言而喻,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不停的去那家舞厅的原因其实是为了她。我丝毫不怀疑,她的身上具有毒品的某些特征,我几乎都对她的性感上了瘾。她很会制造性感。因此她的衣着总是那么单薄,冬天也不例外。她一年四季都穿一条皮制短裤,露着两条丰满且极具有诱惑功能的大腿。她总穿着黑色的丝袜,从来没见她换过。

  她很现实。现实得让人觉得她可怕。她常说,没什么绝对的好人,只要放到合适的环境里,每个人的表现都一样。即使你再有君子风度,饿到你两眼发花,你也会为一碗面条扔掉你的纯洁。

  第一次听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刚领了薪水,钱包的鼓涨使我显得很自信。她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正坐在对面的转椅上。她的头发很短,比我的还要短。她看着我说,请我喝杯酒吧。她的眼睛很有质感,眼圈很蓝,但蓝得并不真实。

我说你要吧,我付账。她朝我笑了笑,她的牙齿不整齐,但并不影响她的美丽。

  她喝酒显然是行家,要的那杯酒是吧台上最贵的,酒杯上搭的小雨伞也是最漂亮的。她把酒杯在手中把玩着,不知不觉中酒杯就成了空的。她把酒杯放下,继续朝我笑,说酒很好,很纯很香,钱没白花,你人也不错,想跟我睡觉吗?

  我顺理成章的问代价是什么。这是人的本能反应,就象到饭店点菜时要先看价钱一样。没这种反应的人只有两种,一是傻冒,二是大款。

  她伸出几个指头在我眼前比划了一下,说美金港币都行,汇率参照当天的牌价。

  她的指头很多,能伸出来的都伸出来了,于是我摇头,说没兴趣,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就行了。

  她骂了一句,说你真没劲,烂肉煮不出香汤,看你架式挺酷,可时髦半截,真够现的!她说的是普通话,很纯正的发音,声音很好听,既使骂人的脏话说出来也别有一翻味道。

  看着她一脸理直气壮的样子,我倒觉得象是做了什么错事。细细想来,这很好笑。我们就象两个正在商量着去做什么游戏的少年,提前退出的那一方注定是要受到指责的。

  她抬手把杯子推给吧台的服务员,说再来一杯,还是他付帐。她说这话的时候,连看都不看我,就跟我欠她的一样。

  她的语气很坦然,坦然得让我都不敢看她,就跟真的欠她的一样。

  她的酒量很大,嗓子也挑剔,而且眼神以及计算能力也很好,没用半个小时就喝了六杯最贵的洋酒,服务员一算帐,正好等于我的钱包。这下我急了,跟服务员说我拒付,这女人我跟本就不认识,凭什么要我来替她付这酒钱。我们萍水相逢,别的都行,可钱这玩意不是闹着玩的,在它面前大家都不是傻子。

  服务员很有经验,也不跟我吵,等我把能想起来的理由都说完之后,他开始摆他的原则,他说别的不管,他只管收钱,他不认人,只认钱。所以,这钱谁给都行;所以,这钱不给,谁都不行。

  他的态度很明朗,似乎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丝毫就不把我放在眼里。

  瞅着他那瘦小的身躯,我不得不差生巨大的怀疑,于是抬眼四望,结果很容易的就找到了他有持无恐的理由:在酒吧阴暗的一角,正有几个膀大腰圆纹龙刺虎的汉子正在虎视眈眈盯着我,跃跃欲试。

  我没再跟他争论什么,很痛快的就掏空了的钱包。在付账的过程中,我已经把她当成了他们一伙的。在我看来,她顺理正章的应该是一个托,喝下去的那六杯洋酒也许仅仅就是六杯可乐,或者是更次的饮料。总之,她参与了洗劫我钱包的全过程。

  这还没完,她用醉意朦胧的眼睛盯着我,说你跟我回家吧,省得让你亏了,妈的,不就那么点钱嘛,花了你能死是怎么的?。

  我说今天认栽了,这酒就当是请你喝的,以后井水不犯河水,大家自己喝自己的。

  她的身体开始摇摇晃晃,然后她冲我骂,你眼瞎是不是?没看我喝醉了,过来扶我呀。

  她的语气一点没变,仍是那种极为难道的坦然,似乎根本就没把我当外人。这让我很害怕,于是我说了一大堆话,具体意思是我钱包都空了,再榨也榨不出钱来了。

  她朝我骂,她骂起人来相当专业,又狠又毒,一口气骂了五六分钟,没一句重样的。这下可把我骂急了,于是我也豁出去了,索性跟对骂了起来。

  我们从夜总会骂到大街上,又从大街上骂到她家,直至骂到她的床上……

  就这么着,我们熟悉了。是在骂声中相互熟悉的,包括心理和生理的熟悉。

 

