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编剧卫捷的个人网站                                                      欢迎访问编剧网-- www.bianju.com

 关于卫捷 长篇小说 卫捷博客 卫捷论坛 过客留言 友情链接

 

《残忍爱情》系列之

落日下的玫瑰

 

 

卫捷

 

 

上篇

 

   

 

你见过玫瑰吗?

你见过在落日下盛开的玫瑰吗?

你见过在落日下盛开的那种血红的透着对生命无限渴望的玫瑰吗?

我见过。

很久之前,我所住的房子窗前有一片玫瑰。是一个老人种的,玫瑰品种很普通,花开得也普通,但在落日前的阳光映照下,它周身散发着异样的光泽,神秘而传奇。

老人告诉我,这些玫瑰是用鲜血浇灌的,所以,它才会是红色的。

我不知道这说法有没有科学道理,但我相信,我所看到的那些玫瑰绝不是普普通通的玫瑰。

 

1

 

第一次看到落日下的玫瑰时我已经变得老态龙钟了,对生活的认知却近似于白痴。

在生命中的一段日子里一直有人骂我是流氓、是痞子、是无赖,也有人说我是感情骗子,是社会残渣……

我和骂我的人都没有仇,有的我甚至都不认识他们。可他们还是用这么恶毒的词语来形容,在这一点上,我始终也想不明白究竟是为什么。

我也一直想反驳,但总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最后,我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我确实是一个对任何事物都漠不关心的人。

当然,钞票除外。

那时的我简直就是一具毫无温度的僵尸,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在不见天日的灰色中。没有理想,没有前途,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觉得无所谓。

我的青春就在漠无目的来来往往中丢失了全部色彩。

我,虚度了生命中最辉煌的一段光阴。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认为那是没什么办法的事。这世界上有很多类似的事,类似的路,它们毫无理由的存在,毫无理由的出现。

它们毫无益处,但却让你无从拒绝,无力抗拒……

许多年后,在一个血色的黄昏里,我猛然回头,这才发现,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在一条没有任何质感,也没有任何光泽的路上前行。

这条路的尽头所铺设的是无边的黑暗和无尽的空虚,它所沾惹的黑暗与空虚,足以让踏上此道者对自己的过失报以百倍的懊悔。

这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后悔也是白后悔,毫无用处。

 

 

2

 

我曾经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窃贼,一个不和别人打招呼就拿走他的东西的人。凡事都讲究包装,在我将这门专业性极强的职业神圣化之后,它就有了一个好听而且形象的名字——“罪恶克星”。

为了保持我这职业所特有的神圣感,我严格地把工作对象控制在那些有贪污受贿爱好的人民蛀虫身上,从不超越自己的职权去干些一般意义上的小偷小摸。

我知道,这样严格控制工作面积的好处有很多,其中对我最有利的一条就是安全。安全的原因是那帮蛀虫们不择手段得来的钱物也同样见不得庄严的国徽。

第一次干这次活儿的时候,我单枪匹马;第十次干这活儿的时候,我党羽众多。

在我的行窃生涯里,我发展过两个同事,一个是宋成林,另一个是刘岩。他们都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我对他们信任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们从小就都对钞票充满了痴迷般的热爱,这具体表现在他们能把一分钱看得比自己的爹还大。

坦率的说,他们确实是干这行的料,几次行动下来我就发现他们浑身上下、连骨子里都渗透着窃贼的品质。他们不仅胆大心细,而且沉稳冷静,甚至就连长相都和“贼眉鼠眼”这一词非常靠边。

有了他们的加盟,我们的行动不仅节省了时间,而且还在相当的程度里扩大了战果。他们简直就是干这行的天才,几次行动下来,他们的才华就充分发挥了出来。踩点,放风,入室,撤退……就连具体的行动细节他们都计划得条理清晰、稳妥异常。

我干脆被撤了职,由具体的组织者降职成了服从者。他们成了主角,我反而成了配角。

每次得手之后,他们都在两眼的通红中泛起无比的激动,以致说起话来都显得语无伦次。他们太爱钱了,为了钱,他们可以不顾一切。

钱太可爱了。为了钱,他们可以爱上一切。

我也一样,丝毫不比他们高尚。

 

 

3

 

中国有句古语: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中国还有句名言:你喜欢钱和你有钱完全是两回事。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谁也不能代替谁。

我们都喜欢钱。

我们也都想成为有钱人。

因此,我们就老是出错。

尽管我和我的伙伴们一直配合得很默契,可还是出了事。出事那次我们是去抄商业局一个什么处处长的家。现在想来,那次出事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成绩太过显著而导致放松了警惕。

那一次的战果是我们参加工作以来收获最丰的一次:整整三万块的现金!

那是好多年前了,在那个年月,三万块钱足以称得上是巨款。这笔巨款让我们在现场就着实激动了一番,大家都为这笔巨款的用途而展开了无尽的想象。很快我们就想好了,这笔钱可以买五辆进口摩托,可以买一部移动电话,可以买一辆不错的二手汽车……

这样的想象自然让人越来越激动,就因为这难以抑制的激动,我们放松了警惕,没按照此前制定的工作流程来实施我们的撤退方案。

结果,在出门时,我们碰上了那处长一个有失眠症的邻居。那小子因为睡不着觉,就穿着一条破裤衩在楼洞里窜上窜下、四处乱逛,跟猴子似的。

碰到他时,我们正拎着装满钱的大包有说有笑的从处长家里出来。那小子也是没事找事,拦着我们,一脸客气的问我们是不是那个处长的儿子?他搬到这楼里来好长时间了,还从来没见过处长的儿子。他只是听说处长有三个儿子,就长我们三个这模样。

“我们是他儿子?”宋成林骂道,“你什么眼神?谁是老子都分不清!他是我们的儿子,是我们三个的儿子!”

“那你们是……”

“这还用问?你是傻子,看不出来呀?你小子有病没病,是不是活得真是不耐烦了?” 宋成林抽出匕首就要捅了那小子,这是他的一惯表现,他的脾气特暴,什么问题都喜欢用武力来解决。

为了不闹出人命超越工作范围,我拦住宋成林,只是随手抽了那小子两个耳光让他别声张。可就因为那小子对我抽他两耳光的忿恨,他报了警。

就在我们刚把那笔让人兴奋无比的巨款藏好,警方就根据他提供的关于我们的面貌特征和所骑摩托车的型号,开着警车来把我们“接”走了。

 

 

4

对我们来说,警察尽管是天敌,但也没什么可怕的。再狡猾的猎人也斗不过好狐狸,我们都相信这一点。

在法庭上,我们表演得都很出色。当问到具体有多少赃款的时候,宋成林和刘岩都说不知道,一个推一个。推到我实在不能再推的时候,我满脸委屈的说人家什么也没干,只拿走了那人一把零钱,也就三十五十吧,究竟有多少确实不知道,太少了都懒得数,顶多能坐几趟出租车,还得是夏利那种最差车型的。

这种口供我们三个在家练了不知多少遍,个个都能倒背如流。

那个什么狗屁处长和我们相比要紧张得多,他的样子就像是押他上法庭似的,结结巴巴的说没丢多少钱,顶多百儿八十的,都是零钱。

偷他一把零钱再加上抽他邻居两耳光本来算不上什么大罪,可谁知我们正赶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风口上。结果,我们每人都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我们都说冤,实在是冤!可看着公安局里的兄弟从我们各自家中翻出来的存折,谁也说不出什么话来。我们谁都没法证明那些存折的正当来路,所以,我们的那些工作“成果”都被冻结了起来。

都是自找的。

……

……

……

在监狱里待的那几年我实在是不想再提起,失去自由的日子让人想到的只是没完没了的压抑。

所幸我在服刑期间表现得极为出色,碰到狱警就微笑,有事没事都拍两下马屁,逢人就说好话,癞蛤蟆也要给夸成天鹅。

苍天不负有心人,我的不懈努力终于使我提前两年被释放。

 

 

 

第一章

 

1

 

从监狱里出来已经有一阵子了,这一段生活我过得毫无头绪,简直可以说是有些不知所措。

自由世界里的所有一切都对我有着相当强的吸引力与激发力。我属于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痛的人,对于自己怎么进的监狱又怎么被提前释放的,我一直懒得去回忆,印象中那完全是稀里糊涂的事情。

关于那一时间段的记忆完全是一片恍惚。

其实,我挺喜欢这种精神恍惚的状态。

出狱后我去街道安排的一家福利性质的工厂当工人。因为是福利工厂,我的同事们基本都是缺胳膊少腿的残疾人。由于我手脚齐全,所以什么人都来指挥我,就象我欠他们的似的。后来,我被指挥急了,就跟他们中资格最老的一个家伙打了一架,把他打得鼻血乱蹿。

然后,大家就全老实了,见了我比见了后爹还害怕,谁也不敢再跟我吆三喝四了,全都规规矩矩的,特有礼貌。

    那年冬天里的一天,是个星期天,天气突然降了温,呼啸的寒风几乎要把屋顶掀走。我缩在被窝里怎么躺也觉得窗外那风带着一股子没来由的邪劲儿,非常可疑。

就在这天晚上,我所在单位的领导给我来了个电话。他在电话里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我被开除了。

电话里他把一惯铿锵的语调变成了慢声细语的低吟,他说:“我也不想这样,我也是迫不得已,谁让你蹲过监狱呢,谁让你要去打人呢……”

    我听后告诉他不必难为情,正巧我也想辞职。

    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我还相信那天是我在活着的日子中最倒霉的一天。上午我还接了一个电话,抓起听筒里面却没人应声,“喂”了好几声还是没人应,就朝里面骂。一骂可就出了动静,我听了听,是一个自称是我女朋友的姑娘。

尽管我都已经快要记不清她是谁了,可还是比较礼貌的问了她有什么事,她不说。我再三追问,她才不好意地告诉我“咱们到此为止”。当时我拿着电话愣了半天,可她还没完,接着又说了一些“我知道你喜欢我,我知道这样做对不起你……”之类的话。

不过她还是要和我分手。

    当时她就像动了真感情一样,在电话里的声音是那么悲伤,那么哀痛。那动静就像是她让我甩了一样。我听了虽然很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安慰她让她别难受。我告诉她这其实并没有什么,我也早就烦她,早就想跟她说再见了。

    从这之后,她的声音听起来才有了真实感。她在话筒那边破口大骂,什么词都有,上三路下三路一起上。

听着她的骂声我很快也兴奋起来,就和她对骂,我的语言技巧要比她强多了,她一点便宜也没沾到。

扔了电话,我在骂人之后所特有的持久兴奋中继续睡去。

这一觉,睡得舒服之极。

 

2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自己真的成了无业游民。这一发现让我感到很气愤也很恐惧。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以前,想起了以前无所事事时所干的种种勾当。然后,一种强烈的空虚感不由自主的就浮了上来。

  得踏踏实实的生活了,我不想重复旧路,也不想再回监狱,那里的饭菜质量太差了。

我去街上花五毛钱买了一摞旧报纸,回家就开始翻上面的招聘广告。现在的广告多如牛毛,很容易的就找到了几个招聘“业务员”的公司。我兴冲冲的打电话过去,问他们还要不要人了。可连打几个,接电话的不是说老板欠债外逃就是公司已彻底倒闭。

我这才看清报眉上的日期,原来是上个月的报纸。不禁摇头,才一个月的时间,这些公司就都摊上了这样的下场。

    我洗了把脸,然后去人才交流市场。我在那里面转了一大圈后挑了个看起来还算不错的公司报了名。

    面试的时候,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一男一女问我:“你有什么特长没有?”

    “你们需要什么特长?我可以现学,我这人聪明,学什么都快。”我笔直得像个木桩子似的竖在他俩面前,

    “不,不,不,你没弄懂,也没搞明白,我们是招公司职员,不是开办培训班。”

    “胡说八道算特长吗?我有这个特长,我是说我这人口才好,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人都敢骗。”

    “……这,你这特长虽然很实用,但我们是个比较正规的公司,你可能发挥不出你的才能来……”

    “明白了,我的报名费你们退吗?”

    “不退。”

     离开人才交流市场后我缩着脖子在马路上走,风把我的鼻子冻得紫红,几乎要闻不出味来了。我进了一家门口挂着“拉面”招牌的饭店,他们给我上了一碗无论是口味还是形状都和挂面没有什么区别的面条。我放了很多免费的辣子,吃得眼睛嗓子都冒了火,出门时已经感觉不到冷了。

    路上我还碰到了一个朋友,隐隐觉得他以前可能欠我些钱,就问他干什么去,如果没什么比吃饭还急的事,就跟我聊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他说他前天刚辞职,现在要去人才交流市场捡个经理副经理什么的当当。这年月,只要脸皮厚,就没什么奇迹不能出现。

我说没戏,我刚从那儿出来,今天只招火化场的烧尸工,条件是胆得大,我都不行他就更没指望了。

他听后说奇怪,昨天别人就和他说是招烧尸工,怎么今天还招?火化场的业务怎么就这么忙?是不是世界又流行开什么稀罕病了?

    我跟他说世界上的事他用不着操心,可我的事他一定得操心,我已经被单位和女朋友一起开除了。

他听后就说:“这可是好事呀,双喜临门,现在哪个有志青年还待在单位里混?哪个真正的男人还和一个女朋友在屋里混?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现在都已经什么年月了……”

    我不但没能把他欠我的钱要回来,反而差一点让他再借去一些。对这种朋友,你实在是无话可说。他们身上说来说去,就只有一张嘴。

    晚上,家里的电视坏了,正踢得热闹的足球看不着了。我的电视总是时好时坏,就像我的人一样,总是有时聪明有些傻。我冲着电视又拍又敲,可就是修不好,只得早早睡了。

 

3

 

我打了很多电话,终于找到了个愿意收留我的地方:我一个朋友的朋友开了家汽车维修部,我可以到那里去帮忙,干点能干的活。

至于我最关心的工资嘛,朋友是这么交代的:去了再说!

在家里我反来复去的琢磨了一下“去了再说”的含意,最后搞明白了,这含意就是还不定给不给工资。

    我到那家汽车维修部时,那朋友的朋友对我那个热情哟,简直就拿我当客人。中午他请我喝酒时说他叫王武,别人都叫他大刀王武。我说这名字很好,很有职业特色呀,甭管什么刀,只要能宰着钱就是好刀。他说客气客气,以后还要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一条战线齐心协力去掏别人的口袋。

在一起喝酒的还有另外三个浑身油渍的小伙子,都是他维修部里的修理工。这几个修理工在嘴巴大嚼中抽空对我说“久仰久仰”,我也对着他们嘴里的猪头肉说“久仰久仰”。

    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王武问我以前都修过什么车,修车技术怎么样?有空大家可以互相交流互相切蹉。

由于我喝了不少酒忘了朋友对我“别说实话”的叮嘱,就很真诚的告诉他我从来没修过车,只撞过车。

他听后呆了呆,然后对我说:“以后没事常来玩。”

听他说出这话我才后悔,因为我知道他以后是不会给我工资了。这个真实的发现促使我把他店里砸了个一团糟,然后醉醺醺的离开。

 

 

 

4

 

    据老人讲,这一年的冬天是他们记忆中最冷的一个冬天。

小西湖公园里一片雪白,美丽的小西湖上结了厚厚的一层冰,湖边种了很多松树,每棵松树上都点缀着朵朵雪花,远远望去,就像一树树盛开的梨花。

公园的领导想必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家伙,竟然想出了卖寒冷的主意:绕着一棵棵松树,横起了麻绳,把西湖围成了天然的滑冰场,卖起了门票。

    我无事可干就到公园瞎逛,期望能交上好运捡点钱包项链什么的。无聊的人总喜欢异想天开,这没什么可指责的。

湖面上挤满了滑冰的人,我坐在岸边边抽烟边打量着湖面上一条条如鱼般穿梭着的人。几个女孩划分了我面前的一小块地盘,她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就像在我面前舞动着的一只只不同品种的蝴蝶。

    天空恰到好处的飘下了雪,很多人开始欢叫,那一只只不同品种的蝴蝶叫得最凶。一个长发的女孩已经在湖里摔倒了好几次。每逢她出丑,她的朋友们便会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一长串笑声。她滑到我面前时又差点摔倒,这次她抓住了我的脚才“幸免遇难”。

松开我的脚,她不好意思的向我道歉:“对不起。”

    可我没听见她的“对不起”,我的注意力完全被她的脸所吸引住了。我简直要傻了。

我的眼睛从下看到上,再从上看到下,然后就由傻变呆。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眨几下之后,发现她并没有从我眼前消失。

那么说这不是梦了?我面前站着的确确实实是她,确确实实是钟晶茜?

    可这怎么会?怎么会?

难道是时空起了变化,是我坐着时间机器回到了从前?

不对,不应该,她不应该在这里出现,她应该在一个远离青岛的别的城市。

难道是我认错了人?这也不可能。她的面容无论怎样变化我都太熟悉了,我绝不会认错。

    那么,是奇迹发生了?看起来应该是奇迹发生了。

    我跳到湖面上,看着她有些不知所措的问:“你还认识我吗?我是吴杰。你,你……真的是你吗,你真的回来了?”

    她盯着我看了半天后说:“我认识你,你是吴杰,你胖多了。”

    她变了,她的模样全变了,如果不是她的样子已牢牢地印在我脑海中,我决不会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认出她来。

她变得更动人了,小巧的鼻子比起几年前显得更挺了,鲜艳的嘴唇比起几年前显得更丰满了。唯一没变的是她的眼睛,那双有着三层眼皮的美丽的眼睛依然明亮。

    “你先回去吧,今天我还有事,过两天我再去找你,你还住那个地方吧?”看我点头后她松开湖边的青石,朝湖心滑去。

她没有再回头。她的头很随意的摇了摇,长发在她脑后甩来甩去,像是一束丝绸在空中击打着花瓣,又像是一朵鲜艳的玫瑰花夹杂着花香随风而去。

    我掏出烟盒,在里面掏了半天,然后把烟盒捏碎,里面已经没烟了。

我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一步三晃的像个喝得烂醉的酒鬼一样,醉醺醺的离开了公园。

 

 

5

 

    我的家如果要找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惨不忍睹”。满地都是啤酒瓶子,满桌子都是短烟头空烟盒。我在屋子中央站了半天,然后退出去,到马路上找到一个收破烂的老大爷,谈好价钱后领他到我家,把空酒瓶子破纸盒都卖给了他,卖了不少钱,能换回一两次的温饱。

连着几天我都在家里苦苦的等她,但每一天的结果都是失望。

之后的几天里,除了收水电费的不怕麻烦的上门收钱之外,连个动听一点的敲门声都没有。

这一天,我除了吃饭再没有什么事干,就去找一些朋友,期望他们能给我这几天的生活帮上什么忙。可没戏,这年月他们见到穷鬼比见了狼还害怕,一见我就开始哭穷,说兄弟我最近混得太惨了,吃了上顿没下顿,惨呀惨呀……看见你真好。

瞧他们那意思,狠不得要从我身上榨出些钱来。

这帮家伙,都是酒肉朋友,我有钱的时候他们比我亲儿子还亲,我没钱的时候他们就成了别人的亲儿子。

在回家的路上,我被一群拿着摄像机的家伙拦住了,其中一个手拿话筒的漂亮姑娘说她们是电视台的,要采访我。

我说行,反正活这么大还没上回电视,也算是尝尝鲜吧。

采访开始后,那姑娘问我刚才是不是从马路中间的护栏上跳过来的?

我说是,没错。

她问我知道那么做不对吗?知道不对为什么还要违反交通规则?

我说为了节省时间,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浪费我的时间就等于图我的财害我的命,这是鲁迅先生说过的话。

拿话筒的姑娘听我说完后愣了半天,之后才想起来问:难道你就不知道那么做是很危险的吗?

我说习惯就好了,这世界上哪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地球是转动的,生命是运动的,一不留神谁都能玩完,睡觉都能活活把人睡死吃饭都能活活把人噎死,想通这些,翻个护栏还怕什么危险?

    主持人对我的回答很感意外,她举着话筒傻傻的站着,不知该再问我什么好。于是我主动和她握手,说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晚上,当我在另一个欠过我钱的朋友家里蹭饭时,从电视里看见了自己,不过采访我的这一段,在新闻节目里怎么看都不像新闻,倒像是电视剧。朋友看了很奇怪:你小子怎么拍起电视来了?

我说我那是瞎拍,连剧本都没看,闭着眼拍的。

    我这朋友可是一位公认的高手,对付我要钱这种小事根本就小菜一碟。当我刚露出向他要钱的苗头时,他就冲我哭穷,说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上一顿饱饭了,一副像是还要再朝我借钱的样子。

我说我到他这儿就是为这事。

他嘿嘿一乐说我能有这样的念头很可笑,他活这么大,让谁踏踏实实地蹭过一顿饭借过一回钱来着?