              四

  在很多人眼里,夜总会就象是一个装修豪华的公共厕所。拥有各种需求的人们在厕所里左右摇摆,各取所需。释放、发泄、供求都在这里得到和谐的统一。

  我并不常去夜总会。钱包不允许。

  我从来不存钱,每月有多少就花多少。这个习惯使得我跟钱就象有仇似的,只要钱包里有,就总惦记着,一天花不完,一天就睡不踏实,总做梦。

  还好,上网不用花钱,只需要时间。只要有时间,网上也能找到快乐。所以,我自然而然的成了一个网虫。

  我收藏了很多姑娘的照片。我有这个爱好,每碰到一个姑娘,我就要想法设法跟她照上几张照片,此举并没有什么阴险的目的,只不过是想把它变为日后回忆的证据。

  她们中的一半是在夜总会里认识,另一半是在网上认识。她们的照片都很漂亮,即使本人并不漂亮。

  丹芙在里面是最出色的一个姑娘,很长时间之后我一直这么认为。拍跟她的合影时,我们刚喝了点,以致她的脸显得出奇得红。那是个夏天,或者是秋天,我是根据我们所穿的衣着来判断季节的。照片上我们的衣着都很单薄,因而她显得很性感。她依在我怀里,两只眼睛惹有所思的盯着镜头,那种表情很古怪,不是放荡,不是清纯,也不是迷茫……

  我始终不知道她那种表情是因何而出,就象著名的蒙纳莉莎的笑容一样让人摸不清头脑。这也正是这张照片在我回忆里异常清晰的主要原因。

  我一直坚持着认为自己是丹芙的老师,因为我教会她了很多,网络上一切都是我教的。例如泥巴,例如ICQ,例如BBS,等等。

  她属于那种天生就适合在网络中生存的人。关于这一点,单看她的手就能明白。她的手长得圆润饱满,握起来象极了鼠标。没有多长时间,她就可以用乱七八糟的英文跟外国人对骂,也可以用纯正的网络语言跟陌生网友谈情说爱,甚至可以整天泡在网上没完没了的打游戏……

  于是,她理所应当的成为了网虫。

             五

  我坐在电视塔顶端自动的旋转餐厅里,端着一杯要价30块钱打折以后是25块钱的啤酒,焦急的等待着。我在等一个网友,严格的说,她算不上是一个网友,仅仅是一个学会了上网的熟人而已。

  青岛的电视塔很高,据说高度在全世界也能排上个名次。待在那么高的地方看着脚下的城市在夜晚的灯光衬托下变得五光十色,心里很是害怕。我有惧高症,这一点我刚刚才知道。

  点点寒星似乎是瞬间就冒出来一样,迅速的让人根本无暇考虑星星出现的方位与动机。它为什么挂在星空,有什么原因,又有什么理由?用现代的话说,它们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句话我很喜欢用,尽管听起来有些故做高雅,似是而非。

  我到这里来的目的是很明显的。我是来寻找快乐的。我所说的“快乐”指的是用钞票可以换到的那种快乐。也许,这种快乐也可以叫做“剌激”。

  这几天我总是做梦。梦境里总会出现一条幽暗的小路,那条路上总是静悄悄的,除我之外再没有别人。路两旁是高高的松树,高高大大,把阳光完全遮挡。我在昏暗的松林间漫步,象是在寻找什么,但一路找下去,总没有任何发现。

我不停地找,不停的翻,一次次的从满头大汗中醒来。

  我在寻找一件极为重要的东西。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一直都没找到。这也是毫无疑问的。

  每次酒后,我都会从梦境中拐到这片空地,这似乎已成为我酒后的一种发泄方式,也是我的灵魂通道。只是我从来没有走到过终点,开始时我能走十米、二十米,随着酒量的不断增大,我能走一千米,二千米,但直到走到梦醒,这条路仍在幽长的延伸,我总是无力到达终点。