我仔细想了想,感觉他说的理由确实很充分。他是属铁公鸡的,谁也不能轻而易举的从他身上拔走什么。于是我也没再提找他要债的事,偷了他的剃须刀就走。

他的剃须刀是进口的,还能值点钱。

    半夜,当新闻重播的时候,采访我的那一段已经被删掉,只留下了几个对自己跨越护栏行为感到后悔的人在低头认罪。我没能再次欣赏到自己的风姿,就关了电视,早早睡了。

 

6

 

睡梦中,我再次想起了她,想起了这个注定让我一辈子都无法摆脱的女人。她依旧风情万种,依旧美丽动人。

她甚至伸出手来向我召唤,就像我们许多年前那样熟悉。

她是我的恋人,是我唯一真心爱过的人。我的前半生时时都与她有关,我的后半生注定也要在她的影子里挣扎。如果要和她多扯上点关系的话,我的入狱也和她有关。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其实是为她才走上那条犯罪的道路的。

 

 

第二章

 

1

 

她的影子浮了上来,真实而清晰,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做梦。于是,回忆一下子便把我扔到了身后,扔到了那个有着她的时空里。

 

 

那一年我正在青岛,做的是大生意,每笔单子都是几万几十万,就连打电话跟人喊的都是成千上万的美金。

生意做的虽然大,可人却穷得两眼发绿,浑身上下都掏遍了也掏不出几张整票来。

为了生存,我不得不气势汹汹的准备把一大堆破烂卖给当地一家所谓的“贸易公司”,为了把那堆破烂的用途吹得活灵活现,我不得不连着请那家公司的总经理吃了几顿饭。每次吃饭的时候,这个本来就已经很胖的总经理还要再带着另外一个肥头大耳的家伙。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还特别能吃,每次都是我们点完菜之后,他还要再补上几道与肉有关的菜。

我尽管心疼,但为了能把这堆破烂卖个好价钱,不得不忍气吞声的看着那家伙大啃猪蹄子。他啃的每一口都像是啃在我的身上。

所幸我的努力没有白费,那堆破烂最终让我给卖了出去,挣了几千块钱。但后来仔细一算账,扣去饭费交通费之后,我并没有剩下多少钱。

很快,我就知道了一件让我哭笑不得的事。那家所谓的“贸易公司”一倒手就把那堆破烂卖给了那个肥头大耳的家伙,他们挣的比我多得多。我这才明白那个身宽体胖的总经理每次吃饭都要带着那个肥头大耳的家伙的原因——他拿我当枪使呢!

我尽管生气但还是很佩服那胖子,人家既节约饭费又节约唾沫星子的功夫,绝对是我一时半会儿学不会的。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自从这笔被人横插一杠子的业务之后,我就事事不顺。每次都是业务即将做成钱快要挣到手的时候,或横着或竖着就会杀出一个肥头大耳的家伙,不是抢了我的买主就是挖了我的卖主。

我非常郁闷。

在郁闷中,我下了决定,以后绝不跟肥头大耳的家伙犯事!

 

2

 

这些天里我闲来没事就顺着沿海一线瞎逛。这里的风景真是不错,我连着逛了一个星期都没有一丝厌烦。也确实没有烦的理由,这里有山有水,有海有浪,有沙滩也有绿树,和遥远的夏威夷实在没什么外观上的差别。反正我就没去过夏威夷,也不知道夏威夷到底长什么样。

那天,我给一个也是靠买空卖空为生的家伙打传呼时,听到了一个动听的声音。当时阳光明媚,天高云淡,让人很是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赏着极好的风景,听着极动听的声音,一时之间,我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传呼台小姐的声音真是迷人,我知道这些拿声音混饭吃的姑娘的声音都是经过训练的,也经过“化装”,与本人相去甚远,但那声音仍悦耳得让我找不着北。

我死缠着那个传呼小姐,问了不少问题。当然,那都是些不需要任何智力投入的问题,无非是你姓什么叫什么家在哪儿咱们是不是老乡之类的。

传呼小姐对我这样的问题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只是轻笑不语。在我再三追问之下,她才告诉我她现在正在工作,不能和我聊天。

我听了只能作罢,我可不想让她为我的没事找事而丢掉饭碗,在扣电话之前我问她:“下一次打电话时再碰到你,咱们就得算是朋友了吧?”

回答我的同样是她的轻笑。于是我自做多情的把这笑声当成了同意的回答,然后满意地扣了电话。

那一年我只有二十多岁,生理与心理都处在人生最无聊的状态。

所以,无论我干什么都不觉的是意外。

我对自己非常宽容。我始终都是这样。

 

 

几天之后,我正和一个好不容易逮着的客户谈生意的时候,传呼机响了。在那时候,传呼机的价值要远远超过现在的手机,谁腰上只要别个传呼机,走起路来都会仰着头,一脸的趾高气扬,更别说是一个中文传呼机了。

在别人面前我的传呼机响起来能证明两点:一,我是有钱人;二,我的业务非常繁忙。

于是我当着这个客户的面掏出传呼机,可一看差点没把我气傻了。传呼机上打着:你欠传呼费已达半年之久,如果还不按时来交,我台将按规定给你停机!

这些勒令性的语言足以让这位客户对我的经济实力做一个重新的审定。审定完之后,这个客户也就很客气地跟我说了声“再见”。

他这声“再见”让我知道在他身上做的所有努力都要白费了。我已经请他吃了好几顿饭,每顿饭他还都点了"油焖大虾""葱姜大蟹"。他挟菜的速度极快,而且又稳又准,跟他在一起吃饭,我连汤都没喝饱。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对已经穷得要两眼发绿的我来说更是如此。于是,一个问题便出现了:这损失该由谁来赔?

此后的几天里,我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到了传呼台上。每天都要打好几个电话到传呼台,碰到接电话的传呼小姐我就一通乱骂,想起什么就骂什么,怎么恶毒怎么来。对于我的恶言毒语,传呼小姐的态度各不相同。有当时就被我骂哭了的,有迅速扣了电话的,还有扯尖了嗓子和我对骂的。

直到我碰上她,才对传呼小姐的印象有了重新的认定。我所说的“碰到她”,只是在电话中遇到她的意思。当时我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我所知道所清楚的只是她的声音。

她的声音很动听,这动听的声音在我的骂声中仍能显示出极好的音色。她用动听的声音问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碰到麻烦的时候应该多静一静、多想一想,骂人是不起什么作用的。

我的骂声在她动听的劝导之下变得很单薄,于是我知道这样做其实是对自己的一种不尊重。很快我就转变了语气,和她聊起了天。我缠着那个传呼小姐聊了半天,不过最终也没有打探出来她的名字。

她肯不工作陪我聊天的原因是我说我不想活了,打完这个电话就去自杀,我的生意丢了,我的钱没了,我没法再活了。

我语调的低沉显然使她相信了这一点,这从她对我的开导中就可以看出。此后的几天里,我一有空就把电话打到传呼台,有时能遇到她,有时遇不到,遇到她时我就像捡到什么宝贝一样。

 

3

 

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除了打电话之外我几乎什么事都没有,这样下去也就不明不白的有了很多爱好,这些爱好一直陪伴着我周游这个城市。直到我把这个城市全部都熟悉了,这些爱好中已变成特长的部分仍如幽灵般地紧随着我的身体,让我的大脑时时处于兴奋之中。对于这些爱好,有人羡慕有人嫉妒还有人嗤之以鼻说那是"玩物丧志"

我喜欢上了打麻将并打得相当不错,常常所有的口袋都塞满钱后仍能保持冷静的头脑连吃带碰杠上开花威风八面。

有次我赢红了眼,被三个输得眼圈发青的家伙举着菜刀追了三条马路。幸亏当时是半夜,街上除了酒鬼再没有什么行人,这才让我得以一溜烟窜得飞快。可我身后那些声嘶力竭的“剁了他指头,切了他胳膊”的恶狠狠的咒骂却一直让我记忆犹新。

从那以后,我不再敢抱着赢钱的心思去和别人打麻将了,就是打麻将也不再敢出千作弊玩花样了。

我同样还喜欢另一种高雅的体育项目:桥牌。

由于这种需要两个人配合作战的活动中有"加倍,再加倍"之类的条款,而这些条款又能让参加者所下之注以让人眼晕的方式翻来翻去,所以它给参与者带来的刺激也极为的“高雅”。

我开始对这种没有任何争执漫骂声的活动并没有多少兴趣,但在参与了一次被几个对手野蛮地赢走身上包括车月票在内的所有有价证券的战斗后,我开始对这种高雅的体育项目产生了近似狂热的兴趣。

我对它的热爱简直可以用“废寝忘食”之类的词语来形容。在这种“兴趣”的支配下,我的技艺提高得相当快。很快的,我就可以借助偷看别人牌偷换自己牌之类的手段来和那些此道中的高手进行抗衡了。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待在家里,我那时候的职业就是充分发挥所有特长的活动。换个说法,那段时间里我无事可做,整天靠打打扑克玩玩麻将打发时间。当时的经济来源我现在有些记忆模糊,反正一直有钱花是不容置疑的,也记不清钱是从哪儿来的了。总之,当时我是一个被社会上打着正宗金利来领带的人视为不屑为伍的胡同串子,除了会蒙人再没有什么可吹嘘的社会渣子。

我就是在这种状态下遇到的钟晶茜。

我和钟晶茜以前就认识,我们初识是在学生时代。学生时代的男男女女想认识一下是最容易不过的事,随便一个理由就可以凑在一起,根本就不用像现在那些戴着眼镜满脑子只知道背英文单词的大学生,找个对象什么的还要去什么婚姻介绍所里扔上几百块钱。

那时候我们都跟着宋成林混。在我们团伙中宋成林是绝对的老大,这不仅表现在不完成作业之类的我们都有的通性上,还表现在他对女朋友的把握上。当时他就靠骑自行车四处乱撞撞来一个女朋友,而且那姑娘还貌若天仙,看得我们都直了眼。

此后,我、李军涛、刘岩都效仿宋成林,有事没事骑着自行车满世界找漂亮姑娘撞。结果我没撞着别人,反而让别人把我给撞了。

撞我的就是钟晶茜。

李军涛的运气比我好多了,他撞到了一个什么局长的女儿,而且还和人家顺利的举行了婚礼。于是在多少年之后,李军涛便成了我们学校的骄傲:他竟然成了一个画家。

刘岩是最惨的一个,姑娘他是撞到了,可把人撞成了重伤,光赔人家医药费就差不多要把整个家赔个精光。

那时候,刘岩没事就坐在马路沿上,抬头望天,不停的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他妈的到底是为什么……

 

4

一直以为,我和钟晶茜在学生时代的相识,可以让我刻骨铭心的回忆一辈子。

我和钟晶茜的最初相遇,是在自行车满天飞的学生时代。那时代男女混在一起,在理论上来说是没什么大的发展前途的,发展到顶也就是拉拉手接接吻什么的。而我,连这个都没干成。

那时候的我胆小得可怜,一见姑娘就脸红,一点也不像现在这样没脸没皮的,让姑娘一见我就脸红。

自从我被钟晶茜撞倒之后,我就特别迷恋她,可让我灰心的是,无论我怎么努力都得不到我想要的结果。她总是对我不冷不热,一点激情都不愿意在我身上投入。或者,她觉得在我身上做过多的投入实在是没什么必要,我浑身上下就没一点能成大器的模样。

那时候我总是顶着明媚的阳光在她家门前那条长长的土路上徘徊。那条土路的尽头有一栋幽静的楼房,那栋楼房里聚集着我在那个季节里的所有幻想和憧憬。我记不清在那栋楼前徘徊过多少次,只记得每次在楼前徘徊时心脏都几乎要跳出身体。

我渴望见到楼内的那个姑娘,如同身无分文的乞丐渴望捡到丰厚的钱包那样迫不及待。

    这便是我对最初的感情的记忆。

那段日子里我简直无法躲避她,无论我的眼睛是睁着还是闭着,她的身影总是如期而至,就像一个受到重创的人,无论睁眼还是闭眼,眼前都是金星乱冒。没有预约也没有告别,我眼中的世界就那么无可拒绝的改变了,任何有形没形的事物上面都刻上了她的身影。

我越来越难堪,也越来越大声的对自己喊:“这是怎么一回事?这就是我的爱情吗?”

    她有一个很有艺术氛围的家,她有一个不知道是唱京剧还是唱吕剧的母亲。她所住的那栋楼就是当时的京剧团(也可能是吕剧团,在我当时的眼里它们是一样的)的家属楼。我时常找借口到她家里去找她,她则时常找借口把我赶出家门。她赶我出门时,那长长的手指在空中挥动着,就宛如一朵美丽的百合花。

    这一切我都不在乎,依旧我行我素锲而不舍的在她家门前的土路上徘徊,期待着和她的“偶然相逢”。

    这一年的夏天,我每时每刻都想将自己纯真热烈的爱展示给她,为此我已把从土路的徘徊改成她门前的敲门。我一次次的在无可追踪的梦影驱使下来到她的面前,不需任何借口的接近她,但很快我就发现这样并不奏效,她对一个人的好感并不是以时间的累积而增加的。

    终于,我找到了一个机会,一个称不上机会的机会。我很为这个机会而激动,虽然这样显出了我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

    她的父母在那年夏天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并在夏日的高温下逐步升级,很快就达到了研究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的程度。她在父母的争吵中显得那样无助,那样凄惨。很多个夜晚她都是在砸锅摔碗的高分贝噪音中度过,她为此做过很多努力,但都一无所获。

她父母间的战争一开始,她对我的态度便有所好转。对我毫无借口的上门也不再冷眼待之。那些日子里无论我带她去哪里玩,只要不是待在家里,她都跟我走。那段时间里我尽一切可能去安慰她,去开导她。我带她去钓鱼,去游泳……

虽然我们一下午钓的鱼还没有鱼食多,虽然游泳时我差一点喝圆了肚子,虽然我所做的这一切用来安慰一个父母即将离异的女孩是那么的幼稚……

可她的脸上还是慢慢的有了笑容。看到她的笑容,我比她还要开心。

    在这一年,青岛举行了首届啤酒节,不少歌星影星都来赶场子捞银子,票价也就因此而贵了起来。她非常想去那里看一看,我也非常想陪她去那里看一看。但不行,当时啤酒节的票价绝不是我这样的半大孩子所能承受得起的。那一段时间,我想了上千种方法,其中甚至包括卖血。

    那是我第一次了解到金钱的伟大。

那也是我第一次为了钱而做的错事。但说实话,在我的思想中,我始终不认为那是一件错事。

那时的我是这样认为的:错的如果有意义,那就让它错吧!

 

5

最终,我没有卖血,而是闯进了一个陌生人的家里。当时我的所作所为并非要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真的,当时我想要的不多,够买两张啤酒节门票就行。

不过,我没找到现金,虽然如此我也没有考虑搬走台电视机或是别的什么,我知道那样做是犯罪,而我并不是为了达到犯罪的目的才闯进来的。我在那个陌生的家里找到了一架苏制的高倍数望远镜,它是单筒的,效果很好。因此它也就成了我第一次做案的战利品。

我带着它离开了第一次作案的现场,然后又带着它和钟晶茜来到湛山山顶。站在高高的湛山山顶,伴着习习的山风,我们用望远镜一一扫射啤酒节的会场。

那架望远镜真是不错,从山顶看啤酒节会场简直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唯一缺少的仅仅是声音。于是,我在她耳边给她做解说,说这是哪儿,那又是哪儿,这家伙长得真胖,那家伙长得真瘦,对于我的现场直播,她露出了动人的笑容。

真的,她那笑容很动人,那笑容足以驱使我做包括犯罪在内的任何事。

望着她的笑容,我想,我还会有机会的。

可是……

几天后的一个深夜,她又敲响了我的屋门。

她对我说再见,说她就要跟她的母亲离开这个城市,永远不再回来了。

    第二天,当我走出家门的时候,看见她站在那条长长的土路尽头。她脸上虽然倦容难掩,但依旧美丽、动人。她站在那遥远处向我挥手,长长的手指在空中挥动着宛如一朵美丽的百合花。

我退进家门,蹲在地上绝望地大哭起来。

然后我不停的骂自己,怎么不早点行动?就是拉拉她的手也好!

 

 

6

 

我和钟晶茜的再一次相遇是在许多年之后。

那时的我开始以生意人自居。当然,这是比较夸张的说法,事实上我所做的不过是些既没有本钱也没有资金的生意,用当地话来说这叫做“戳狗牙”。简单点说,就是“对缝”,把东家的货卖到西家,把西家的钱拿到东家,然后从中挣点跑腿费。

我再次遇到钟晶茜,是那个夏天中的最后一天。我们见面的场所是一桌子几乎人人都很陌生的酒席。当时酒席中我唯一认识的朋友,就是那次酒席做东的李军涛。他向我介绍她叫钟晶茜时,她补充说名字中的“茜”字是一个草字头加西,意思就是西边的青草。这个解释给当时的我留下了一个很深刻的印象,西边的青草当时便深深地植入了我大脑底层属于私人隐秘的细胞中。

随着细胞的不断组合,随着李军涛不断的说她曾是我们中学时的同学,“西边的青草”也就不断地和学生时代的钟晶茜相重合。

陈旧的老照片,慢慢刷新之后,露出了本来的容颜。

我认出了她,她也认出了我。但我们都当成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没心没肺在席上胡说八道,就跟我们从来不认识似的,各自坚守着我们的秘密。

她留着满头长发,一会儿束起一会儿又散开,她的形象因此被勾勒得千姿百态。万般变化中最精彩的便是她的眼睛,那双眼睛有着三层眼皮,非常精致。

那天的酒席在我之后的回忆中少了很多东西,所能记起的,除了钟晶茜影象清晰的一举一动之外,就是一些五官模糊的脸带动着一些同样模糊的肢体在晃来晃去,再有的就是一些酒瓶子和饮料瓶子的碎片在来回走动的脚下发出刺耳的声响。

我记得我换了位置,坐在了她身边,几杯“又认识你真好”的酒喝完后我们就开始海阔天空的胡侃。侃的内容乱七八糟什么也有,从地球生于何年到艾滋病出现于何月,等等。

当我把干过的不少坏事当成笑话说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明显喝多了。我这个人有个自己不知道全靠别人告知的习惯:只要酒精一过多的侵蚀我的大脑,我就开始找人要钱,逮着谁找谁要,决不手软毫不客气而且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很多次我都在半夜酒醒后为口袋里平白无故多了不少钱而欣喜若狂地下半夜一直数钱丝毫没了睡意。渐渐地,知道我这习惯的朋友便不再请我喝酒,就是请我喝酒口袋里也绝不多放钱。

酒席散时,我找李军涛要了一大把钱说是送钟晶茜回家。等坐着出租车到了她要去的地方后,我把那一把钱全塞给了司机,冲着他大方又豪爽地嚷嚷:“甭找了!甭找了!你开车也怪不容易的。”

不过事后钟晶茜告诉我,我当时塞给司机的那一把钱里,面值最大的是一张五毛的,其余的都是一毛和两毛的。

司机想必是个聪明人,知道犯不上为了区区几块钱和我这酒鬼争执,就是争执下去他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客气的把我那一把钱收下,当然也顺着我的意思“甭找了”。

下车以后我送她的时候就别提多窝囊了,被块大石头一绊,我就倒在地上大吐特吐死活不肯起来。她见我趴在她家门口紧张得要命,生怕被熟人看见以为出了别的什么事,赶紧过来把我拖走。

就这样,我送她的结局改成了她送我。她一边问我住哪儿一边找着路牌号,也不知道她怎么就奇迹般的找到了我家。

进了家门之后我清醒了一些,不过这种清醒也仅限于找到自己的床,然后爬上去睡。

早晨,我醒来看到她时可真吓了一跳。我愣了半天后才问她怎么跑到我屋里来了?这多不好意思!

我边说边拼命回忆昨晚上是怎么一回事,可越回忆大脑越是空白一片。

这时的她像弹簧一样一弹而起,冲我气极败坏的大骂。她说如果早知道我是这么一个没良心的家伙,那她昨晚上就是眼睁睁的瞅着我被收破烂的捡走也不会来管我。她边骂边哭,说我胖得跟头牛似的,一路上扶着我把她累得浑身直散架。

这时我脑中的空白也多少有了些声色,一些片段也开始重现。我感激的问她马路上不是有那么多出租车吗,把我扔车上不就完了,怎么一点也不知道节省体力?

“你还说呢!”她擦擦眼泪说我昨晚上跟她喊我就住在她家旁边,是邻居。不过我一会指我家在这座楼,一会又指我家在那座楼,最后整整指了三站路。

“你住的地方这么黑,大半夜的我一个人怎么走?”说着说着她的哭声就大了起来,她抽泣着说这让别人知道还不定得怎么看她呢!

“整晚上待在个大男人家里,我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

我赶紧在一边安慰她,让她别哭。我说她这是做好人好事,谁敢和她横挑鼻子竖挑眼就让我去解释,我去给她证明:“咱俩待了一晚上除了自己睡自己觉之外,什么也没干!”

她扒拉开我扶她肩的手,说:“你不是什么好东西,人家为你担了这么一个坏名声,你还在这儿取笑我!”

我立刻举手发誓,说我绝不是取笑她,而是出于感激,我这一辈子都会感激她,如果她天天晚上都在我这儿过夜我会更感激她。

她抬起头,狠狠的也是仔细的瞅了我一眼,然后对我说:“你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然后,她摔门走了。

我赶紧顶着还在天旋地转的脑袋冲出门,她也没走远,好像知道我肯定会跟出来似的,就站在楼下翻来覆去地看她手腕上的那块表。

我来到她跟前,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话就先在她面前吐了一滩清水,然后才愁眉苦脸的说要送她回家。她看看我烂醉狂吐后的样子,让我回家好好睡觉去。

她说现在已经是天色大白,这样的环境我不送她要比送她安全得多。如果让别人瞅见她大清早就和我待在一起,那她就彻底摆脱不了黄河也洗不去的泥点了。

我说:“没事,咱又不是给别人活的,管别人说什么呢!人歪也不怕影子歪,好歹咱还是正的,能有个机会让别人怨枉咱一回,以后瞧着他们内疚肯定很过瘾。”

她摇摇头说从来没见过我这样的赖皮。我大言不惭地说是新品种,刚培育出来的。

“你不是想昨晚上的那种送法吧?”她问我,然后告诉了我昨晚上的“壮举”。

她说我昨晚上跟酒席间那群并不认识的家伙大拍胸膛,跟他们吹我喝的那些酒平常在家里只能算是漱口。光吹还不算,还毫不客气的把几个企图送她回家的家伙们挨个灌趴下,理由是我送她回家顺路。

“可结果呢?”她瞪了我一眼。“是我送你回家!真不如我一个人回家不用你送。我回家全是大路,车来车往能有什么危险?顶多上出租车前注意点儿司机戴不戴墨镜像不像人口贩子。可我送你回家,你说你住的什么地方,这像好人住的地方吗?那么长那么黑的胡同吓死人了。”

我这才知道在昨晚她送我回家的过程中,在那条长长黑黑的胡同里,她遇到了七八双在黑暗中注视着她的眼睛。幸亏我胖乎乎的挺唬人,就是醉了也威风八面,她才得以安全地到达我家。

可她却不敢再凭借她那苗条的身躯冲出那黑暗的胡同回她的家,她害怕那黑暗中闪亮如饿狼般的眼睛,更害怕有着那样一双眼睛的不法之徒。我眼睛和那些眼睛相比恐怕还是要可爱一些的,我眼睛在昨晚上几乎都是闭着的。她想必也是通过比较、权衡利弊后才在我的写字台上趴了一夜。

我家和她家的距离在白天看来是极近的,我正准备和她畅谈的人生刚开个头就到了她家楼下。她姐这时正好从她家出来,瞅了眼正和她谈“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的我,什么招呼也不打指着我就问钟晶茜:“是他吗?”

钟晶茜还没搞明白她姐问的是什么意思,她姐就已经把我拉到一旁,开始教育我应该如何尊重妇女的合法权益。她告诫我,说如果我和她妹妹是真心相爱,那我就应该尊重她妹妹而不应该留她妹妹过夜,接着她又和我历数了许多婚前就发生性行为或同居的危害……

我仔细的听着,虚心而诚恳的一一点头说:“我错了我不对我以后一定改正,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你就看我的行动吧!”

钟晶茜在旁边急了,满脸通红的拉走她姐姐,随后她告诉我她姐姐是中学教师,教政治的。

“我就不请你进来坐了,”她站在楼梯口对我说,“你要现在到我家,我家非乱了不可。”

“我也没打算进去,我还不想投案自首,没准儿你妈是大学里教政治的。”

 

7

 

郁闷非常。

这个夜晚非常的怪,怪的原因是我怎么睡也睡不着,满脑子都在胡思乱想。只好起床,整夜的看窗外满天的繁星,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和我同一时期走上骗人道路的朋友们现在基本都大有出息,有的甚至已经成立了自己的跨国公司。当然,他们跨的也仅仅是一些不用签证的第三世界国家。

可我呢?唉,长叹一声:还是穷人一个,仍是一无所有。

记不清我为什么要抓起电话,也记不清我为什么要把电话打到传呼台。很巧,这晚上我又找到了那个和我聊过很多次的传呼小姐,我说我就是那个想要自杀的英雄。可没想到她说:“自杀?你蒙谁呢?真正自杀的人哪能有你这样的闲功夫来捣乱。”

我说:“心愿没了,死不瞑目。”

她问:“你还有什么心愿?”

我说:“不见你一面,我死不瞑目。”

她笑了,说:“就这还自杀呢?好吧好吧,真要命,见一面就见一面吧。”

我和她约好的见面场所是在青岛中山公园门口,联系暗号是我拿一张《青岛日报》,她拿一份《青岛地图》。这种情节是我在一部电影里所学到的。

 

8

 

第二天清晨,我混在晨练的队伍里早早地来到中山公园,在门口左转右逛,转了近半个小时才看到一位手拿《青岛地图》的女人。我看了那个女人一眼,只一眼,我就已经清醒的知道,我和她以后所有的只会是友谊,除了友谊之外再不会有别的,就连友谊我都没有把握能够保证。

那个女人已年近四旬,一身臃肿,一脸糟糕的化妆,而且脸色苍白。我看了她一眼,发觉她并没有注意我,就赶紧把《青岛日报》藏起来,然后转身悄悄的离去。在离去的路上我又想,做人应该善始善终,不一定要对她怎么样,我又没有理由没有义务要负什么责任,认了她就认了吧,有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我又转了回去,走到那个女人身边,很诚恳的对她说:“我就是经常打电话捣乱的那个人,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去打扰你们了。”

说完之后我转身就想跑,可她却叫住我。她对我说:“小伙子,我不是你要找的人,你要找的人在公园里面呢。”

我听后一愣,感到有些莫名其妙:“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传呼台的小姐?那你手里怎么拿着《青岛地图》呢?这可是我们之间的暗号呀。”

“这个呀?”她对我笑了笑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早晨我在这里散步的时候,一个小姑娘给了我一份地图,她还告诉我如果有个陌生的小伙子来和我说话,就跟他说她在公园里面。小伙子,你们这是玩的什么游戏呀?”

我谢过她之后急急地窜进公园。在湖边,在杨柳与湖水的映衬下,一个美丽的姑娘正在向我微笑呢,她的笑容构成了这风景中最后的一道也是最美丽的一道点缀。

我走上前去,对她说:“怎么会是你?”

她也有些奇怪,止住了笑:“你怎么会在这里?没想到你还挺有责任心的。”

她就是传呼台里那个拥有动听声音的姑娘,也是我想见的人。另外,她还是钟晶茜,就是用自行车撞倒我的那个姑娘。

事情来的太突然也太意外,有那么几分钟我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没有说话,都觉得这事来得实在是莫名其妙。

换句话说,我们挺有缘。

 

9

 

是的,我们确实挺有缘。

我们就像刚认识的情人一样,去了电影院,说找个地方坐一坐。现在能让两个人坐一坐的地方,电影院是最合适的选择,跟肯德基麦当劳相比,这里更便宜。

电影院门口乱哄哄的,卖香烟的、卖水果的……各种商贩一人拎着一个大包四处游走,就像以前的地下工作者在联络接头暗号。他们把包往你身边一靠就小声问:“你要烟吗?我这儿还有桔子,还有瓜子,还有香蕉……全着呢!”

只要远处有巡警的身影一晃,这些大包小包就会迅速地被蒙上各种掩饰的东西,如同一堆垃圾被清洁车清扫过一般迅速地消失。

我在这帮东躲西藏的地下组织手里买了两斤桔子一盒烟后和她进场。

这是一部香港的武打片,笑料不少,我不时能听到阵阵笑声,其中也有我身边那清脆的笑声。几段笑声过后,屏幕上打出了“串片未到请稍候”的字样。人们利用这段时间抽烟聊天上厕所,我去厕所的时候,里面已经人满为患,就只得忍着回到座位上和钟晶茜胡扯一些和谁都没有关系的话题。

可谁知这些话题引起了周围不少青年的兴趣,一时之间,我们这儿几乎成了影院的中心。随着这些青年们不断地发表着意见,我们头顶的烟雾越来越浓。正在我们聊得上瘾的时候,串片到了,瞬间我们的眼前都是一片黑暗。我们在黑暗中打着火机互相握手并瞎嚷嚷:“有空上我那儿玩去,有空上我那儿玩去!”

鬼知道他那儿在哪儿,当然鬼也不知道我这儿在哪儿。

“我发现你在吸引别人注意力方面很有本事。”她在黑暗中扒着桔子皮说。

“我发现你在吸引我注意力方面也很有本事。”我塞了一瓣她扒的桔子进嘴里,边嚼边说。

“这么说,我比你还要厉害?”

“那当然,天老大地老二老婆老三我老四。”

“你讨厌!跟上学那会儿一样,一点都没变。”

“你小声点儿,别打扰别人看电影,人家可是花钱买票来看电影的,不是看咱俩的。”

“你瞎说什么?你要再说这些乱七八糟的我马上就走!”她扭头做出愤怒状,“我不喜欢你以前的样子。”

“喜欢也得喜欢,不喜欢也得喜欢,谁让你又碰上了我呢,咱们这叫缘份。”

“真无赖!”她大声骂道。

“说谁呢?”她话声未落,前面几排座的不少没事找事的家伙已经扭回头来,“说谁呢?说谁呢?”

我揽过她的头,毫不犹豫地带着她一起也往后看,我身后的几个家伙微一迟疑后也扭头朝后看,我们的嘴里都不停地念着:“说谁呢?说谁呢?”

“你已经激起民愤了,”转过头后我批评她,“在公共场所里不要大声喧哗。”

“那些人都是你朋友吧?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昏暗中她向我嫣然一笑,露出两排整齐而洁白的牙,宛如开了一朵白玉兰花,“你已经落入俗套了,满大街都是你这种类型的人了,正所谓脚踩脚碾。”

“你这就不懂了,我是出淤泥而不染濯青涟而不妖,近朱而不赤近墨而不黑。”

她低头做呕吐状:“真恶心,我要吐了。”

“我劝你还是别吐,你要真那样很容易引起误会,又吐又爱吃酸,我在你旁边很容易受到牵连。”

她愣了一会后才明白我指的是什么,明白后便挥起了小拳头往我身上招呼:“你真恶心!”

“你怎么让我有了一种旧社会来临的感觉?”

“什么?”

“打哪儿又出来了管给人捶背的丫头了?哎唷!”

我说到这儿的时候,她下手明显重了,一记重拳结结实实地砸在我身上。这时黑压压的人头一起左右摇晃,千百双手一起鼓掌:银幕上出现了可乐的一幕。我们之间的声音混杂在了这乱哄哄的掌声里。

 

10

 

从电影院里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傻了。外面的世界里漫天大雨,马路上白花花的一片。汽车在蒙蒙雨雾中大亮着车灯,刮雨器不停的晃着司机的眼。行人的挡雨工具千奇百怪,除了雨衣雨伞之外还有塑料袋、公文包之类千奇百怪的东西。有人甚至举着两张报纸冲进了雨中,报纸很快被雨水浸透后破裂,随后和雨水一起粘在他的头上,把他的头型整得别具一格。那人急了,索性不挡雨了,开始慢悠悠的在马路上散起步来。

“我特喜欢雨天,”钟晶茜望着灰色的天空说,“雨是上帝的眼泪,上帝每哭一次,世界便清新一分。”

“你这么喜欢雨?”我问她,“以前是不是卖过雨伞?”

“我卖过雨衣。”她笑了,“还自杀呢,什么呀?你是不是整天把说瞎话当成你的工作?”

“你得承认,会说瞎话也是一门学问。”

“那你看起来挺有学问的,你都接过什么业务?”

“那多了,比如替人起草个情书,构思个遗书什么的。”

“我觉得你遗书应该写得不错,应该深有体会吧?”

“我情书写得更棒,从那上面才能看出我的功力来。我写的情书,只要是姑娘看了,谁看了谁立马跟我走,哪怕她就是刚死了丈夫也不例外――我准备到火葬场旁边开一个分公司,专卖各类情书,你的朋友我一律给打五折。”

“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我朋友中可没有需要那个的,我也没有你这种类型的朋友,整一无赖,脸皮都能厚过城墙。”

“那你都有什么样的朋友?”

“我朋友多着呢,什么样的也有。”

“有可以结婚的那种吗?”我侧着头乜斜她。

“有,多着呢。”她瞅瞅我,乐了。

“多得都要排队?”

“对极了,你真聪明。”

“那也算我一个,加个塞总可以吧?”

“不行。”那朵兰花在我眼前蓦地开放,“先来后到一律按顺序来,你排最后。”

“凭什么就得我排最后?买猪肉还照顾烈士家属残疾人呢……哎唷,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一家好女百家求嘛!好了好了,我不加塞还不成?可你一定要给我原装正版的,处理的我可不要。我也不是光认名牌,质量好就行,哎唷……”

她把我推进了雨中,准确的说是她一脚把我踹进了雨中。这时雨已经有些小了,成了雾气沼沼的,看不清颗粒的雨点成片的洒落,迅速地把我的脸涂抹上了清凉的雨水。

我说:“你不是喜欢雨吗?来吧,咱们也浪漫一回。”

她几乎是不假思索便和我一起走进了雾气绰约、湿气弥漫的世界。此时天色已暗,路灯闪着昏黄朦胧的光晕,一排排向远方廷伸。我和钟晶茜肩并着肩,浑身湿淋淋但却不失风度地拒绝着一辆又一辆在我们身边蓦然而停的出租车司机的好意。

“真是有病!”连续几辆没趣开走的出租车司机临走时都这样诊断着我俩。

散步到她家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润湿的空气包围着我们,不怀好意的出租车车灯直射着我们。

“在那么多排队的人中准备挑个什么样的?或者说,你对什么品种有偏爱?”我理了一下湿漉漉的头发后问她。

“我还真没打算在那帮子排我队的朋友里挑挑捡捡,我准备到追求别人的队伍里排队去。”那朵兰花开得可真艳。

“你这不是闲的吗?你真没必要去体验那种生活,苦呀!那种生活暗无天日,我劝你还是想开点儿,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你准备到什么样的队伍里去?你要排我的队,我一准让你加塞当第一号。”

“你别臭美了,就算你再降价再处理再优惠,哪怕是倒找给人家,也不会有人去排你队的。”

“你可别说得这么肯定,你怎么就知道这世界上没有眼睛特别近视的?别说我了,说你吧。你准备找个什么样的去排队?我算算我有没有戏。”

“最理想的是那种有学识、有抱负、有胆量的热血青年。”

“你说的这些怎么尽是我的真实写照?你是不是别有用心?”

“我可不会找一个喜欢吹牛侃山的痞子,我也不会去找那种巧舌如簧的男人,那种人会让我觉得没有安全感。”她停下了脚步,指着一座楼说,“我家到了,你进来坐坐?”

“你家这时候开饭了吗?”

她看了看手表后说:“恐怕是开过了,你要不介意吃点剩饭就进来坐坐。”

“我看我还是不进去了,我不喜欢饭后到别人家。”

“你要不进来,那我就回去了。”

“只要你愿意,我以后就换一种风格,保持沉默绝不吹牛,和你全用眼睛来交流感情。”我朝她含情脉脉地凝望着。

她朝我粲然一笑后转身离去,长发蓦地飘起,几滴水珠甩在了我的脸上,冰凉。

 

第三章

 

1

我和钟晶茜的再一次相遇仍是在一家酒店里,这次仍是李军涛作东。在我们那批同学中,李军涛混得最好,出入酒店都可以签单子,走起路来人模狗样的,几乎要横着走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女朋友的父亲是文化局的局长。

那天他请的仍是一些我不怎么认识的朋友。不过按照他的说法,我和这些并不认识的朋友都是同学,这是一次同学聚会。可给我的感觉这并不像是一次同学聚会,而是一场比赛谁更无耻的表演。因为桌上每个人几乎都在胡说八道,不似人语。

大家酒足饭饱之后不知是谁提议去唱歌,于是我们便到大厅去卡拉OK一番。

在这种彩灯乱转歌手乱走的环境中我是闲不住的。我不停的大叫大闹,然后指着台上一个表情丰富的家伙不住摇头:“这地方的人唱歌怎么都这样?这是唱歌吗,都唱了些什么呀?太悲壮了,太悲壮了,简直跟唱国际歌似的。”

台上的青年向我怒目而视后下台,我毫不在意,仍一首接着一首,兴致勃勃的评判着后面上台的歌手的演唱,非常上瘾。

当主持人用带着港味的普通话介绍说由我们桌的钟小姐为大家演唱时,我停止了那不着边际的评判。由于没了我的哄闹声,大厅里安静了很多。在这份安静中,钟晶茜款步上台,说了几句“很高兴和大家相会在这里”之类的废话后扯开嗓子唱了起来。公道的说法,她的唱歌水平在业余队伍里应该算是顶尖的,要是她在这方面努力,如果运气好的话,也许会有所作为。

大厅在她说完“谢谢”后充满了各种掌声,这里面我的掌声占了很大的比例。也许是她觉得我鼓掌鼓得太累吧,在下一首舞曲中,她欣然与我共舞。这是我第一次除了握手之外再拉着她的手,也是第一次揽着她的腰。她的手很软,纤长细软的手指握在手里柔若无骨。她舞姿也很动人,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晃得我直眼晕。

我上台唱歌时所受的礼遇和她完全不同。当从我破锣般的嗓子里蹿出来的歌声在大厅里游荡时,不少人都抓紧这时间往厕所里跑。那个被我寒碜过的小伙子也报了一箭之仇,就在我下台的时候,那小子大叫我那是奏哀乐,还让我“节哀顺变”。

这种奇耻大辱我怎么能够忍得住?尤其在钟晶茜面前。我气急败坏地抓起烟灰缸就要向他冲过去,可是这时钟晶茜在旁边制止了我,她伸手拉住了我的手。这是我在一天之内第二次拉她的手,被她那纤长细软的手指握住我感到很刺激,这份刺激也给我带来了相当程度的清醒,就是在这份清醒中我才发现了那小伙子身边站着几个膀大腰圆如半截铁塔般的汉子。

我举着烟灰缸看了一眼那几条威风的汉子后,转头向服务小姐大喊:“烟灰满了!”