  那条路的周围永远是那么安静,安静地没有一丝杂音,连风都不从那里吹过。

  丹芙的影子总在这条路的周围晃,晃得既真实又模糊,使我常常弄不明白自己是生活在真实中还是在梦幻里。

  我和丹芙的故事是应该是在午夜发生的。对现在的我而言,午夜似乎已成为一种条件反射。一到午夜我就会想起她,想起她那性感迷人的躯体,也想起夜总会里那灯红酒绿的场面。

  我们约的是这个时间,这个地址。

  她没迟到,是我早来了。

  这一次的约会完全是通过网络完成的。她的电话打不通,手机也打不通。最后我只能采取网络这种形式与她取得联系。

  我以一个陌生网友的身份,没死没活的跟她狂聊了一个多星期,她才答应与我见面。在网上我们说的好好的:去看落日。去喝啤酒。AA制。

  可她见到我就骂,妈的,怎么是你呀?

  然后我们在餐厅里默默对视着。她一点没变,依旧穿着皮制短裤,眼圈依旧很蓝,蓝得依旧很不真实。

  我说好久没见了。

  她说是呀,你怎么不去“东都”了?这阵子一直没碰到你。

  我说钱包都空了,还拿什么去?那地方你又不是不知道,认钱不认人。

  她叹了一口气说,你没钱我还来找你干什么?真是吃饱撑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也只认钱不认人。

  我说钱包再空,请你喝酒的钱还是有的。现在这年月,没钱谁敢往酒店里跑?不让服务员吓死,也得让厨师打死。

  她笑笑说那好,然后扭头就叫服务员,小姐,给来一瓶路易十三……

  话音未落,我就已经捂住了她的嘴,然后忙不及的跟兴冲冲赶来的激动得两眼放光的小姐解释,高了,高了,我们都喝高了,酒是坚决不要了,来两瓶饮料。

  小姐看看我们,然后悻悻而去。

  她摇头。说宁可干坐着也不喝饮料,饮料不够刺激。

  于是我只好领她到栈桥旁边一家叫做“沉船在午夜”的酒吧,这家酒吧在青岛当地极为著名,著名的原因是这家的酒比别的酒吧要便宜很多,而且货真价实,从不兑水。另外,这家酒吧的音响非常棒,据说是正宗的进口货,用美金买的。

  酒吧的服务小姐给我们推荐一种中文发音叫“太亏了”的洋酒。我们把这种酒兑上雪碧,然后盖上纸盖,猛烈的向下撞击,趁着酒精散发出的强烈泡沫将之一饮而尽。酒香与雪碧的甜意混合在一起,显得很特别。

  这是我第一次喝这种酒。对我而言,乐趣要大于酒清本身。对她而言,酒精要大于乐趣本身。

  我们都醉了,然后去酒店开房间做了酒醉后应该做的事。

  对此,大家都很坦然,也很熟悉,甚至都有些迫不及待。酒醉对我们而言似乎更象是一个借口,一个彼此亲热互相温暖的游戏。

  这是很久之后重新欣赏到她性感的身躯。有种鸳梦重温的感觉。很美妙,很剌激,也很让人失落。

              六

  我常想。我完全有理由把电话线拔了。这样自己就能睡一个安静觉。

  可我始终没那么做。因为好奇。我想看看那人究竟想干什么,她不可能没完没了的打电话就是为了找一个音乐爱好者,更不可能认为我就是那个音乐爱好者。

  我总在跟自己打赌,她今天晚上肯定不会打来了。老虎也有打呼噜的时候,何况是她。

  可每次我都输。她的歌声总能在深夜里准时唱响。听得越久,我对她就越佩服。她真是有毅力,这么枯燥无聊的事情都能做的恒久如一。

  这样想下来,我不得不对她产生强烈的恐惧。她身上肯定藏着一个天大的阴谋,而这阴谋一定与我有关。

  我感到了寒冷。尽管室内温暖如春。

 

              七

  在骨子里,我羡慕那些能把一点屁事就吹得山响的人们。我佩服他们的侃山技艺,不管是自吹自擂,还是为人搭桥,我都佩服。一是佩服他们的脸皮,二是佩服他们的创意。我甚至总在怀疑,他们是不是也应该被称做是人才。成功的诈骗犯好象都有这种装腔作势的习惯。