 

2

 

她的手我一直拉着,直到我们从酒店出来我仍然没有放开,我清醒地记得我拉着她的手在那个晚上转遍了大半个城市。当然,我毫不客气的吻了她。她的反应很害羞,她的动作也很笨拙,这让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是她初涉情事的吻。

我和钟晶茜能够成为可以结婚的这种朋友,这是大多数清醒的人都没有想到的事实。一个月前还行同陌路的我俩,在一个月后就开始为结婚后菜谁做、孩子尿布谁洗的问题争执不休。当然我们很快就缓和了矛盾,达成了以下协议:买菜只买熟制品,尿布则只买尿不湿的那种。

我已记不清当初我向她所阐述的我们必须要待在一起的种种理由了。总之,我在她面前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个注定要飞黄腾达的商人。她如果跟了我,那以后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逞不尽的威风凛凛……

她的拒绝在我充满诱惑力的前景展望中显得那么苍白,那么无力。最终,我们闭着眼睛让瞬间所迸发出的感情又在另一个瞬间达到了极限,男女性别间的所有秘密在那个瞬间之后都已变得平平无奇。

瞬间过后她哭了,她说这是她的第一次,随后她不顾家里所有成员的反对,不顾她姐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阻,也不顾她父母冷若冰霜面孔的威胁,毅然地搬着行李卷和我归了堆儿。

 

3

 

我和钟晶茜的第一次分手是大多数清醒人早已想到的事实。这在我和她好成一个头的日子里就有不少人在我面前毫无顾忌地预言过,可我从来没有把这种预言当成是一个清醒人说的话,我甚至觉得这很可笑。

我从来没有怀疑我们之间牢不可破如钢筋混凝土般的感情会出现裂痕。

可事实证明,我们之间所使用的钢筋混凝土是假冒伪劣产品,它在维系了四个月的坚实无隙后露出了裂痕,那裂痕越来越大越来越深,最终毫不留情地把我淹没至顶。

最初的裂隙来自一个寒冷的冬夜。那晚,我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每逢碰杯必干,耍足了威风后,脚步踉跄浑身燥热地顶着急劲的狂风回家。

那时家里已被钟晶茜搞出了另外一种气氛:一枝蜡烛所发出的昏黄萤光在屋中飘忽不定,它映射到墙上夸张变形的阴影在飘浮摇曳,外面狂风呼啸,无叶的树干在窗外张牙舞爪,狂风卷起的碎石击打在窗玻璃上,“叮当”之声此起彼伏。

钟晶茜蜷在床角,用被子裹着整个身体,流着眼泪看着我左摇右晃的进屋。可我呢,我在她的眼泪和床之间选择了后者,对我而言,在那时候床要比她重要得多。

我倒在床上,迷糊中我听到她向我哭诉,电闸坏了,她去修电闸的时候被电了好几下,直到把她电怕了(她当然不知道我为偷电而在电闸上设的机关)。她只得点燃蜡烛,在昏暗恐怖中度日如年地等着我的归来,在黑夜中她又惊又怕,只好寄希望于我,期盼着我给她带来温暖和安全。

可是,我却醉醺醺的出现了,

于是她失望了……

那牢不可破的钢筋混凝土从那时起有了第一道缝隙。

我虽听到了她的哭诉可却没有能力做出任何反应。她的声音对那时的我而言就像是另一个世界飘来的东西,那东西在我头顶飘忽不定,让我无力把握。

我的意识在那一刻如同一只已经瘫痪了的手,在我的头顶摇来晃去。我却怎么也抓不住那不停飘移,似液体又似固体没有线条没有颗粒的东西,分不清那究竟是一种归于何类的物质,于是我就采取了“听之任之,一律活该”的原则。

直到半夜,我才在她满脸泪水的抽泣中醒过来。我无法描述她满是泪水的脸在黑暗中带给了我怎样一种战栗。看到那张脸的一瞬间,我从酒醉中彻底清醒了过来。

蜡烛已经熄灭,一缕幽暗的月光斜投进屋内,昏暗光线下我看见她披着单薄的衣服,坐在床上不停地流着眼泪。

我这才发现她把本来在她身上的被子盖在了我的身上,这是她纯粹的关心我?还是故意这样做,只为让我内疚?这是我永远无法知道的答案。

我把被子盖回到她身上后去修电闸,修好后去开电暖器,然后去找感冒药,再然后去找她的嘴……这一系列运动中最难完成的是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当我拿着药往她嘴里塞的时候,她已经把被子掀翻了,当我把被子给她盖好以后,她又把药吐了出来。

她说她要病死让我一辈子难受。

“你别管我!你喝酒呀,你去喝呀!你别管我!我死了你才高兴呢。”

我陪着满脸的笑告诉她她已经发烧了,现在说的话都是和她大脑意思相反的糊话,要把药吃了以后才能清醒。尽管我把道理给她讲得很透彻,可她就是不吃药,还多次把被子掀翻在地上。

最后我实在没招儿了,就和她说:“如果你真的病死,那也是属于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在法律上我没有任何刑事责任,充其量不过一个目击者而已。在道德上嘛,我也不会真的就那么难受,顶多装作给你殉情搞个自杀未遂的现场蒙蒙过路的人也就算了。指不定以后我会有多高兴,又可以四处泡妞无拘无束了。”

我说到这儿的时候,她果然和我想的一模一样:抢过药来就往嘴里塞,那劲头就是再有几片“泻立停”她也会毫不犹豫的塞进嘴里。“想让我死?没那么容易!你走,你走,我不想再看见你!”

此刻她丝毫没有注意到这所房子的房产证上我是房主。

“上当了吧?”我乐嗬嗬的把她严严实实的塞进被子里,然后告诉她,我为了让她吃药都不惜毁灭我在她眼中正人君子的良好形象,换个说法,我为了她都不惜忍受奇耻大辱。就凭这,我就是再有什么不对也该原谅我了。

“谁还没几个酒肉朋友?谁还能一辈子不喝醉回儿?那他酒量也忒大了。”

“甭说人家,说你!”她撇着嘴看着我。

“我知道错了,酒前没请假酒后没补假,这是我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我一定牢记这血的教训,今后一定加强自我约束,让这第一次也成为最后一次。请领导看我以后的实际行动吧!”

她破涕为笑,我的道歉换到了她一句“以后别再喝醉了。”

只要是坚硬的物体就无法排除产生裂痕的可能,一旦这裂痕出现就无法修补得完好如初,即使你用进口的万能胶也不行——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这个世界上任何商店里都买不到后悔药。这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4

 

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所发生的事让我自己也感到了沮丧,从那次卖破烂挣了几千块之后,我再也没有挣到一份像样点儿的钱。我的欺骗手段在高手如林的生意场中根本就不值一晒。但我有我的理由,我说这是一个过程,无论哪个企业家都必须先走这一步。

她在我向她陈述理由的过程中脸上一直蕴藏着笑意,那是一种从嘴角向外扩散的若有所思的笑容,那笑容让我感到难堪,也让我感到她对我的无可奈何又深了一层。

既然你已经押了注,那你就只有坚持到底,寄希望于自己的选择,那时候你已经无法埋怨所下的注,也无法埋怨自己,一切只能听天由命。我想这便是她不肯埋葬自己当初的决定,不肯回家后悔而继续和我同居的原因。

我想我是太执着了,这是我从小就对自己下的定义。我认准的路我一定会走下去。我仍在坚持着,仍在干我的老本行。对此,我已经积累了相当一部分经验。往返周旋于买家和卖家之间,既要蒙出卖家的货又要顺走买家的钱。这些业务我干得兢兢业业、谨慎异常,但每次都是钱快要到手的时候买方和卖方不期而遇,然后他们去找舒服的地方喝咖啡谈生意,再然后他们一人伸出一只脚把我踹到一边儿晒了干儿。我每次都是在最后才明白正确的蒙人方法。

随着经验的不断积累,我的业务范围也不断的扩大,从印尼的三合板到伊拉克的退役装甲车,我什么都倒过,不过从来没有成功过一笔,总是功亏一篑。

有一次,一个朋友告诉我他那里有一辆崭新的“奔驰300”,问我要不要。我一口答应下来后就开始满世界找买主,当时就是有人找我问路我也不失时机的问他要不要“奔驰600”。

最后我好不容易在一个杂货铺大小的贸易公司里找了个买主,我和他谈妥了我能挣一大笔的价钱后,我去找我那朋友要车,我那朋友又去找他的朋友要车,他朋友又去找他朋友的朋友要车……

也不知道一共找了多少人,不过最后总算是让我和那买主看到了货。见到货以后我们几个傻眼了。别人和我朋友说的那车是“奔驰230”,我朋友又告诉我那车是“奔驰300”,而我和买主说的却是“奔驰600”。

可结果让我们一帮子人都傻眼得不能再傻眼了,那是一辆锈迹斑斑的“北京吉普”!

一时之间,我对这种职业尽管仍充满着信心但也不敢寄全部希望了。这种十年干不成一笔,干成一笔够吃十年的职业细细想来也不是长久之计。

 

5

 

那一段时间里,我的花销除了有一小部分是来历不明的以外,其余的都是钟晶茜的工资。自从我和钟晶茜泡在一起后,她的钱包就成了我的。虽然我也偶尔帮朋友运批货、倒腾些衣服什么的挣笔血汗钱,但这笔从我朋友手里接过来的血汗钱绝不会在我口袋里待着超过三天。不是这朋友杀一回马枪又蹭回去,就是另一拨儿哥儿们闻着人民币的纸香蜂拥而至,死活绑我大吃几顿,早晚我分文全无该回吃他们的时候,他们才闻风而逃。

迫于形式,我只好把钱藏在臭哄哄的袜子里,没想到这竟然延续了下来,虽然这有辱斯文,可它确实有不少好处,最直接的好处便是安全。可这对我而言的安全对钟晶茜却成了灾难。刚开工资没几天,她的钱包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见了底儿,当然,我的袜子也就因此而丰厚起来。

钟晶茜对于我的不满在一点点的积累,当这不满积累到了一个特定的程度时,她便忍无可忍地把矛头最尖处指向了我。

她本认为和我在一起就可以有一个安适而惬意的生活环境,这也是我向她所描述的辉煌前景中她所期待的。

但结果却与她的想象有着不少的距离,我并没有在她眼皮底下做成一笔像样的生意,这自然就让她有了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

任何一个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的男人,都会让对他心存好感的女人望而却步的,如果这女人是清醒的话。

钟晶茜是一个绝对清醒的女人。

我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正常收入。这在众多追求她的哥儿们中,如果用金钱万能来衡量,我应该毫无优势,我甚至连和那帮哥儿们搏斗的资格都没有。尤其是我们生活的这个年代,男人养活女人是天经地义,而女人来养活男人则是天理不容,这与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中男耕女织的风气背道而行,这切齿之行径足以让任何一位中华儿女都无法容忍。钟晶茜终于把这忍无可忍暴露在了脸上。

那是一个她钱包见底儿我袜子丰厚的日子。

“你觉得这样合适吗?”她问我,“你整天就这么无所事事的混,不觉得脸红吗?”

“开始不太好意思,后来习惯就好了。”我问她,“怎么了?”

“你想混到什么时候?”

“什么叫混?我这不也是整天忙着吗?我的生活多充实呀。”

“我受够了!我告诉你我够了!这样的日子我已经够了!”她大声叫喊起来。

“你什么意思?想吵架吗?不见得每次吵架就能给平淡的生活添加乐趣。”

“你少耍贫嘴,我在和你说正经的!”

“说吧,我听着呢。”我朝她微笑,“把我的烟灰缸拿过来。”

“给你!”抓起身边的烟灰缸用力摔向地面。烟灰缸在地上发出了闷闷的玻璃破碎声,随后一道道洁白晶莹的碎片向外呈辐射状延伸,宛如一只只白色的触手正准备猎取什么。

“你要干什么?发什么疯?”我站了起来,“趁我没发火之前赶紧给我收拾起来,我数三下,一、二……”

我的手指几乎指到了她的鼻子上。

“我不收拾怎么样?你不就对我有本事,你还有什么本事?这么大一男子汉,整天就知道干些偷茄子顺葱的事,你也好意思?我就不收拾就不收拾!你打我呀,有本事你使呀,你多有出息,敢打女人!你还有什么不敢?”

“少说那些没用的,你到底收不收拾?”

“不收拾,我就不收拾!”

“不收拾是不是?不管怎么样也不收拾对不对?那好……我收拾。”我默默地找来扫帚,把那些碎玻璃胡乱扫了扫,扔了扫帚,看了一眼晶光四射的地面又回到床上躺下。

我打扫地面的过程中,钟晶茜一直看着,我俩谁也不说话。直到我回到写字台旁,她才走到我的身边。

“咱别这样了好不好?”她低下头说。

“不闹了?闹够了?行,你给我买盒烟去。”

“你别混了行不行,你以后别混了行不行,正理八经找个工作好不好?”

“我这工作不是挺好的吗?”

“没有工资的工作叫工作吗?我一个人要负担咱两个人的开销,你不帮我,我自己怎么能受得了,去找个工作吧,国营单位也行,工资少点咱不在乎。求你了,别混了。”

“这哪行,你忍心看着祖国的人才就此埋没吗?这要到以后咱们都是罪人……”

“我不跟你说了,我知道说不过你,你自己觉得怎么合适就怎么办吧!我要回家了,我不能和一个自甘堕落的家伙再生活在一起。”她开始在大衣橱里翻找她的衣服。

我自认为是个从不把任何话语记在心上的人,即使是那些辱骂性的语句我也能平静看待,这也是我从不把他们和自己相提并论的原因。可是,今天我却被钟晶茜这句“自甘堕落”重重地刺痛了,她收拾衣服的动作让这痛觉更加得清晰刻骨。

我决定反击。

“你现在烦我了是吧?现在觉得我给你丢人了是吧?你既然这么看重钱,那你当初为什么不去傍个款爷,不去傍个外国老头?钱都在他们那儿呢!”

“你……你不可理喻!”

“你当然可以不理我,没人逼你理我,我多丢人呀!我多现眼呀!你搭理我多没面子呀!你是千金小姐、白领丽人,我算干嘛的?痞子、混子,你和我待一块多掉价呀!你要是觉得我现在不新鲜了就说话,不用拐弯抹角,只要你不觉得以前吃亏,咱俩之间两清!全当这辈子谁也没见过谁,以后见面咱就谁也不认识谁,你当你的白领小姐,犯不上搭理我这街头痞子。”

“你……”她在我急如风暴般的抢白下一时语塞。

“我什么?我混蛋!我无耻!我卑鄙!我没出息!我自甘堕落!你不就是不想见到我吗?不用你说,我走!”

我走到门口,拉门欲出。这时我的衣角被她拉住了,我转过头来正准备再发泄一通时,我怔住了:在我面前的是怎样的一张脸哟!那上面涂满了泪水,写满了哀痛,那是怎样的一张堆满无可奈何表情的脸哟!我的感觉在那一瞬间变成了难以言表的心酸。

我拥住了她,拥了很久。我从她伏在我肩头不住的颤抖中感到了地震来临般的恐慌,我已经知道那个和我曾经坚实如钢筋混凝土般的女孩将随着这地震的到来而消逝。这场地震是无法改变的,虽然我和她都已经意识到了,也都在小心翼翼地保护着我们共同的世界,可这仍无法改变结局,我们现在所做的只不过是在推迟地震到来的时间而已。

窗外暮霭已经成了一张黑幕,阴冷的空气从门缝窗缝里钻进来扑向我,我浑身颤粟不止。

 

6

 

“你要钢吗?俄罗斯坦克上刚拆下来的,绝对的进口钢,干什么用都行。”我捧着电话和一个名声不小的大倒爷联系着。

“那玩艺儿我要了也没什么太大的用处,现在钢都闹灾,你不信?我屋里现在就有一大堆,你要我论斤称给你,三斤算两斤的钱怎么样?你不要?那你要不要伊拉克登陆艇?我这有一艘伊拉克登陆艇,水陆两用的,质量很好也很便宜,人家外国倒爷挺仗义,瞧咱是老关系肯收人民币,才三百来万,便宜大劲儿了。”

是挺便宜,我在电话这头边点头边寻思这登陆艇是什么玩艺儿,反正总得比个气垫船什么的好吧?

“你先给我留着,三天以后我给你信儿,你跟老外再砍砍价,另外运费让他们掏。”

“那行,我去给你说说去,现在买的人可多着呢,你得抓点儿紧,老刘,老刘你知道吧?他就整天堵我家门要那登陆艇,当然不能给他,当然是咱亲,咱什么关系他什么关系?行,就这样吧,挤什么挤什么,我这就完了,打个电话你们也得挤。哎哟,不是说你不是说你,我是说旁边那些挨号打电话的。好,我挂了,以后咱电话联系!不,不,你别打给我,我打给你,你打给我不一定是谁接,我这是公用电话。”

我挂了电话,到水龙头下用凉水洗了一把脸。冰凉的自来水让我毛孔紧缩,大脑清醒。钟晶茜已经两天没回家了,我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我无法作出判断,但却能感觉到她正在一点点地离我越来越远。

我在传呼台楼下和一帮子旷课的中学生打了一下午扑克,直到天色快黑的时候,钟晶茜才和四五个服饰艳丽的姑娘一起笑声频频的从楼里走出来。我扔了扑克和这帮学生说不打了,然后朝她迎了上去。我身后传来了学生们的不满:“肯定是牌摸得不好,这么大人了还耍赖。”

“你怎么来了?”她瞅了我一眼,“这两天单位电脑网络出了点故障,我一直加班,我往家里打电话怎么老占线,你忙什么呢?”

“没忙什么,有几笔小生意,老谈不妥价钱,我一直在跟人砍价。”

“什么生意?”

“几笔小生意,也就是几百万吧,小生意,不值一提。”

“几百万的生意?别听他在那儿胡侃。”她对周围的同事们说,“他现在要能从口袋里摸出二十块钱来,就算我小瞧他。”

“你们俩这是干嘛呀?说相声?一套一套的跟演双簧似的,哎,我们先走了。”她的同事们向我们告别。

“别,一块走吧,他这人就这样,碰见漂亮的姑娘就忘不了耍嘴皮子,显摆呗,他那点家当全在嘴上。”钟晶茜这样向她们介绍着我,“到家来玩吧!你们就这么走了,他准骂我是小心眼,其实谁稀罕他呀,自己拿自己当个宝。”

“你别这么说人家。”一个圆脸的小姑娘替我鸣不平,“他不像那种人。”

“没事,没事,吵是亲骂是爱最亲还是用脚踹。”我向那圆脸姑娘解释,“这是她向我表达感情的独特方式,我都已经习惯了,你们要没事就来玩吧。”

“知道他是什么人了吧,我在这儿他都敢把你们往家里拉,我要不在这儿还指不定他把你们往哪儿拉呢!来吧,大伙儿不一直就要来玩吗?不一直想瞧瞧他是什么德性吗?今天就让你们知道我处在怎样的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哪!谁愿意行行好就赶紧把他领走,我谢谢了。”

她们都笑,我也朝她笑:“你和我在一块儿,别的没学着什么,嘴上功夫可见长,以后真得好好辅导辅导你,没准儿以后也是个口技高手。”

她们在我和钟晶茜的不断邀请下,除了一个说有事先走了之外,其他三个姑娘都没有推辞,跟着我们走上了回家的路。在快到家门的时候,我让她们三个里体重超过一百五十斤的先吱一声。

她们问我怎么了,我说要有体重超过一百五十斤的我还得赶紧再去称两斤馒头回来,否则我今天晚上就得饿肚子,钟晶茜就常用这办法来惩罚我,我的生活暗无天日。

她们笑着问那我怎么还这么胖?

我说这是物极必反、回光返照的原因,其实我这胖法和别人的胖不一样,别人胖是吃多了大鱼大肉,我胖是灌足了凉水塞满了白菜,养我这样的胖子可便宜着呢!

她们一边朗声大笑一边和钟晶茜说我真逗。钟晶茜乜斜我一眼说:“他这人一见姑娘就耍贫,刚开始瞅着还挺唬人,以后就完了,还真不如买套高保真音响听听相声呢。”

“知道我怎么样一个暗无天日了吧,我的地位连一台收音机都不如,唉!”我长叹一声掏出钥匙开了门,“你们先等会儿,容我把被子叠起来,我真不知道会有这么多人来检阅阵地。”

我回到屋里收拾了一气后才把她们让进来,这时那个圆脸的姑娘问我电话在什么地方,她得给家里打个招呼。我指给她电话位置后让她长话短说:“我业务可多,别耽误别人打进来。”

当我把菜摆满桌子时,大家都喝了个彩,齐声夸钟晶茜有福气,找了一个勤快能干的老公。在大家的称赞声中,钟晶茜委屈的说要是我算个勤快人,那天底下就再找不出一个不勤快的人了,今天这顿她是沾了大伙儿的光,平时我连碗都不刷,更别提做菜了。

“刚开始的时候他做的确实不错,又买菜又做饭,有时还刷个碗什么的,可等他小子什么都骗到手以后,就全变了样。”钟晶茜和她们推心置腹的说,“这就像买东西不能光看广告,也不能相信试用期一样,一旦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赔上血本以后才发现买了个次品,那你就只好后悔只好认倒霉。当然,碰上个讲理点儿的商店你还可以去换一换退一退,不过主动性就掌握在别人手里了。另外,你自己的性质也就变了,变成被骗过的人了。”

在钟晶茜指手划脚和她们侃侃而谈人生哲理的时候,我接了两个电话。一个是那大倒爷用公用电话打来的,他兴冲冲的告诉我那登陆艇老外同意下浮百分之十让利百分之十回扣百分之十给我们,让我抓紧时间找买主。

我掰了掰手指头,大约一估计那就是八九十万呀!几毛钱的电话费就能挣到八九十万,这利润也太大了,大得简直离谱。贩毒抢银行的利润也不能和这比,这太恐怖了!于是我大脑清醒的扣了电话,给他节约了电话费。

另一个电话是个我都不知道认不认识的人打来的,他说他想弄一批生石灰贩到日本去,他刚认了一个日本三叔,这日本三叔准备倒点儿生石灰带回日本腌批松花蛋,然后再印上个“日本制造”发回中国。他问我有没有路子弄到便宜生石灰,有没有路子出手高价松花蛋。

我说松花蛋我可以给他想办法,我吃我卖都行,这生石灰嘛,我得出去问问。

我回到桌上的时候,钟晶茜仍在兴致勃勃的和她们交换意见。当谈到男人的钱是否应该由女人掌握时,钟晶茜深有体会的说:“结婚或者同居以前,男人的钱就是女人的活期存折,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只要别花冒了男人就没有意见,即使有意见也只能埋藏在心里伺机日后报复。结婚或者同居以后,男人的钱就该成了女人的死期存折,除了烟酒以外什么都不能买也不舍得买。”

说到这儿的时候,她拉出了脖子上的项链指着我:“这是他买给我的生日礼物,他说是二十四K金的最新工艺项链,把我高兴了好几天,后来让人一看,原来是马路上那种'意大利包金'的假首饰,什么人呀!”

这顿饭是在笑声中结束的,席间的钟晶茜在她的同事面前对我异常亲热,尽管她时不时的寒碜挤兑我一通,但这丝毫不影响在别人眼中我们相亲相爱、甜蜜无比的印象。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她的虚荣心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但她所做的一切却无疑给我们濒临绝境的感情生活又点亮了另一盏灯,使我在几近绝望中又感受到了一丝曙光的温暖。

此次饭后,我和钟晶茜之间又重现了初识时的一些片断,那些难忘的日子和现在一样,充满了温馨和甜蜜。这是我记忆中无法删除的东西,始终无法删除的东西,它们跟随了我很久,让我也兴奋了很久。

它们甚至还带给了我一种错觉,一种使我在以后不断踏入深渊的错觉:那钢筋混凝土的一切裂痕都已填抹至平。尽管这是一个绝不可能的事实,可它还是支配了以后我走上了极端的道路。

 

7

 

以后的几天里,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共同认为的幸福日子。她甚至攒了几天假在家里陪我,让我备感温柔暖意。当时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处在我们身边的不真实,我只是充满陶醉的去享受这道美丽的风景。

在这道风景中,我甚至感到了自己漂浮于世的不谐调。应该指出,在社会上游荡惯了的我只是在这几天里才察觉到自己的生命缺少分量,才察觉到自己在事业上一无所成的难堪,至少我在身处温柔之乡的这几天里感到了脸红。

这段日子里我失去了一切在她面前吹嘘的力量,我感到了一种自卑,由自卑又产生了一种欲望,一种强烈的需要居高临下的欲望。这种欲望和它所支配的行为在以后的天幕中是显得那样苍白和丑陋,它甚至扮演了促使我和钟晶茜分手的中间人的角色。

 

8

 

这是一年中最冷的几天,冷得特别凄惨。街道、房屋都在灰沉沉的底色中调加进了白霜,点点斑斑。玻璃上也出现了寒霜刻画出的花纹,千姿万态。狂风把马路吹得一尘不染,它还咆哮着掠过大街小巷,掠过千门万窗,干枯的树枝被风吹得左摇右晃,最后张牙舞爪地扑向路面,刚刚拥抱住大地便被另一股风送走。

这几天的确很冷,虽然我在这几天里时时处在温柔之乡,可它们在我记忆中所呈现出的颜色却是阴冷灰暗的。这便如同一张纸,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一点点地染上陈旧之霜。

“借我点钱用,”我找到李军涛,“我得办点儿不让我家破人亡的事。”

“你喝醉了吧?”他仔细瞅我的眼睛,“我没钱,真没钱,连粮票也没有。”

“我没喝酒,真没喝酒,连水也没喝。”我替自己辩解,说我真的需要一笔钱来救命。他在弄明白了我这次不是习惯性的喝醉了就找人要钱后,很痛快的带我去银行取了钱。

“谢谢你!”我把钱塞进口袋。

“谢谢我?你千万别谢我,我听这词害怕,谢谢我是不是就不还了?”

“妈的,我不还你小子就别找我要!”

“这听起来还像是朋友说的话。”

他带我去取了钱,我给他写了张借条,可他没要,把借条又塞还给我,他说都是朋友,谁还不相信谁?

我拿着这笔钱,回到家中就立刻把它们展示给钟晶茜看,我说这不过是一笔小生意挣的钱,以后还有的是,咱们马上就是百万富翁了。在我手舞足蹈的演说中,她一直依偎在我身边,静静的听着我描绘着幻想中的一切。按说我应该发现些什么,但我没有,我已经掉进了自己所挖掘的坟墓。

第二天,她大清早就起了床,在厨房里砰砰乓乓的做了一桌子我爱吃的菜。然后她怔怔地趴在桌子上瞅着我,既不吃菜也不吃饭,只是静静的看着我。

当时我并没有别的什么感觉,对于她今天既抢着做饭又不和我争菜的反常行为,我只当是她发现了我的价值的缘故。饭后,她又固执的让我坐着别动,她一个人去厨房里刷干净了所有的碗。这种反常我更应该察觉到什么,可是我还是没有,我已失去了对这世界的分辨能力,我过多地陷入了自己所编织起来的美丽花环中。

当她从厨房里走出时,我才感到了一种恐慌,一种地震来临似的恐慌。她默默地擦干净了手,然后从床下拉出一个提包,胡乱地往里塞她的衣物。这提包我很熟悉,几个月之前她就是带着这个包来到我这里的,现在她所做的只能是再带着它走。

莫名其妙之下我没有阻拦她,只是呆呆的看着她收拾自己的衣物,我没说话,她也没说话,窗外狂风的呼啸之声听起来更加真切。伴着窗外呼啸的寒风,她收拾好了东西,然后朝我微笑,笑得很不自然:“我要走了,你自己多保重。”

“等一等。”我反应了过来,可觉得这不可思议,于是我拦在她面前问,“为什么?”

很久的一段沉默后她说:“没有为什么,该分手了,到时间了,幼稚的阶段我们已经过去了,分开对我俩都好。”

之后又是一段相当长的沉默。

“你不适合我,尽管我一直想改变你,可我失败了。”她说,“我们不能光凭感情生活,我们也要穿衣,也要吃饭,而这一切,你都不可能给我带来什么益处。”

“你这是虚荣心!”我想了半天后问她,“这么样就完了?”

“完了!咱们谁也不欠谁的,谁也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它不该让咱们认识。”她提起包就去拉门。

“这是你最后的决定吗?”我挡在门口做最后的努力,“我一直都……爱你。”

“可这没有用!我也爱过你,咱们光有感情有什么用?它能代替咱们的生活吗?爱不能代表一切,它只是一种过程而不是一种目的,你的爱有过回报。"她说,"我不欠你什么,你并不吃亏。”

瞬间之后,她美丽的面孔便开始在我面前扭曲,最后已形同狰狞。

“我想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决定离开我的?”我仍不死心。

“从我失去所有的信心开始。”她摇头,紧接着一张纸片划过我的视野,这是我写给李军涛的借条,本来是放在我衣服口袋里的,不知怎么竟到了她的手里,想必是她在洗我衣服时发现的。

我默然,心里开始后悔,当时为什么不马上毁了它?

她拉开门,迈步而出。那关门时所发出的巨响震撼着我的心灵,让我在那一刻有了一种无法描述的那么真切却又无能为力的悲哀。我无力的倒下,那种叫做“悔”的东西迅速占据了我的大脑。不知过了多久,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我置之不理。门开了,她站在门口,无言的把钥匙扔在桌上,满脸的惨白。

我站起来,朝她走去,随后我们无声地拥在了一起,极尽生命的所有能量拥吻在了一起,如梦如歌,如癫如狂。最后的相聚就在我们狂热得快要衰竭的心跳中结束了,这是我们相识以来最长、最热烈、最惊心动魄也是最后的吻。

“不领结婚证书真好,”我推开她,“来来去去无牵挂……”

我的话蓦然止住,她惨白的脸上不知何时涂满了泪水,她满是泪痕的脸白得凄楚无比,她用这种笑脸对我说:“下辈子吧,下辈子我一定好好来爱你。”

她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响起,夹杂着一记摔倒的凌乱的声音,步步远去,声声微弱,最终消逝无息……

我已经知道,这个世界上,钱是最好的东西,它可以维持属于你的爱情,也可以毁掉你的生命。在她的离去的过程中,钞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钱真是好东西。

钢一般灰色的天穹亘古不变,残霞已经收敛。蓦地,我落下了泪,四年当中我第一次落下了泪。我猛然觉得自己是孑然一身,孤单单的处在这熙熙攘攘却尽是陌路的人流中。

第二天,天空飘下了这一年里的第一场雪。

第三天,我第二次走进了一个陌生的家庭,悄无生息的从写字台上顺走了一个信封,那信封里有两千块钱,里面还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郑处长,麻烦您了。

我不是郑处长,我不麻烦。

这样来钱实在是又快又多,而且非常科学。

 

 

 

中篇

 

 

第四章

 

1

见过玫瑰吗?

见过落日下的盛开的玫瑰吗?

见过在落日下盛开的那种血红的透着对生命无限渴望的玫瑰吗?

我见过。

第二次看到落日下的玫瑰时我变得声嘶力竭,对生活的态度迷茫而无知。

    比起几年前,我已经不再年轻,但还是那么容易冲动。我常常冲动的想起好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想起那个被玫瑰花瓣掩盖的夜晚,那晚的回忆和想象让我两眼通红,就像染上了什么不可治愈的大病。

 

2

回忆很容易让人疲劳。

现实很容易让人失落。

    阳光和月光在我窗前交替了好几次之后,钟晶茜还没有来敲响我的家门。我有些沉不住气了,这不怪我,这种事我怎么能够心平气静呢?

清晨,我又来到了小西湖边上,坐在湖边,想在湖面上那些滑动的人中寻找到熟悉的身影,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抽了很多烟,脚下的湖面已经让我扔的烟头融出一个窝来。直到看不清楚脚下的湖面,我才扔了空烟盒,离开了公园。

    夜晚的城市里,一片灯火辉煌。马路上三三两两地踱着一对对刚吃饱饭的情人,他们慢慢的、一步一步的丈量着马路,把他们身后的各种机动车气得不停的按着喇叭。路上有人撞了我一膀子,我准备回头抽人家时,发现他们是团伙,有好几个人朝我怒目而视。

我只好忍住,转回头若无其事地继续走路。在我走到一个比我瘦得多的戴着高度数眼镜的家伙面前时,我把刚才的愤怒发泄到了他身上:狠狠地撞了他一膀子。他瞅了我一眼,接着就像我刚才一样,扭过头去若无其事的继续行走。

    很多人围在街头看热闹,我挤了进去。原来是一起交通事故,两个骑自行车的家伙撞在了一起,车和人都没有事,但是嘴有事,他俩非得比比谁的骂人技艺更高一些。于是两个人在马路边上切磋技艺,二十个人在马路上观战当裁判,算上我是二十一个裁判。

    比赛结束后,两个人谁也没沾到什么便宜,祖宗八代都让对手给骂了个遍。可裁判们沾了不少便宜,见识到了骂人技艺的最高境界。

    这些日子里我所干的最有乐趣的事就是在街头寻找结伴行走的情侣,找那种认识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感情说深不深说浅不浅的情侣。每有发现我便走到他们面前表情严肃而气愤地冲着女方说:“行!你行!你真行!你有本事!”

说完之后扭头就走。百步之后再回头,便会看到一幕幕很有乐趣的画面,通常都是女方在拼命地解释,或者干脆就是只剩下女方自己。

    凭什么你们都成双结对而让我一个人孤独?

    那天,我在街头玩累了之后发现自己竟然记不得今天到底是几号,就在街上买了张当天的报纸,看完后才知道确切的日期。知道确切日期后,我开始了不着边际的思想:一个连日期都不在意的人究竟算什么样的人?今天就是昨天的重复,明天就是今天的翻版。这样日复一日的重复,我的一生就算和有灵气的甲鱼一样长又有什么意义?

一叶落知天下秋,窥一斑而见全豹,重复的东西经历一遍就足够了。那种灰暗的重复没有意义。

 

3

   

    冬季的清晨是白色的,有雪,有霜,还有从嘴里冒出的蒸气。白色的西湖公园里人来人往,很是热闹。我从千百个拎着木剑做着各种劈刺姿式的老头老太太们中间穿过,走到湖边坐下,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清晨的西湖散发出的味道很是特别,这让我清醒,我已经知道,只要长久的待在这里就会再见到钟晶茜,滴水不是还能穿石吗?

    果然,我坐了没多久就听到了一声清脆的“你好”。我转过头,面前是个有着妩媚眼睛的女孩,那双眼睛的眼皮叠成了三层。

    “你会滑冰吗?”钟晶茜问我,这么多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她竟然问了一句有些莫名其妙的话。

    “那得看在哪儿滑了。”我呆了半天之后才回答出这么一句。

    “你要是真会滑冰的话,那你教教我,我老学不会。”

    “滑冰有什么好学的?咱又不打算定居南极,就是真到南极也是学滑雪。”

    “我就想学滑冰,可学来学去老学不会,我朋友都笑话我,说我穿鞋走路都快成了八字步,你看出来了吗?”

    “没瞅出来。”我见她很是高兴,忙说,“你也别太相信我,我眼近视。”

    她到售票处买了两张票,拉着我换上滑冰鞋,我俩一起钻进了滑冰场。早晨冰面上的人不算多,地方也够大,有足够的条件让我发挥小时候旷课练就的滑冰特长。对于我这特长,她报以了心醉的眼神,开始缠着我教她。我想教她滑冰得到回报的最低限度也是可以拉着她的手,就答应了。果然,我拉了她的手,不过她戴着薄薄的手套,没能接触到她的肌肤。

    退了冰鞋,她又坐到了湖边的馄饨摊上,招呼我的热情就像是她家的馄饨摊。我陪她坐了下来,和她比谁吃得多,没想到她也跟饿了好几天似的,一口气愣喝了两碗。她告诉我她饿坏了,昨天晚上就没好好吃饭。我问她原因时,她说烦,这两天一直烦。

    “坏了!我要迟到了。”她看了一眼手表,扔了碗尖叫一声撒腿就跑,理都没理我。

    “喂,你现在在哪儿工作?你的电话号码呢?”我起身想去追她,可馄饨摊的摊主死揪着我不放,让我给钱。等我把钱给他,她早就不知去向了。

    “你别傻了。”摊主见我仍在转着脑袋左右寻找便劝我,“你也不想想,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哪还有两碗馄饨就勾搭上姑娘的便宜事?”

    我想了想,虽然这人说的也像那么回事,可他还是毁了我的幻想。于是我把他的馄饨摊掀了。

 

 

4

 

    刚回家,电话铃就响了,是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朋友打来的。他说他这两天要跑趟长途,问我有没有兴趣,有就算我一个。

我说行,闲着也是闲着,跑个长途就跑个长途,只要能挣着钱就行。

他说挣着钱是十拿九稳的事,问题是我有没有胆子去挣,挣了有没有胆子去花。我一听,忙问他怎么才十拿九稳?还有一稳哪儿去了?他说还有一稳在天上悬着,落不落下来可没准。我说那算了,我现在正忙着一个十拿十稳的生意,忙完我这十拿十稳的事再去忙他那十拿九稳的事。

    我这十拿十稳的事就是蹿到银行的门口,在那儿设一个卡子,过来一个人就问一个:“有国库券吗?有美元吗?有日元吗?”我在那儿折腾了一天,认识了不少专业倒爷。据那些倒爷儿说,原子弹核弹头巡洋舰装甲车,他们无所不倒。我跟着他们也学了不少东西,学着倒进了点汽油票。也不知卖给我汽油票的兄弟是怎么想的,愣跑银行门口来卖汽油。

    我就这么在银行门口倒腾了十来天,结果,十拿并没有十稳,我被塞进派出所蹲了十来个小时。

    大清早我才从派出所里出来,一晚上的工作就是写检查,检讨自己倒卖外汇的错误。要不是我有前科,人家派出所里的同志连理都懒得理我,人家倒卖外汇都是几千几万的,到我这儿精确到几毛几分,真给“倒卖外汇”这词丢人。

 

5

 

    还没起床,那个曾因为肯收留我而落下个“挽救失足青年”名声的单位领导就笑容满面没死没活的敲响了屋门。单位领导的笑容让我想起了黄鼠狼,虽然他不是黄鼠狼我也不是老母鸡。

他笑嗬嗬的问我最近生活得怎么样?有没有发什么横财?有没有什么路子可以关照他?一通瞎客气之后,他让我请客,他说给我在单位里又找了一份工作,我要是有兴趣干的话还可以留在单位里。

我问他是什么工作?

他一通嘿嘿干笑之后说:“是清洁工,主要清洁厕所一带的卫生,一样是为社会主义增砖添瓦。怎么样?”

我说谢谢,这块瓦还是你自己去添吧。

    “你不干也行,”他露出了来这一趟的真正目的,“那把你留的那几套钥匙交出来吧。”

    他是在参观完我的厨房才离开我家的,他本来是想蹭我饭的,可厨房里的景色让他不得不知难而退。他知道再不走就得请我吃饭了。

 

6

 

    我幸运的碰上了一个同学的饭局。有个靠骗为生的同学听说在南方发了笔不小的财,回来后就四处请客,想把衣锦还乡的那种感觉强加给每个认识他的人。我碰到的那饭局是在他家里进行的。

    在那天的饭局上,我并没有见到什么我想见的人,我所看到的都是一些长时间没有来往的旧同学,他们当中很多人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年在班里学习最好的一个女同学,现在是一家商场的售货员;当年班里学习最差的一个男同学,现在是一家跨国贸易公司的总经理,也就是那位靠骗为生的生意人。我是为数不多的无业游民之一。

    那晚上大家谈起了很多没有到场的同学。谈到李军涛时大家都满脸羡慕,因为这小子现在已是有名的画家了。谈到刘岩和宋成林时大家都说可惜,因为他们现在还在监狱里待着。

    “听说当时你们是一起出的事,你怎么在这里?你们当时干什么了?”有人问我。

    “也没干什么,不过上人家里顺了几瓶洋酒,我们都爱喝酒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那你怎么没事呀?”