  生活中这种人才很难得。可在网上,这种人才却随时可见,多得都让人目不暇接。丹芙就是一个。

  丹芙在网上起的名字叫做“寂寞的玫瑰杀手”。名字没什么意义,仅仅是看着酷而已。她说她喜欢这名子,因为跟她很相配,她就是杀手,专杀男人。

  在网上,她人缘出奇的好,人缘好的原因是她具有双重性格与双重性别。在痞子眼里她是无赖,在文人眼里她是墨客,在男人眼里她是女人,在女人眼里她是男人,至于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连她自己都有些说不清楚了。

  很多网友甚至都怀疑她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一个集体。

  网上的她学识很丰富,尽管都是些皮毛,可知识面却覆盖得非常广,各行各业都能说上两句。从原子爆炸到小麦施肥,从电脑病毒到脱衣麻将,她都懂,都能跟人侃得眉飞色舞。她说她夜总会里的那些朋友花样百出职业飘浮,干什么的也有。他们之间的聊天,随便听一耳朵就能长不少学问。

网络就是这样一个空间。只要你能理真气壮,假的也会变成真的。

  在现实生活里也同样如此。如果长久的注视着一件赝品,并且时时提醒自己把他当成一件真品来看待,那么,在未来的哪一天,你就真的会莫明其妙的把他当成一件真品。

  另外,网络还是一个能让人变得胆大无比的场所,人一钻进网络就不会爱惜自己的生命,这已经成了一个定论。爱惜生命在网络中已经完完整整的成为了一种空谈一种口号,似乎网络里根本就没有生命,也根本不需来爱惜。在网络里,人的生命只是一种符号,所谓自杀也不过是换另外一组数字,摘换另外一个符号。

  走进网络,丹芙就能变得很投入,投入到她能完全忘记自己是谁,以前干过些什么,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对我来说,她以这种姿势在网络中生存是很不合适的。虚拟社会里给他的虚荣心使她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以至她在我面前甚至开始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出现。她说她开始网恋,而且有了很多目标,不客气的说,每一个都跑不出她的手掌心,每一个都可以在“东都”给她买六杯最贵的洋酒。

  我告诉她,网络制造了很多爱情,可也毁灭了同样多的。

  她并不听我的,只是一遍又一遍的让我相信,网上的她是大受欢迎的。对于这一点,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寂寞的玫瑰杀手”这种酷之又酷的名字在网上确实是招人喜欢。这是一个传统普通受到敌视的年代,连“流氓”“痞子”都成了街头青年所追求的目标,其它还有什么不可以推翻的?在这种环境下,甚至说你变态都不是在骂你,而是在夸你在赞你在鼓励你。

  她说她现在天天网恋,恋的一塌糊涂,一天恋一个,一天甩一个。说完后她就开始笑,笑得鼻涕眼泪一塌糊涂。

  于是我在想,如果网上的世界可以完整下载的活,我们也许就不需要把一切都建立在酒精的基础上了。

  但她却在网上对我说,你别在骚扰我了,网络是用来跟陌生人套近乎的,咱们用不着。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杀手,专杀男人的杀手,咱们闹个误伤不好。

  我费事的踢开那些企图与我在网上争风吃醋一搏高下的师哥酷男。艰难的跟被众多有着形形色色网名的网虫围在中心的她说,玫瑰刀下死,做鬼也风流。

  她也好不形容才抽出个空儿来跟我说,杀你?呵呵,还轮不到你呢。其实你挺可爱的,杀了可惜了。你还有利用价值,最起码你还可以请我喝酒。

  我没法再在网上晃了。于是我冲到她家,于是我们喝酒,于是我们做爱,于是我们快乐的高声叫喊,于是我们扮做情侣在各种场合成摇摇晃晃……

  所有这一切的基础都是酒精。我们只有在喝醉之后,才能进行上述的种种行为,否则,我们只能大眼瞪小眼的对望着,或在网上,或是网下,都是傻傻的,相视无言。

  酒精是一种极具功能的饮料,它能活生生地将清醒的回忆和离奇的梦境中和在一起,让你分不清谁是谁。当酒精的作用发挥到极致时,一切变得模糊起来,东西南北都失去了定义,真假虚实都没有了参照物。