    “谁说我没事?我不过比他们少待那么两年。为什么呀?因为我表现好呀,这年头,软弱走遍天下,刚强寸步难行。”   

    此后我们每个人都说了很多抱怨的话,有抱怨没有一个当官爸爸的;有抱怨没长一张天仙脸的;还有抱怨没有碰上好机遇的……正当我们开始无所顾忌的时候,骗子为我们准备的酒却没了。那时已经接近夜里十一点,附近的小商店都关了门。

    “我去拿。”在商场里当售货员的女同学冲着我说,“我工作的那商场营业到晚上十二点。”

    “我和你一起。”我穿上大衣,戴上手套告诉她晚上这一带不安全。夜晚的风很大,我们都缩起了脖子,说的话更加显得不清不楚。

    那家店内店外都灯火通明的商场里冷冷清清,我实在想不通这商场为什么要营业到这么晚,只为满足酒鬼和烟棍半夜的瘾吗?我很为这商场挣不出电费而发愁。

    我跟着她来到烟酒柜前,无动于衷的看着她掏出钱包摸出钞票递给售货员。看起来那个售货员跟她挺熟,因为在买卖过程中她们一直嬉笑着。当那个售货员递给她酒时,我抢上前去帮她拿。在我走近售货员的那一瞬间,我才发现那个售货员竟是钟晶茜。

    走出商场的大门我把酒推给那个女同学,自己找个买烟的借口返回到烟酒柜上。钟晶茜就在柜台里笑吟吟的看着我,那双有着三层眼皮的美丽眼睛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再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就有些记不清了。总之,我用一个酒鬼在酒后所特有的执着缠着钟晶茜,直到那个女同学抱着那一大堆啤酒白酒艰难的进来找我。

    “你别想什么歪门邪道了,”回去的路上,那个女同学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人家已经有男朋友了。”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自然而然成了路。”我悠闲自得的朝前迈着四方步,我已经有理由悠闲了,起码已经知道了她的工作场所。

    “这算什么话?走路就应该看着脚下的路。”

    “我恰恰不看路,走完了,才想起回头看。”

    等我们回到那个同学家的时候,那里的人醉的醉,走的走,已经没剩几个了。我们就没有继续,散了饭局。楼下,我说送那个女同学,她说不用。我也就没有再坚持,上了一个全副武装抵御寒冷的捎脚人的摩托,回了家。

 

 

7

 

    这一段时间里,那些不可预知的事情一次又一次的在我眼前以让我心醉的方式重现着,那种种让我感到飘忽不定的未来一次又一次让我感到兴奋无比。一个个飘忽不定的空间里,那个五官清晰的女人愈发变得清晰,笑容和声音都是那么清晰。伴着她的笑容的是那有着三层眼皮的眼睛,她的眼睛在玫瑰花瓣的掩映下更显美丽。

    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是钟晶茜。

    她开始顽固而执著的出现在我梦里,挥之不去。

不知为何,一想起钟晶茜我就要捎带着想起她的烟酒柜台,买烟也自然成了我接近她的理由。我这样做是有理由的:抽完了就可以去买,去买就可以见到钟晶茜。我对自己抽烟的速度和火候很是欣赏,我总能恰到好处的在钟晶茜上班的时候抽完最后一根烟。

    我买烟是一盒一盒的买。每买一盒烟,我们差不多都能侃上一阵子,如果她身边没有其他的售货员和顾客,我们还会说一些彼此都会笑的笑话。当然,她忙的时候或是她身边有其他售货员的时候,她是保持着矜持的形象和我说话的。

她的笑容渐渐成了促使我想象力超越极限的能量。当那些重复得几近成为规律的未来一刻慢慢的吞噬我时,我已经觉得多少年前的一幕又将成为现实。

    那个下午,我走进商场时口袋里还有满满一盒烟,但我还是掏出十块钱扔给钟晶茜。她看我一眼:“又抽完了?别抽那么多,小心点身体。”

    我趴在柜台上,紧张的拉住钟晶茜拿给我烟的手说:“晚上我在西湖公园等你,有事跟你说。”

    她红着脸挣脱开,把找我的零钱扔在柜台上:“有事白天说,晚上没空。”

    “今天没空就明天。”

    “明天也没有空。”

    “那就现在!”我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气势汹汹的瞪着她。

    她不再看我,转向我旁边那个买奶粉的妇女。买奶粉的妇女刚走,又来了个买咖啡的小伙子,等买咖啡的小伙子走了,又来了个买进口烟的烟棍。等到他们都走光了,她才对我说:“除了上班,我晚上从来不出去。”

    我满脸的沮丧,一怒之下正要转身,她忽然对我说:“早上吧,明天早上你在西湖公园等我。”

    早上,风很大,雪也很重,钟晶茜戴了一顶黑色小礼帽,穿着一件大红的大衣,老远就朝我招手,我朝她跑过去。

  “你到底有什么事?”

  “没什么大事,就想跟你聊聊。”

    “什么?”她吃惊地望着我,“你大清早拉我到这么个鬼地方来,就为和我聊聊?”

    我诚恳的点头。

    “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们谈恋爱都整一年了。”她盯了我半天后说,“以前的事咱们都忘了吧,那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那就一切都重新开始。”我说,“咱去滑冰吧,从滑冰开始不好吗?”

    “不去,没情绪。”

    “你是不是不敢了?”我掏出那一整盒烟拆开,扔一根在嘴里,“有心理负担了?怕对不起你现在的男朋友了?”

    ……

    “看来是这么回事,那你放心,我可以断了这种念头,但你得让我保留这思想。”

    “你随便。我朋友很相信我,我和什么人交往他从来不过问。”

    “那去滑冰?”

    “滑就滑。”

    那早上我们确实挺傻的。漫天大雪下,只有我们俩儿和另外一对找不着地方玩的恋人,在那么大的滑冰场里左穿右插。

    “你想挣钱吗?挣笔大钱。”换下冰鞋后我问她。

    “我一直就想发财。你有什么好主意?”她兴奋起来,看了我一眼又补充了一句,“国家让干的。”

    “你瞧。”我伸手指给她看。

    她顺着我的手指方向看去,看到了远远的海天一色。

    “那有什么?”她开始怀疑我了。

    “去了你就知道了。”我拉着她跑到海边。

    大海刚退了潮,海水后退了足有几百米,露出了平时藏在水下的各种奇形怪状的石头。上千只白色的海鸥在那些奇石上飞起落下,不住盘旋,黑白相映,煞是好看。

    “看到了?”我问她,“漂亮吗?”

    “是挺好看。”她问我,“可是,钱在哪?”

    “那不就是钱吗?”我指了指飞起落下的海鸥。

    她恍然大悟:“你是说咱们去抓海鸥,然后当鸽子卖?”

    “那是国家让干的事吗?海鸥是国家的保护动物,你说抓就抓?你抓了它就该有人来抓你了。再说了,你知道海鸥该卖多少钱一斤?”

    “那你是什么意思?”

    “咱不能抓海鸥,咱还不能让别人去抓?”

    “我还是不太明白。”

    “我的打算是这样:我准备在这附近摆上一个地摊,专卖各种弹弓,这里海鸥这么多,咱卖弹弓那还不抢手?”

    我们一起大笑。

    笑过之后,她对我说:“还有事没事?没事我走了。”

    我难堪的止住笑,挥手让她快走。

 

8

 

    我忽然发现自己无比天才的想象完全背离了现实,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沮丧。

    当我再一次约钟晶茜到公园去滑冰时,她死活不去了。我觉得这不应该怪她,而应该怪我,她选择谁当她的男朋友是她的事,她这么做当然也有她的道理。挑男朋友嘛,当然要从包括身份地位金钱长相在内的全方位视点来考虑,这样看来,我落选也没什么意外了,谁让我一无是处、一名不文呢?

 

第五章

 

1

 

那年冬天的最后几天,我终于找到了份像样点的工作,到一家什么都卖看起来还算不错的贸易公司里当了个业务员。应该说这是一家还算守法的贸易公司,不是什么事都骗人。在这家什么都不离回扣的公司里,我干得很卖力,也很出色,东奔西走,南征北战,有时甚至整个月都在外地。

因此我转了不少地方,见识到了祖国天南地北的不少风光。

    这年的春天,我成功的对缝了三十万张印尼三合板,给公司也给我都挣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钱。可以说这是生命中一次很不容易的转折,有着很大程度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用行内人的话来说是:三年碰不上一笔,碰上一笔够吃三年。那一刻,我几乎觉得自己算是“小人得志”了。

    公司给我放了两个月的假。其实是我自己要休的,刚挣了一笔足够我眉开眼笑好几年的钱,怎么能不休息几天庆贺庆贺呢?我回到家里,发觉家里和去年基本上是一样的,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其中最有代表意义的是厨房里的碗还是那么脏。

    我没刷碗就躺到了床上,呼呼睡去。睡梦中,我又开始了有快感的想象,这时我走进了一大片花园,在那个满是玫瑰花的世界中,有个姑娘仍站在远处向我微笑,她的脸在火红的玫瑰花的映衬下愈发娇艳。

    当我醒来,镜头拉近后我发现她仍是钟晶茜,这个梦和多少年前仍保持着可怜的一致。

 

 

2

 

    我醒来时已经是下午,头很晕,昨晚上酒喝得太多,顶的浑身难受。那些知道我风光回来的酒肉朋友昨晚上迫不及待的绑着我请了客,他们看起来像是早晨中午都没吃饭,一个个如狼似虎,风卷残云。就算这样,他们也没对我存有丝毫的感激,只是喷着酒气大叫“今天可算拔着铁公鸡的毛了”。

    我在打扫屋子时找到了一盒烟,那是我在钟晶茜所在的那个商场里买的。想着昨晚的美梦,我停止了手里的工作,坐在地上发起呆来。

最近的一段日子里,我莫名其妙的就有了很多女性的朋友,她们当中也不乏愿和我同甘苦共患难真心真意过一生的白领丽人。对于她们的这种意向,我一概头脑清晰的加以否定加以拒绝。我知道自己之所以能让她们对我垂青,全是人民币起了催化剂的作用。

    我能在想象中体验到快感也是拒绝她们的一个重要原因。我想起了昨晚的美梦,那个空间里的姑娘还是钟晶茜,她的身影还是那么清晰。

我放下手里的活,饭都没顾得上吃就来到那家商场。当我找到烟酒柜时,发现钟晶茜并不在。同柜的一个女售货员说她病了,已经在家休息了好几天。

我说我是她的一个外地朋友的朋友,受人之托,给她捎点儿东西。于是那个爱帮助人的售货员给我写了钟晶茜家的住址,还给我画了一个很详细的地图。我谢了她,正要走时她忽然告诉我:“你小心点儿,她这两天心情不好,她刚跟现在的男朋友闹翻了。”

我听后一激动,又对她说了两声谢谢,然后兴高采烈的按照她给我的地址找到那座楼。在楼下我买了些水果,然后上楼去敲她的门。

    开门后的钟晶茜对我的来访根本没有表现出任何意外,她让我进了门,对我带的水果连看都不看。

    这所老式的房子里只住着她一个人。房间的窗帘拉着,屋里有着一股午后的神秘气息,衬得光线更加暗淡。我的眼睛一时适应不过来,眼前一片模糊,慢慢才变得清晰。清晰后看到她穿着一件肥肥大大的文化衫,一条同样肥肥大大的裤裙,她那苗条的身材裹在里面显得很是别扭。

    “你说人生是一场喜剧,还是一场悲剧?”她没头没脑的问我,甚至连“你好”之类的客气话都来不及说,就先塞给了我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你说什么?喝酒了?”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酒,这我有经验,我见过的酒鬼何止千万?紧接着我证实了自己的判断:我闻到了一股强烈的酒味。走到桌子边,我抓起桌上摆的那瓶“二锅头”,发现只剩下个底。

    “你说呀,人生它是喜剧还是悲剧?”她摇摇晃晃的推我。

    “说它是喜剧就是喜剧,说它是悲剧就是悲剧,关键是看你怎么演。”我扶住她,“怎么搞的,一个人喝什么酒?”

    “我说人生它就是一场悲剧!它就是!”她激动的朝我喊起来,“它就是一场悲剧,它就是!”

    “对,对,它是,它是。”我像幼儿园的阿姨哄小朋友一般把她往床上拉,“睡觉吧,睡一觉它就成悲剧了。”

    “不,我不要它是悲剧!”她忽然从床上弹起,紧紧的搂住我,死命的搂住,“我不要它是悲剧,我不要!我不要!”

    她搂得我是那么得紧,几乎要把我的骨头挤碎。这已不是那种单纯的能让人感到自豪的拥抱了,而是一种悲伤情感的渲泄。她简直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才发现一根浮木,抓住后就再也不松开了。我挣了半天也没有摆脱她,只得放弃,否则我就得把她弄伤了。

    记不清她抱了我多久,我只记得她在其间抬起头,朝我叹了一口气:“是你呀。”然后又死命的搂住我。

    她松开我的时候问我:“你还要我吗?”

    我说:“我要你好好睡觉。”

    她点头,然后像个乖孩子一样躺到床上。我拉过毯子把她全身盖严,问她:“我是谁?”

    她没有回答,只是扭过头。

    我叹了一口气,朝门外走去,这时她转过头说:“我知道是你,你就是那个人。”

    我点头:“对,我就是那个人,你好好睡觉,晚上来看你。”

    临出门时,她在我身后冲我说:“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我晚上来的时候她已经清醒了,换上了可体的连衣裙,屋里也收拾过了。她坐在桌子边,桌子上摆满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菜,基本上都是商店里卖的现成品。

    “好点儿了?”我问她,“怎么回事?又失恋了?”

    “嗯。”她点头,声音有些呜咽。

    “别这样,想开点儿,几十年后你再回头看,这根本就算不了什么,生命里还有很多比恋爱重要的东西。”

    “……我选择错了吗?”

    “你认为自己错了吗?”

    “我不知道。”她摇头。

    “那就别知道了,有些事情是没有对错的。”

    她没再说什么,只是从桌上的一个酒瓶里倒出一杯酒,仰头喝了。我本想给她夺下来,可看到瓶子后发现是一种度数很低的香槟酒,就没有阻止她。

    “你怎么出现了,是衣锦还乡了吗?”

    “算是吧。”

    “你还喜欢我吗?”她把空酒杯推回到桌子上。

    “是的。”虽然她的问题很让我感到意外,可我还是回答了。

    “也爱我吗?”

    “嗯。”我再一次点头。

    “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实话实说,你不用瞒我,不用骗我,也不用拿这个来安慰我。”

    “这你放心,就是我想安慰你也不会拿我一生的幸福来送人。”

    “那好,咱们现在用不着拐弯抹角,你把你的所有情况都告诉我。”

    我照着她的话做了,但监狱那段被我一带而过。我把着重点落在了刚发的那笔小财上。这次成功让我吹了半天,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她的脸色越来越柔和。最后她对我说:“你说爱我之后就不许后悔。”

“不后悔。”

“永远不许改口。”

“不改口。”

她把酒倒进我们的杯子里,和我碰了一下:“让酒来做证,谁改口谁就是千古罪人。”

“谁改口谁就是千古罪人。”

我们都把酒喝了,这种香槟酒的味道有点儿像汽水,很甜很熟悉。

“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你肯要我。”

这种谈话让我一时无所适从,于是我环顾四周,找到录音机随便塞了盒录音带进去,流淌出来的是一首钢琴曲。我们面对面的坐着,喝着那汽水一般的酒,再听着那山泉一样的音乐,那气氛简直让人有些忘乎所以。再接下来的事情我有些记忆模糊,唯一清醒的记得的是我吻了她,仅此而已。

 

3

 

第二天,我见到了那个曾是她男朋友的家伙。那家伙现在自己开了一个公司,专卖减肥药。我找到他时他正在一间屁大点儿的屋里忙着打电话,我听了几句就发觉这人是个“空手道高手”。

只听他拿着电话在瞎嚷嚷:“什么,病例不好找,你们怎么这么笨?到马路上随便找几个胖子,然后买他几张长胖以前的照片,再照几张现在的照片,位置一换不就结了?宣传攻势一定要搞好,减肥药靠的就是宣传攻势,只要宣传跟上了就是小笼包子也能当减肥药卖。到我这来不会这个你还干个什么劲儿?”

然后他看见了我。没等我说话,他就先跟我热情的握手,然后嘴巴就一刻不停地嚷嚷着:“你是小宋介绍来的业务员吧?我们这里的业务说起来很简单,主要是代理‘胖人喜’减肥药。我们可不是卖假药。真的,只要按照说明书来,一般的胖子一般都能瘦下几斤。”

说着他递给了我一张说明书。我接过说明书,打眼一扫就乐了,那上面不准吃的东西列了整整三张纸。这算什么玩意?只要按照说明书来,什么药不吃是个人就能瘦。

那家伙接着跟我说:“咱这药绝对吃不出什么毛病来,为什么呢?因为咱用的原料基本上就是做月饼的那些原料,都是真材实料,就是口味差一些,让人一吃就恶心,正是这样才能达到减肥的目的。”

我看了看那减肥药,虽然很奇怪那些吃着闻着都像巧克力的减肥药究竟能不能让人减肥,但还是很热情的和他打了招呼,只不过打招呼的方式有些特别,不是握手而是拳击。究竟此举是出于一种什么目的,为了讨回公道还是心里气不过,我自己也不知道。

 

4

    我在叙说这些往事时,发现自己的声音经过了某种美化,听起来已经不像自己的声音。由此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我经过一些技艺高超的家伙包装之后,再站在镜子前,我还能认出自己吗?

    我想这恐怕会有相当一些难度。

    在晴朗的日子里抬头,我能看到高而远的天空。它的遥远在告诉我,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无力可及的极端。

在黑暗的家中扭头,我能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它的真实在告诉我在它的天地里我是多么的丑陋。于是我想知道我到底是谁?我一直在干什么?要干到什么时候为止?

    我知道我已经死了,或者是那个丑陋的我已经死了,可那个清醒的我却仍有意识。我知道这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一些千奇百怪的事,丑的、美的和无意识的。我所做的又属于哪一类呢?

    我现在的唯一乐趣就是把一些不可预知的事情加上我的主观意念进行有快感的想象,当这些想象发挥到极限的时候,我就能在清醒的状态下享受到无以伦比的兴奋和激动。每当那种兴奋和激动积压在我周围时,就会有一个五官清晰的女人从一个模糊的空间里走出,语音清晰地问我:“找到了吗?”

每到这时,我就无可奈何的摇头,感到一阵虚空。有时我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有时又感到实实在在的冲动,那种种感觉不得不让我怀疑自己有梦游的嗜好。

 

5

 

我所在那家贸易公司的经理迫不及待的找到我,让我帮他一个忙,去给他结笔帐,他知道我来他公司之前是怎样在社会上混日子的。

他说在南方一个小城市里的一个小公司一直代销着我们的产品,货他们没少卖,可钱是一分没给。我们的业务员去要了很多次,总是空手而回,有一次甚至带着伤回来。

经理告诉我,这笔钱只有我能要回来,他让我提百分之十五当回扣。

我所坐的飞机是下午起飞的。

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看起来像刚富起来的投机商人。他显然是第一次坐飞机,很是兴奋,看什么都觉得稀罕,尤其是当他看到身着天蓝色制服的空中小姐在我们身边穿梭时,这小子竟从嗓子眼里发出了啧啧的称赞声。

他甚至美滋滋的瞅着窗外捅我:你瞧外面的那些人,小得跟蚂蚁似的。”

我冷冷的告诉他:“你看到的那些不是蚂蚁,因为飞机还没有起飞。”

他泄了气,坐在座位上安静多了。我也没再理他。

可他还没完,当空姐递给他饮料时,他死活不要,他的推让架势让我都有些受不了,于是我赶紧告诉他,饮料是免费的。他听后呆了呆,然后冲着空姐大喊:“再来两罐。”

离开机场时,天已经黑了,但我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很多堵在机场外面企图替我拿行李替我找住处的“好心姑娘”的“好意”,一个人坐着出租车到市区里找了家对出入宾客检查很严的宾馆。

我要了个标准间,这里的房价挺贵,带卫生间带空调就得要五箱啤酒的钱。我睡了一觉,醒来后到楼下餐厅里吃了点东西,然后一个人到马路上散步,去逛夜市。

夜晚的街头灯火辉煌,歌声荡漾。这个城市的夜生活很是丰富,这使我一个人在街头走显得很别扭。不时有男人拦住我,问我要不要便宜的瑞士手表日本剃须刀;不时有女人缠住我,问我闷不闷交不交朋友……我一概说不戴手表不长胡子不交朋友。

这里的地摊很是出名,各种各样的假货在这里都能买到。我在这样的地摊上见到了十块钱一条的“正宗金利来”领带,也见到了十块钱两只的“正宗耐克”鞋,我甚至还见到了六七十块钱一套的“正规警服”。

总之,这一带除了骗子是真的以外,什么都是假的。

我想回去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来时的路了,这里的街道几乎千篇一律一个模样,都是一帮子让钱逼疯了的家伙拎着各种假首饰假手表占据着街口。来这里逛夜市的人也很幽默,我找三个人问路,三个人能指给我三个不同的方向。我索性也不问了,开始朝人最多的地方钻,发现人围得最多的地方,不是卖录像带的就是放录像带的。

我只得冒着被人宰的危险在马路上截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我用刚学的当地话向司机报了我要去的地方,司机听后先是一愣然后眉开眼笑地打了几下方向盘,前后不过十几秒钟,那座宾馆就在我眼前,这让我难堪不已。

回到房间,我给钟晶茜打了个电话。她那是公用电话,全楼的闲人都拿那电话当成是一种乐趣,甭管谁用他们都能侧着耳朵听个差不多。这让我说话变得很不方便,能大声说的只是“我很好,一路平安”之类。

她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说没准儿,什么时候办完事什么时候回去。她让我多注意身体,别太劳累了自己。她不知道我来这儿的目的,我也没跟她说,只说是有笔业务。

她小声问我想她吗?如果想她就早点儿回去。我说想,特想。她在话筒那边满怀深情的笑,末了她让我老实一些,别没事去招惹宾馆里的服务小姐。我让她放心,这服务员全是一水的男老爷儿们,这里几乎都没有什么雌性的生物,连鸡都全是公的,我整天吃鸭蛋。

最后她让我留下了房间里的电话号码,说一有机会就用单位的电话给我打。

第二天,吃过早饭我就去找那个欠钱不给的公司。等我找到这家公司后很是开心,因为它就设在一个派出所的隔壁。

这家公司本来对我的来访很是热情,因为我说有批货想让他们给代销。可是当他们知道我是哪家公司来干什么的以后,热情就降了下来。那几个长得很是不错的公关小姐说经理出差了,让我过几天再来。

我找了个沙发,毫不客气的坐下。她们也不管我,我就刷了个杯子,找个茶叶筒倒出茶叶,泡上。然后给那几个公关小姐大谈饮茶之道,她们不理我也不在乎,我自己说我自己的。说完了饮茶又说喝酒,说完了喝酒又说抽烟,说完了抽烟又说吃饭……

当这些她们都听够了的时候,我就去和她们公司的客户说。我和她们公司的客户说的可就不是这些肤浅的东西了,我和那些客户说这家公司欠债从来不还,说我好可怜,说我上有老下有小的家活活让这公司给毁了……

在这一天里,我替这家公司接待了三个客户,恐怕不能叫他们客户了,因为我实在不知道他们现在已经算谁的客户了。

下午,她们下班的时候,我也下了班。回到自己住的宾馆时,我告诉门口值勤的保卫人员,说我在这个城市里什么朋友也没有,所以谁也不会来找我。

“只要是说来找我的,你们就尽管把他往派出所里送。”说完,我每人给他们扔了一盒烟。

第二天一早,我又到了那个公司去“上班”。在我出门的时候,宾馆里的保卫人员叫住了我,他们说昨晚上还真有几个青年带着家伙要来找我这“朋友”叙叙旧,可让他们给拦住了,但他们没把人家送进派出所,人家跑得快。我谢了这几个保卫人员,一人又扔了一盒烟。

等我到这家公司的时候,他们的“公关部主任”已经在那儿等着我了,这小子留着一头长发,笑嘻嘻的问我:“你小子是不是不想活了?”

我也笑嘻嘻的告诉他:“要不活大家一起不活,我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死不死活不活反正没人替我担心。”

最后我又问他怎么样?是不是也没人替他担心?

这小子看起来真是在马路上逛大的,什么也不在乎,拉圆了架子就想和我出去“练练”。可我没那么傻,我说要练就到派出所门口去练,找个警察朋友给当评委。他急了,冲我直骂:“信不信我弄死你?”

我说:“信!”然后问他信不信我死的时候也拖着他?

他大叫一声绷着劲儿就往上冲,我缩着脖子往隔壁的派出所窜。结果,他让那些公关小姐们给拦住了,她们跟他说今天就先到这儿,以后有什么事儿再去找他。

他走了以后,我坐在沙发上接着给她们讲“烟酒糖茶”,给她们的客户讲“我好可怜,我上有老下有小的家让这公司给活活毁了,这家公司欠债从来不还”……

我在那真皮沙发上工作了好几天,其间所受的待遇也有软有硬,碰上软的,能吃则吃能拿则拿一概全收;碰上硬的,能跑就跑能挡就挡一概不虚。这是社会主义的天下,有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我还用得着怕谁?

天一黑,我就绝不离开宾馆半步。

那天,我刚“上班”,他们的经理就回来了。他听那些公关小姐说完我到他们这儿“上班”所做的“贡献”后,不但没生气反而瞅着我直乐,弄得我也跟着他一起乐,大有英雄惜好汉的味道。他乐完后扳起面孔在我面前摔碎了一个茶杯,我毫不犹豫的在他面前摔碎了一个暖瓶,摔完后我们更有一见如故的感觉了。

他从“有胆有识”开始夸我,夸得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我实在不知道那就叫“有胆有识”,以前我一直把那种气势当作“死猪不怕开水烫”。

他说他很敬重我这样“有胆有识”的好汉,瞅我的面子,这笔债他还!

我谢了他,说我这也是迫不得已,不走投无路了谁能这么干?

我拿着汇票走的时候,这个经理来送我,他说希望我能到他的公司里来工作,当他的左右手,他们这公司也有不少债收不回来。

我说有机会一定来。

 

6

 

回青岛的时候,钟晶茜去机场接我。飞机误了点,晚到将近两个小时。可她没走,一直等到我走出机场。我一出机场大门就看到了钟晶茜,她显得那么鲜艳,以至让我在那么繁杂的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她。

我朝她喊,她向我奔来,旁若无人的抱着我,把头埋进我怀里。我闻着她头发上散发的芳香,行李不知不觉落在了地上。我们一起在马路上找出租车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暗中她紧紧的靠在我身上,我能清晰的感觉到她在抖动。

出租车停在她家楼下,我拥着她进了门。她已经准备了一些食物,给我看了后问我:“够吗?”

我说:“有你就够了。”

她笑了,笑容很动人。

吃饭的时候,我们都喝了点儿那种颇有汽水味的香槟,这种香槟虽然没什么度数,可是很刺激人的食欲,使我不知不觉就把桌子上的东西一扫而光。她笑吟吟的看着,问我够不够,不够她再去弄。我没让她去,有她在,什么都多余了。

我缠住她的腰,她推开我笑着说,等一会儿。然后去收拾桌上的碗筷,我让她明天再收拾,她说“家得像个家样”。

于是我在屋里大喊特喊她的名字。

“你叫什么?”她擦着手进屋来,一边熟练的和我拥抱一边问我,“你今天晚上不打算回去了?”

“你这是在赶我走?”我已经在解她的衬衣扣子。

“不是。”她低声说,“你就不能不这么急?就跟从来没见过似的”

“有你在,我没法不急。”

她关了灯,在黑暗中问我:“你是不是想起了以前?是不是这样就能让你爱我一辈子?”

我没回答,只是摸索着她的身体。她很主动,尽量迎合着我。

我打开灯,发现她的脸上已全是泪水。她仰着满是泪水的脸问我:你真能爱我一辈子,再不离开我吗?

我点头,说你知道的。

黑暗中,她沾满泪水的脸牢牢地贴在我脸上,她的声音从缝隙里飘出:“我要你爱我一辈子,我要你爱我一辈子……”

早晨,我醒来时钟晶茜已经不在床上了。

我在屋里大叫特叫她的名字。听到我的叫声她从厨房里飞快的跑出来,嗔怪的瞪着我:“你又要干什么?”

我揽过她,深深的吻下去,直到她喘不过气来。

“你没完了?”她笑着推开我。

“生命在于运动。”

“就这个运动呀?”她靠在我怀里,小心翼翼的问我:“从我之后,你又有过多少个女人?”

“就你一个。”

“你骗我!”她捏了一下我的鼻子,“不跟你说了,反正现在你是我的了,谁也甭想把你从我身边抢走。”

“也没人愿意抢。”我逗她,“你是地主呀,怎么还护食?”

“我就护了,怎么样?”

“你护食,我光荣。”

“今天我不想去上班了。”她问我,“跟你待一天行吗?你会烦我吗?”

“不烦。”我说,“以后也别去了,那单位一个月能挣多少钱?你怎么不在传呼台,改去当售货员了?售货员有什么好干的,你不如辞职跟我开个皮包公司倒个药材贩个甲鱼什么的。”

“传呼台是青春饭,我现在又不是小姑娘了,当然不能再待那儿了。不去上班?我总不能整天什么事都不干,光陪你睡觉吧?”

“怎么不能?”我把她抱到床上,“这是你的职责。”

“讨厌,”她笑着在床上躲闪着我,“你真流氓!”

 

7

 

钟晶茜仍坚持上班,其实我也愿意让她上班。我时来运转发的那点儿小财,还没我当初走歪路时挣得多。在当今社会“万元不算户,十万不是富,百万刚起步”的金钱横杆下,我根本就算不了什么富人,天天干啃方便面也不定能不能混下这一辈子。而开自己的野公司,一时又没有那激情。

那些日子我没什么事,就去钟晶茜单位里找她,一去就能在她身边泡上一整天。这期间,我过去的那个公司经理因为几个合同被牵扯进了一宗诈骗案被警方拘了起来,公司也散伙了,这下我更没有什么事了,去钟晶茜单位里泡更加理直气壮、无所顾忌了。

她坚持要和我去办理那繁琐的结婚手续,否则就不让我去单位里找她。可我此时还处在假释期间,办结婚手续很有些麻烦。在这种麻烦下她一定会知道我去过监狱,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我胡乱找了个理由往后拖时间,我说有个算命的给我算过命,三十以前不适合结婚。对于我这个理由有个相信迷信的妈妈的她并没有什么异议,只是说不管怎么样也得跟她妈妈交待过去,明年是妈妈让她结婚的最后期限。

我稀里糊涂答应她,明年的大年初一,我一定去和她办结婚手续。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去那个商场实在是太勤了,以致那商场的看门大爷都误认为我是这个商场的职工,每回去了都要问我:“来上班了?”

在商场的大部分时间,我都是靠跟钟晶茜聊天和抽烟打发的。对于我抽烟这种习惯,作为一个烟酒柜台售货员的钟晶茜现在已没有任何不满,她甚至还买了一个打火机送给我。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打火机,镀金的外壳,一按还有音乐声。

常言说物极必反,那是有相当道理的。就因为那商场我去得太勤,才让钟晶茜对我产生了不满。当然,她不满是有原因的:试想,哪一个姑娘愿意让人说自己的男朋友是个整日无所事事的混混?

可是我,就恰恰在钟晶茜的同事眼里把自己塑造成了那样一个形象:无所事事,没有工作,没有正常收入,整天像个幽灵似的跟在钟晶茜身后。

那些人眼中的我并不是一个真实的我,至少不是我闪耀光彩的一面。

那一天,钟晶茜问我:“整天老是不干正经事,难道你不觉得很无聊吗?”

我一听就知道她又对我的生活方式心存不满了。

有了上次的教训,我这次聪明多了。

我问她,想让我怎么样?怎么样才能让她和她的朋友觉得我是个有志青年?

她说:“你起码应该找个正理八经的工作。”

随后她又说了找个正理八经工作的好处,比如可以享受公费医疗拿退休劳保等等。“你心脏不好,万一有个什么事,没有公费医疗是很惨的。虽然你现在手里有两个钱,那也不能一直坐吃山空吧?”

最后,她用了一个让我无法反驳的理由来堵我的口:“做人得有追求!”

这理由我确实无法反驳,就只好问她:“开公司算正经工作吧?”

她立刻眉开眼笑,大声地说:“算,算!”

虽然自己开公司没有理由享受国家的公费医疗和退休劳保,但钟晶茜还是对我的这个念头表现得兴高采烈,既然连她都是那么的兴高采烈,那我只好全力以赴了。可是人一旦要全力以赴投入到一件事情当中,往往就会发现困难重重。

首先说房子就不好找,现在哪家住一楼的,不都打穿了墙自己开公司?就算房子解决了,业务的定位还是个麻烦,咱可不能连坦克带卫生纸全经销吧?我可知道自己一条胳膊能提几桶水,干个一无资金二无厂房的对缝生意还行,要玩起真刀实枪来,心里确实没底。对缝生意干砸了,不过是白说一通废话,浪费两壶茶水。

可这公司要是干砸了,浪费的就得是我的血汗了。还有资金这个大问题,我身上揣的那点钱都掏出来也不过只能做两笔小生意。再有的就是营业执照的问题,现在办什么执照不得盖上几个大红印章?盖一个印章怎么不得吃个三顿两顿的……

思前想后,又得不让钟晶茜白白兴高采烈一场,又得让业务落到实处,还得让管盖章的喝个舒服。我只得开了家酒店,美其名曰:“东方瑞士不夜城”。

可别小看这个小“不夜城”,它不但花光了我的所有积蓄,而且还拉下了一道不小的口子,连酒店的装修费都是借李军涛的,幸亏是朋友,不急着找我要。

对于我的这个决定,钟晶茜显得更加兴高采烈,因为我“终于有追求了”。

 

8

 

“东方瑞士不夜城”开业的那一天,我的狐朋狗友除了在监狱里的没来之外都聚齐了,差点儿没把“不夜城”挤个底朝天。钟晶茜也请了假,到“不夜城”来当临时服务员,不过她只当了一小会就当不下去了。

她偷偷的把我拉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小声但很严肃的问我从哪儿弄来那么多漂亮的小姐当服务员?瞅她的脸色,好像对我很是不放心。

我乐了,告诉她那些漂亮的服务员都和她一样,是哥儿们的媳妇加情妇。她这才放心,然后告诉我可以找一些农村的姑娘当服务员,工资可以给得少一些。

我逗她:“别小看农村的姑娘,那里面也藏龙卧虎,尽是漂亮妞儿。”

“你敢?”她朝我怒目而视。

我那里的服务小姐是没什么说的,可那些厨师就甭提了。我实在是不敢恭维那几个厨师,下手一个比一个狠。个把月下来,连我都恶心得跑到外面去吃了。就算这样,我还不能把他们赶回家,谁让都是哥儿们呢?

那天,一个朋友请我到一家颇具规模的饭店里吃饭。他喝了不少啤酒,去厕所都去顺了,最后我也分不清他是去厕所还是去结帐了,反正我们俩儿一出门,他就埋怨我:“说好了我请你嘛,你看看你,真是不够意思!”

我听了一愣,然后问他:“你没结帐?”

他听我说完,也莫名其妙:“怎么?你也没给人家钱?”

我摇头说:“没有。”

我们俩儿你看我我看你,足足愣了有十几秒钟,然后他问我:“跑吧?”

我点头,语气肯定地说:“跑!”

随后我们俩儿就撒欢跑了起来,身后传来了饭店老板的怒骂声。

以后的好几天里,每当我想起这事就想笑,可偷着笑了几回儿就笑不起来了。这种让人白吃的事也开始发生在我身上了,偷着笑的都是我的那些哥儿们。我为了偷着笑,怎么说也跑了几步。可他们,连跑都懒得跑,吃完了就大模大样的一拍肚子,冲服务小姐喊“记你们老板帐上”。服务小姐要是不让,他们就能腾出七八个小时来和小姐耍贫,早晚逗得服务小姐见他们就跑才算完。

钟晶茜很看不惯我朋友的这种行为,对他们也就一点儿不客气,有几次她都很让我的哥儿们下不来台。她告诉我,咱这是为挣钱而开的酒店,不是为填满哥儿们的肚子而开的免费公共食堂。

可我实在是拉不下这个面子跟他们翻脸,找他们要饭钱,谁让都是哥儿们?谁让我以前也白吃过他们的?

钟晶茜没少为这个和我吵,她生气的告诉我如果一直这样下去,这个酒店我还不如不开。

我反驳她,这酒店我当初就没打算开!都是当初她让我“做人要有追求”把我给追求急了才开的。钱咱可以赔,反正是稀里糊涂来的,不赔也就花了,但义气不能丢,丢了就没法再找回来。

话虽是这么说,但做起来还真有我顶不住的时候,一天上你这儿吃三顿饭,谁能受得了?我实在撑不住了,就苦苦的哀求那帮哥儿们:“你们饶了我吧!”

可他们均无一例外,几乎异口同声:“不饶不饶就不饶!”

总算苍天可怜我,给我找了个借口,让我的那些哥儿们不得不去另找食堂。说起来是苍天可怜我,可实际上是害我:它莫名其妙就让我那“不夜城”里的火苗子从厨房里蹿了出来,一道道的,从包间到大厅,煞是好看。

消防队来的时候,那好看的景象已经过去,只留下几道很不起眼的火苗。他们很顺利的就把那几道火苗扑灭,接着检查一番后下了个结论:长时间使用电炉子引起的电失火。

火烧完了,我赔的也差不多了。但买卖还得做下去,不做下去我就得血本无归。

重新开业的那一天,我满怀希望的写了幅对联贴在门口,上联是“野火烧不尽”,下联是“春风吹又生”,中间横批“东山再起”。

我本希望能借助于这对联带给我一些生机,可等我苦苦捱下这三四个月之后再一算帐,还是入不抵出,哥儿们还是在笑,我还是在赔。最后,我狠了狠心,连城带酒统统抵了出去,抵回来的钱,扣去当时装修所欠下的费用后已经剩不下什么了。

 

9

 

我终于明白:自己已经和刚出监狱的时候一样,一贫如洗了。

我又开始无所事事的泡在那个商场里了。我的假释期也在这时候结束了,可我总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失败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钟晶茜会嫁给这样一个落败的草寇吗?

我拿不准她会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就试着问她。她当时的反应和我最糟的估计基本一致。她的表情中没有一丝的高兴,而是用一种让人难堪的口气问我:“结婚?现在结婚?现在拿什么去结婚?”

她说完之后就后悔了,我想这是因为我当时的脸色有些苍白吧。她开始一个劲儿的向我赔不是,说她不是这个意思。

我问她是哪个意思?

她说她不是嫌弃我,不是看不起我。她只是想让我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有一个舒适的环境,然后和她一起安安静静的生活。她所向往和需要的是一种稳定的生活。

最后,不知是为了安慰我还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女陈世美,她答应挑个好日子和我去领结婚证。

那天,我没等到她下班就一个人先走了。

 

10

 

夜里,我体验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如同一列飞速行驶的火车在毫无征兆的状态下撞倒了我,准确,凶狠。它毫无感觉地就将我的身体碾成了肉饼,让我来不及发出一声呻吟。

我整夜都红着眼,在黑色的天花板上找着那将我粉碎的感觉的准确名词,但一无所获,那既不是“快乐”也不是“悲伤”。

我知道自己从本质上来断言就是无法受囚于稳定,无法安守于现状。我不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虽然我经常待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干,但我的脑子却是时刻在超越自己飞速运转。

我总想象着一些让我自己也为之激动为之兴奋的发财路线,虽然这些路线不一定都能到达目的地,但起码它能带给我很长一段时间的希望。我不知道没有这种希望的人能另以什么样的方式带给自己精神上的满足。

我无法想象一个每天早晨坐着班车上班晚上再坐着班车下班,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就四处嚷嚷要加班费的人,除了在发工资时发现自己平白多了二块钱之外还能获取怎样的满足。也许还能在每个月的发薪日子里买上一只正宗的德州扒鸡或者北京烤鸭,全家欢欢乐乐吃上一顿;再奢侈一些,他们还可以全家到一个差不多的饭馆里点上几个不太贵的菜吃上一顿。这就得算是他们的快乐吧?这也能算是我的快乐吗?

这绝不是让我所能够满足的快乐,这也是我几年前所做的踏入灰暗的决定的原因。

正因为如此,我才发现自己不能够带给钟晶茜任何稳定,任何幸福。这是我现在才发现的,过去没有发现是因为那时的眼睛被口袋里的钱遮盖得没有了任何视觉能力。那时我以为钱是万能的,至少可以隐藏住我在钟晶茜眼里的所有缺点。至于到底隐藏住了没有?我并不清楚,我清楚的只是它在心理作用下遮挡住了我自己的眼睛。

可现在,我的眼睛变得明亮了,自己的缺点也都一一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这时我决定,再走几遍当初的歪路。只有如此,我才能迅速的在她的眼中强大起来。没有钱,我和她之间的很多事情都不会有意义。

当初的歪路需要时间,需要一个人安安静静独处的时间。这段时间中,绝不允许她在我面前晃动,否则她会发现我的工作实质。如果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那一切都将不好办了。

所以,我将暂时离开她一段时间。我找的理由是“烦她了”。

 

11

 

下午,钟晶茜打电话来,让我和她一起去试婚纱。我说别弄得那么麻烦,不用试了。可她说不麻烦,她有空,下午两点在中山路等我。我放下电话后觉得很难过,就躲到床上睡起了觉。我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长时间,她来敲过门,我把头蒙进被子里,没理她。

晚上,我给她打了个电话,想告诉她这阵子我不再去打扰她了。这种事面对面总是不好说,打电话还能好一些。她住的那个楼只有一部公用电话,守电话的一个苍老声音告诉我,钟晶茜家里没人。

我正在琢磨她上哪儿去的时候,又有人敲门。我还没得及应声,敲门就演变成了砸门。我赶紧打开门,刚要骂又缩了回去,两个民警站在门口,身后跟着的是钟晶茜。

钟晶茜一看到我就叫了起来:“原来你没事,我还以为……”

“我能怎么?”我有些莫名其妙。

“以后搞清楚了再报案。”那两个民警训她,“我们可不是幼儿园的阿姨,没功夫陪你玩过家家。”

“对不起,对不起,她不懂事。”我给那两个民警上烟,“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一个民警扒拉开我的烟,“你问她,没事找事!”

这番折腾把不少邻居都引了出来,尤其是这番折腾中还有两个民警介入,自然更能刺激不少人的好奇心。其中已经有妇女开始在黑暗中添油加醋的发展情节了:“我早就看这小子不地道,你们看,我说的没错吧?”

警察走后我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原来,钟晶茜没有等到我跟她去试婚纱就急了,上我家敲门没人应她更急了,她想象了煤气中毒、急病突发……她越想越急,越急越聪明,聪明的她想起了“群众有难找民警”的口号,于是她跑到派出所里报案,说明情况后推测我可能是煤气中毒闷在了家里,也可能是急病突发倒在了家里。于是警察就陪着她来撬我的门。

“你丢人不丢人?”我哭笑不得,“我要再睡一会儿,你是不是就得把装甲部队拉来?”