  我总觉得这是在做梦。

  在梦里,我显然还跟一个另外一个什么人有仇,这人跟丹芙好象很有些关系。因为我时时刻刻总想跟他拼刀子。按照我在梦中所设定的种种套路,我置他于死地的方式都是同归于尽。

 

 

               八

  我们又通过网络相约,然后满世界的寻找可能使人开心的地方。我在青岛游荡了很多年,因此认识了很多著名的地方,有咖啡厅,有夜总会,有酒吧,有合法的,还有不合法的,只要是花钱能买到快乐的地方我几乎都认识。

  最终,我们仍选择了那个叫做“沉船在午夜”的酒吧。她那天显然是服食了某种自备的药品,以致精神显得极度亢奋。在喝光一整瓶红酒之后,她还显得意犹未尽,非让我带她继续去放纵。

  我们离开了酒吧,然后坐着出租车在海边没命的乱转。很快她就转烦了,然后问我想好了没有,到底要去哪儿。我说我也不知道,转到哪儿算哪,总之我不想去你家。她说那去酒店开房间吧。我说酒喝的太多,钱包空了。她说那你带我去你家,我们去快乐吧。我说不行,我母亲来了,住在我家,我不能带你去见她。她开始在车里吐,说你这个混蛋,敢做不可当,胆小鬼,没用的家伙,窝囊废,六点半……

  我生了气,把她拉下车逼着她说我是那些称呼的原因。她不说,只是不停的骂。于是我也没有再问,只是跟她对骂了起来。我骂她是婊子,是公共厕所,有钱就能上。她骂我是杂种,是阳痿早泄有爱滋病患者……

  我们骂得都很凶,各种脏话层出不穷,这过程持续了半个多小时,经过的路人都绕路而走。

  最终,我们都累了,她说这样没劲,骂人又不能把别人骂哭,咱们互相给对方讲故事吧,看看谁能把对方讲哭。

  我说好,你讲吧。

  于是她先讲,她说她有十年没回家了,尽管回家有可能被父亲打死,可她还是想家。再接下来的故事就跟国产电影里那些苦孩子的遭遇如出一辙。尽管很惨但并不离奇。所以我并没有哭,只是对她有了许些同情。

  她的故事仅仅让我知道了她对目前的生活既不满意又非自愿。仅此而已。

 

                九

  那天一上网,我就碰到一个超级大虾级的高手,在短短的几分钟里,他把我教育得昏头晕脑的。

  他跟我说:很多事情都是干过才后悔的,例如结婚例如吸毒例如嫖妓,人生的疲惫太多了,凡事都应该想得开,什么都应该尝一尝,不一定非要你喜欢它,至少你尝过,至少你知道了其中的内容,这样出去也有的吹了:结婚,我试过;吸毒,我试过;嫖妓,我也试过。可我都没上瘾,当断就断,该离就离,这种结果不但没给自己带来什么危害,自己反而觉得很舒坦,有种挣了一笔的感觉。细想想也是,玩了把火,没被烧死,单凭这事就值得幸贺。

  好人做了大半辈子,偶尔使点坏也是允许的,那应该是一种生活中的调剂,是必需的。做菜不能老加糖盐味精,偶尔尝把麻辣也是一种享受。结婚也是一样,结一把混两年尝尝鲜是一种享受,捱上十年八年老对着那一张面庞就成了一种痛苦。当然,有些人心理变态,越痛苦越喜欢,那样就别离婚,一直过下去,以苦为乐也挺不错。

  所以,我跟那些就知道老老老实吸话的傻孩子有着质的区别。虽然说从骨子里,我和他们是一样的,也想好吃懒做,也想花天酒地,也想为非作歹。这话你别不信,你随便找个自认是正人君子的家伙,发给他一漂亮妞儿,然后明告诉他:决无后患。我就不信谁能挺住,除非这人生理有问题。

  我和那些傻孩子唯一的不同是我心里有数,知道什么是界线,知道怎么越界会不罚。所以,他们老实是傻老实,我和他们不一样,我凡事都讲究方式方法。有进有退,有好有坏,能疯能静。所以,我祸也闯了,贼也当了,肉也吃了,但没事,谁也没来找我的麻烦。

  我还有再说什么吗?逮着了,叫法网恢恢,没逮着,叫正大光明。

 ……

 ……

 ……

  他说的头头是道,乍一听似乎有些道理,仔细一听,却又不知道道理在什么地方。听来听去,我只能推断出这家伙心理很不健全。除此之外我也发现,我跟丹芙在一起只想有过程,不想有结果。

 

           十

  青岛又下雪了。这里的冬天不是很冷,下雪的时候也不多。可这次的雪却很大,老人说这是百年不遇。雪花使得天地呈现一片晶莹的白色,透着一种干净。是一种荒谬的干净,在这段描述中,“荒谬”这一词显得非常形象。我和丹芙本身就是一种荒谬,成功不成功都是一种荒谬,唯一的区别是合理或是不合理。如果成功了,这种荒谬就变得合理些。没成功,这种荒谬就变得可笑些。

  成功与不成功,可笑与不可笑之间,仅仅隔着薄薄的一层窗户纸。大家迷迷糊糊的看不透,不过是因为缺少的只是捅窗户纸的那一分气力而已。

  夜深了,青岛的大街小巷呈现出一片黑漆漆的起伏,雪是看不清了,微微的灰色在展示着雪花仅有的天性。

  丹芙告诉我她要走了。要离开青岛了。

  她告诉青岛现在查得太严,她的舞蹈已经被归类于禁止的“艳舞”,她没法再做下去了。她说她已跟三个姐妹已经商量好了,明天下午动身去深圳,她说这些的时候表情依然很轻松,跟舞台上左摇右摆时没什么两样。

  我相信一切都是被激情所控制,不管是打架骂人杀人放火,还是接吻做爱都是由激情来支配的。

  我相信我也是有激情的。因为在知道她就要离开青岛的瞬间,我说出了“留下来”这样的话。

  她哈哈地笑了起来,笑得鼻涕眼泪一塌糊涂。她拿起自己的打火机,缓缓的看着我,然后点燃火机,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她的脸扭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很凄美。

  我赶紧抢下来,说你疯了?

  丹芙笑着,说火光很美,很温暖。

  我瞪大了眼睛,说你再说一遍,你到底怎么了?喝了多少?

  她继续傻笑,说你他妈的真不懂,一点浪漫也不懂,这辈子是白活了。

  我摇头,说你越来越让我不懂,再浪漫再疯再傻也没有你这么干的。

  丹芙继续笑,说这辈子你不偶尔的疯狂那以一下子,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人都是在疯狂——平静——再疯狂——再平静的不断交替中度过的。

  我摇头,正色的告诉她,有的疯狂一次就足以让人蒙羞终身,有的疯狂一次就足以让人失去生命,这样的疯狂你还要吗?

  丹芙点头,说当然要,一分钟的灿烂抵得上一年的默默无闻,飞蛾投火不正是这种浪漫吗?这种快乐象你这咱每天都有暖被窝睡的人是不会体味到的。

  我无话。

  她说她想去海边,再看一眼青岛的海。

  海边起了风,吹得海浪一层一层,叠得很漂亮。她站在海边,长久的呼吸着海的潮湿。雪花飘飘洒洒,显得异常零落。

  我说家里有瓶好酒,一直没舍得喝,咱们去喝酒吧。

  她点头,说最后一夜了,随你折腾吧。

  我第一次领她去了我家。打开空调,冲了咖啡,然后我们长久的对视着。这个晚上,还没喝酒我们就醉了,然后她留在了我屋里。

  第二天又下起了雪,很大,天气预报说这雪一时半会是停不了地。望着窗外被雪花压得残不忍睹的树枝时,我发觉这是又一个不让她走的理由。

  雪零零落落下了两天,我们在屋里待了整整两天,饿了就去厨房炒鸡蛋,渴了就去水龙头喝点自来水。第三天清晨来临的时候,雪停了,阳光出奇得好。她拉开窗帘看了看窗外,接着钻进浴室里待了一个多小时。出来后她仔细的化了一下妆,然后走了。

              十一

之后,我再也没接过那种电话,再也没听到过那首苍桑的老歌。

之后,我也再没有在网上见到“寂寞的玫瑰杀手”。尽管我找了很久。

春天很快来了。即使在网络中,春天也会来临。在春天里,我是个善良的人。每当内心涌动出与冬天有关的邪恶念头时,我都会鄙视冬天鄙视邪恶。我愿尽全部努力去拥抱希望拥抱善良,尽管在网络中,善良的意义会变得很单薄而肤浅。

  全部结束了,尽管句号并不是太圆,但它还是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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