“我怎么知道你没出事?我是为你好。”

“为我好?为我好还想我出事?你怎么不想我长命百岁?”

“我是关心你。”她瞪着我。

“有你这样关心的吗?”我点燃烟,“我还以为你领着人上我这儿抄家呢。”

“那你下午怎么不去和我试婚纱?”

“我忘了,睡过了。”

“忘了?”她紧盯着我,“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试婚纱你都能忘,你还有什么不能忘?”

“没有什么不能忘。”

“连我也快忘了,是吧?”

“你别来劲。”我挣脱了她扯住我领口的手,“忘了就忘了,试不试还不是一样?怎么试你也还是那德性,试不出周慧敏来。”

“那你怎么不去找她试婚纱?”

“那得一个一个的来。”

“……你是不是后悔了?”她沉默了一会儿后问我,“后悔和我在一起了?”

“……”

“你说呀!”

“……对,是后悔了。”

“可你说要爱我一辈子的。”

“没有,那不是我说的。”我说,“此一时彼一时,现在我烦你了。”

“你别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告诉你,我也烦你!”

“那正好。”我说,“两不相欠,谁也没甩了谁。”

“这不是你,”她牢牢的盯着我,“你变了。”

“是变了,变穷了,变得一文不名了。”

“你真的变了。”

“我很遗憾。不过我可以教给你一个重温旧梦的方法,你可以再找一辆自行车,见到喜欢的就撞过去,也可以找一个滑冰场,那里面都会有一些滑得够国际水准的穷小子,你就仔细的挑吧!”

“你滚!”她愤怒的朝我吼道。

“我滚?”我看着她,“这是我家。”

“那好。”她拎起自己的挎包,“我走。”

“替我把门关上。”我坐在沙发上跟她说,“再见!”

“你是个混蛋!”她本想保持着愤怒坚强的姿态离开我,但她没有做到。她的泪还是忍不住的流了下来,那双有着三层眼皮的眼睛这时看起来是那么凄楚动人。她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然后把门狠狠的摔死。

 

 

第六章

 

1

    我越来越感到阳光厌恶,越来越感到海水亲切,夏天到了。

那些日子里我几乎每天都去游泳,一去就像腌咸菜一样,在海水浴场里泡上四五个小时。累到浑身无力就回家睡觉,睡醒就绑那些酒肉朋友到路边的大排档上喝散啤酒、吃烤肉串。那些日子里我常常喝得两眼发直,大呼大叫,看谁都像亲人。

我喝散啤酒的地方是钟晶茜所在商场的门口。我的这种“风采”钟晶茜见过几次,每次她都皱着眉头,不声不响的从我身边经过。

有一次她走过我身边很远后扭过头来,隔着千百个脑袋和我对望着。在她转身走后,我忽然泪流满面。

她身边跟着的是那个卖减肥药的胖子。

有一次,我和一大堆不知到底叫什么名字的朋友在那里喝酒,喝着喝着就和另外一帮子醉醺醺的家伙争执了起来。至于到底是争执什么,谁也不知道,反正有摔酒瓶子的,有掀桌子的,还有哇哇乱吐的。

再然后,两帮人就打了起来。我那时已经喝了不少啤酒,平衡都找不着了,于是莫名其妙地就让人砸了一酒瓶子,谁砸得我也没看清。脑袋破了,出了点儿血。我也真挺英雄,一声没哼,直挺挺的像死猪一样就躺在了地上。

我眼睁睁的看着钟晶茜走向我,看着她扶起我,用湿手绢压住我的额头,把我塞进车里。她的体香越来越强的刺激我的神经,我开始哆嗦,大叫着让车停下。

我一个人下车大吐特吐。吐完后我没回到车上,自己摇摇晃晃的朝前步行。汽车赶上我,停在我身边,钟晶茜拉开门让我上车。我不理她,仍坚持一个人朝前走。车慢慢的跟着我,我张口大骂:“你他妈的少管我!”

车慢慢超过我,开走了。

那么大的黑夜里只有我自己在走,一步步都迈在黑暗中。当时我稀里糊涂地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委屈。黑暗中,我发现另一个黑影在前面站着一动不动,我走近,发现是钟晶茜,她也下了车。她跟着我默默的朝前走,谁都不说话。当我们走到岔路口时,我才想起来说送她回家,她忽然怒容满面的朝我喊:“不用了!”

我跟着她在那条路上走了十几步,她却转身气势汹汹的朝我骂:“滚开!你这个没人味的家伙,别跟着我!”

我愣了愣,转回身,走了。

我依然是我,依然是那个一文不名的穷鬼,我依然无法让自己平衡的看待我与她之间的关系。

对于女人,爱情是其次的,财产是排在第一位的;对于一个穷鬼来说,他是没有权力拥有爱情的。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的,反正此时此地的我是这么看的。

 

2

 

第二天我就动身去了一个偏僻的城市,住在一个亲戚家里。我在那里生活了半年多,这半年里我又干了几个活儿,都没有失手,成绩也不错。随着我钱包的不断鼓胀,寒冷的冬天也来了。

这期间我常想起钟晶茜,也冲动过几次想去找她,但最终我还是克制住了。我老是想,这点儿钱还不够,再来一次,再来一次我就金盆洗手,然后以有钱人的姿态去找她,和她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人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

我在这个城市里有个应该叫作“姨”的亲戚,她对我这么大还不成家很是操心,在这几个月里,她不厌其烦的给我介绍了一个又一个的姑娘。她的执着和热心很让我为难,为了让她老人家省心,我胡乱抓了一个姑娘当作我的女朋友,也可以说是我的“挡箭牌”。

那个下午,我忽然没来由地感到一种烦躁,找了半天也没找出什么原因,只是觉得该回青岛了。

第二天,我没和“挡箭牌”打招呼就带着鼓胀的钱包坐上了回青岛的列车。

家里仍然是那么乱,厨房里的灰落了厚厚一层,烟头布了一地……我猛地发现:一个烟头的尾部竟然有着一点淡淡的红色。我捡起那烟头仔细看,认出那是口红的颜色,那种钟晶茜常用的口红的颜色。

她来过这里,我知道那段日子里她来过这里。

可是,她怎么会抽起烟了来呢?

望着那根带着口红印记的烟头,我发现自己能进行无穷想象的大脑开始变得苍白。苍白的大脑中只有回忆能够正常运行。

雪仍在下,我却无力的站在雪中。

几天之后,我得到了准确的消息:她跟着一个卖减肥药的家伙,离开了这座城市。那个夜里,失望的我哭得鼻青眼肿。

我得到了我不想得到的,失去了我不想失去的。

我极力想原谅自己,但我知道我所做的所有努力都是白费。思念总是泛着空虚的泡沫向我淹没过来,一层一层,永无止境。泡沫越堆越厚,生命越来越仓促。我的生命和思念渐渐连成了一条无影的绳索,它不容置疑的套在了我的脖子上,一点一点把我逼进一个毫无喘息余地的空间里。

我虽然困得昏昏沉沉可就是睡不着。钟晶茜的影子从四面八方涌来,一个个都是那么栩栩如生:她穿着洁白的婚纱拥着那个贩假药的家伙走在大红的地毯上,无数花瓣在她头上盘旋下落,她和他在花瓣下相拥,在掌声中相吻……

那一幕幕景象就像滴滴从四面八方聚来的碧绿水滴,从任何一个我能看得见的地方涌出来。它们汇集成汹涌的海水,一点点朝我压来,很快就漫过了我设的所有生命防线。它们冰冷的拥抱着我,抚摸着我……最终,那每一滴水滴都化成一枚冰冷的钢针,毫不怜悯地刺入我身体的每一寸肌肤……

我体无完肤。

 

3

清晨,我那能进行无穷想象的大脑又开始运转。模糊中,她和第一缕阳光同时泻在我眼前。我第一眼所接触到的就是她的眼睛,她那双有着三层眼皮的眼睛仍在清纯圣洁的望着我,如一缕清泉注入我身体的每一条血管,一次一次回流到我的心脏,给我温暖,给我安静。那一刻,我所有的生命能量都似乎僵滞了,能流动的唯有眼中涌出的泪,它们将我的懊悔一点点的堆积,一点点的堆积……

枕巾越来越潮湿,她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残缺……

很多天后的一个下午,我在路口碰到了一个目空一切的小青年。他招手让我过去,向我借火用。我从口袋里翻出一个打火机递给他。他拿过去看了看,点燃嘴上叼着的烟后顺手塞进了他的口袋里。我愣了愣,然后朝他要。可那小子把眼一瞪,冲我大喊:“你小子是不是不想活了?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拿你打火机怎么啦?不服我揍你!”

我低头,仔细看了看这个头还够不到我下巴的小伙子,苦笑了一声,我实在是没有惹事的心情,就扭头走了。当我走到路口,看到西湖公园的大门时,我忽地想起被那个家伙抢走的打火机就是当初钟晶茜送给我的那个。于是我在瞬间做出了自己无法理解的行为:我迅速地冲了回去,追上那个抢走我打火机的小青年,二话不说就毫不留情的揍了他个半死。直到他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我才从他身上找出打火机,用袖子擦了擦,然后小心翼翼的放到我贴身的衬衣口袋里。

回家的路上,那个打火机一直摩擦着我的肌肤。

 

 

4

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常常毫无理由的望着一个精致的打火机出神,然后不知不觉就抽起了烟,接着就冒出一些毫无理由的念头。打火机在我面前不停的吐着火舌,就像一朵朵鲜艳的玫瑰花在眼前不停的晃动,而我则像某个极其喜欢花的少女待在鲜花遍地的花园中,不知该不该伸手去摘。

钟晶茜已经离我远去了。

我那已经离异的父母也在这一年里先后故去。我很伤心,觉得青岛种种美丽的风景都是在为我的伤心做铺垫。常常的,我心里有了某种感觉,眼前便显现出着某种色彩,觉得这世界都在为我的感觉而舞动。

我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就这样在家里坐着,有时望着天空出神,有时望着打火机沉思,就像那个有名的雕塑“思想者”那样有姿有态的想着。任意识毫无理由的游动,一会到这里,一会又去了那里。我知道,这就叫作幻觉,因为意识的游动中总是有钟晶茜的影子在飘动。

有空我就去找李军涛,当年的朋友只有他有出息,和我们相比他是最大的赢家。和很多同龄人相比他都是相当大的赢家。现在的李军涛已经被报纸电视炒得炽手可热,他成了画家,他的画在市面上已经能卖出一个让人羡慕的好价钱来。

他现在衣食无忧,我便可以放心的去他家里吃个饭喝杯酒什么的。

我很喜欢去他家,他所住的房子是我所见过的房子中留下印象最深的。那所房子非常像一只展翅欲飞的鹰,所以被称为鹰宅。

那栋被称为鹰宅的楼房有着一股相当传奇的魔力,我在凝视它的时候总感到意识被锁定在某一时刻,这一时刻的空虚和激动会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袭遍全身。

这栋有着异域色彩的建筑真让人神往。我在浑身疲惫的状态下站在它面前,看着它的眼睛,一个奇特的念头便会涌入脑中:如果有一天我对这个世界厌倦了的话,我一定会从它的额头上跳下,在它眼前尝试一下自由落体的感觉,那种感觉一定很美妙也很刺激。

 

5

 

已记不清这是青岛举行的第几届啤酒节了。这个节日的声势越来越大,门票也越来越贵,这段日子里,青岛人最能显示朋友间友情的举动就是请客去啤酒节痛饮一番。我也受到了很多朋友的邀请,可我都没有去,我知道去了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意思。这一段时间里,我在感觉上好像麻木了很多。很多先前曾无比投入的事情在现在看来,都毫无意思。

现在细细想来,生活也就是那么回事。

那一段时间我灰了心,跟人换了房子,准备换个环境生活。

新房子位于青岛很有名的景山脚下,走上凉台,便能看到灰白和翠绿相叠加的景山在不远处向我招手。景山的山势很陡,很有看头。我从清晨就盯在这里看,企图在山上找到一些熟悉的东西,但一无所获。

这让我很气恼,于是离开新家到街头去招摇,走到街头我才发现,一个人一旦离开他固有的起居场所,在街头怎么逛都是闲人一个,无事可做。

我从宽阔冷清的小区街道一步步踱到人声沸扬的闹市。在闹市中我冷眼看着身边穿梭的人,发觉他们都和我一样无所事事。我很注意身边的人,在无所事事的那几年里我练就了一身单凭行人言行就能判断出他们身份的技艺,准确性八九不离十。

当然,那种武断的判断也会有失误的时候。最尴尬的一次是我愣把一个身无分文却要让我当向导畅游全城的乞丐当成了一个学识满腹的艺术家,直到最后那乞丐朝我伸手要钱而不是给我钱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失误。

拥挤的人群里,各式的长发、短发和秃头在我面前竞相摇摆,风情万种。我看着一张张迎面而来的各不相同的脸上呈现出大同小异的表情,才恍然发觉自己置身于世外。虽然有很多人在我身边穿梭,也有不少人肯看我一两眼,但他们都无一例外的和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我默默的看着同一方天空下的其他人,看着聪明的小贩把晴纶毛衣当成纯羊毛衫卖给爱贪便宜的妇女;看着体态动人的姑娘挽着年过半百的情人傲视街头;看着严肃的警察动作正规地指挥交通……

看着他们各自忙碌的身影,我越发相信自己在这座城市的这个街头确实是一个无事可干的闲人。我去冷饮摊前换了一堆零钱,然后拿着去挤公共汽车,从第一站坐到最后一站,再接着换乘另一辆车从最后一站坐到第一站,往返循环消磨着时间,乐此不疲。

下车后我仍没地方可去,就钻进了一家电影院。进门的时候,我给检票的边上烟边说我找人,趁检票的看烟牌子的功夫,我钻进了包厢席。

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街上的路灯除了没被打碎的都亮了。每隔几十米就能找到一帮子围坐在路灯下打扑克或是下象棋的人,他们用着不花钱的电,快乐的瞎嚷嚷,一个个都是那么兴致勃勃。灯下盘旋着种种不知名的飞虫,它们前赴后继的冲向明亮的路灯,轻微的撞击在摸牌时的片刻安静中清晰可闻。

我蹲在一局扑克边,置身于其中和他们混在一起。我用十分钟让一个长发小伙子相信我是一个老牌油子,然后用剩下的时间指导他出牌,令那小子赢多输少大出风头。直到人散尽了我才和那个小伙子握手告别。

 

6

 

躺在家里的床上,我开始胡思乱想。

我清楚人可以选择自己生活的存在形式,也可以选择机遇的存在形式。所不同的是生活方式可以任人选择,而机遇,它的出现则没有任何的规律性,所能选择的只是它出现的那种偶然的大致时间。我还知道,这世界不能用意志来做无法替代的转移。

当然,我也知道有些想法实现的概率小得惊人,但它们还是很有光泽的吸引着我。这就像设在街头的那种福利彩票,虽然只设有很少一些大奖,人们也清楚自己不一定能摸到那个大奖,可还是踊跃的摸下去。在他们这时的思维中,“万一”所占据的空间有着相当大的份额。人在一时兴奋之下的所作所为是没什么理由的,但任谁也不能把心神俱荡做得毫无痕迹。

 

7

 

这里是我的起居场所,这是我的城市,这是我的天堂。走出家门,来到海边,还没看见海就闻到了风中的腥味。随着腥味一直走,很快就看到了黑黝黝的海水。海水在远处静静地卧着,只有边缘处间或翻起一轮白边,没有风,大海安安静静,潮声也细声细气,只有海腥味扑天盖地。

海边有几盏不太亮的路灯,照耀着缓缓涌动的海水,依稀能见到几根无拘无束的海菜在黑黢黢的海水里迟疑的游动。

我的意识开始飘渺,飞了起来,穿过镜子般有质感的反射面,来到了熟悉的天地。这方天地中,我见到了钟晶茜,她已经回到了这座城市,她打开自己家门把我请了进去。屋中是昏暗的,桌上摆着水浮蜡,晶莹的烛光照耀着我们,她的面庞在烛火的掩映下发出艳丽的光泽,一如那记忆中最美丽的瞬间。

望着幻觉中美丽的她,我相信她会出现在这座城市里,如果真是那样,这里将是天使降落的地方。

我从青岛最具代表的建筑物栈桥开始,沿着海边朝东走,曲曲折折的拐过无数个弯,看到过无数道美丽的风景之后,路面逐渐开阔,直插向遥远的东部。沿着平整的马路可以看到大小不等、鳞次栉比的酒楼饭店。饭店门口停着各种各样的高级轿车,有奔驰,有宝马,有别克……

从各种轿车中钻出的或是男人或是女人,男人挺着或大或小的肚子,女人扭着或苗条或丰满的身躯,这是沿路上最独特的一道风景。

行至石老人风景区一带,人便有了海天如一的感觉。大海平静蔚蓝的在远处挥着手,轻轻的涛声似在讲述一个个动听或是不动听的故事。与大海相望的便是新建的所谓啤酒城,城中挤满了嗜酒如命的酒鬼,人人顶着通红的脸庞和同样通红的双眼,一步三晃的冲着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大喊:“干,再干一杯!”

这是酒鬼们的节日,天下酒鬼皆朋友,在啤酒城里人们感觉到的是这种风采。众多啤酒厂商笑逐颜开的望着举着大杯小杯痛饮的人们,心里都乐开了花。啤酒城里竖满了大大小小的各种建筑物,每个建筑物中都无一例外的摆着这个牌子或那个牌子的啤酒,一些乡镇企业酿的啤酒也在这里登堂入室,明明是穷山沟里出的啤酒在这里却非要冠上一个英文名字,这名字的似是而非让你如坠云雾之中,不知自己喝的到底是什么。

啤酒城里最高兴的便是各个啤酒厂家,他们都瞪大了眼,生怕漏过了发财的机会,平时卖两块一瓶的啤酒这时就可以卖到五块,过节了嘛。就连公共厕所都趁机大捞一笔,纷纷在门口竖起了“小便五毛大便一块”的招示牌,迫使那些被啤酒塞满肚子不得不去的家伙掏腰包。有不少自认为精明的厕所老板甚至派人在门口大声吆喝着招揽顾客:“上厕所了,上厕所了,小便五毛,大便一块,月票五块!”

这一幕幕都在眼前,就像行云流水那样晃动在眼前。

我站在山顶,面前摆着的是一架苏制的高倍数望远镜。是我新买的,现在喜欢偷窥者越来越多,以致这望远镜都贵得吓人。从望远镜中望去,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有些怀疑,是否已回到从前?是否已走进回忆?

回忆中,那个有着三层眼皮的叫作钟晶茜的姑娘站在望远镜前,兴奋的望着山下啤酒节的一幕幕,脸上露出了可爱的笑容,那笑容可以让我为她做包括犯罪在内的任何事……

一切都是从前,时空不可能逆转,她不会再在这里。

 

8

 

整个啤酒节期间,我都一个人待在山顶,望着山下芸芸众生,不胜唏嘘。山顶风声依旧,山下热闹如前,真有种隔世看花之感。和多少年前相比,这里环境一如从前,那么,她应该出现了。

但是没有,她没有出现,至少她没有在我面前出现。

我的希望变成了失望,我的失望又会变成什么呢?

山风起舞了。

我眼中的明亮在渐渐的暗淡,宛如蜡烛燃烧到最后一刻的无奈。我知道她多少年前的面容已经永远消失在了我面前,好像已飞上天空的风筝被剪断了线。山风越来越大,感觉也越来越麻木,深深的忧伤和浓浓的悲哀如同山风卷起的落叶一样,飞起再落下,落下再飞起,无穷无尽。

山风在深深的山谷尽头消失,我竭力在风的尽头寻找她的影子,但事实告诉我,这一切都是徒劳。我只能在山风的呼啸声中无力的倒下。它带走了我的感情,它毁了我的所爱。一切都和我预料的一样,时空已无法逆转。此时距离她当初面容显现在我眼前时已时隔久远。我家门前的那条马路刨开又被填死,填死又被刨开,重复了不知多少次。

说实话,我曾无数次想象着她在我面前出现的情景。

可现在已经没有奇迹了。我不想再紧紧的抱着脑袋做着浑浊的梦,因为梦把我骗了,骗了一次又一次。说实话,我很情愿露着笑容被它骗,因为受骗后的我会清楚的看到她,虽然这种环境这种气氛下的人物并不立体并不真实,但她的眼睛她的微笑她的长发都会散发着让我心悸的诱惑。

没有比在这种回忆中所获得的乐趣更有趣的东西了。我持久的躺在舒适的回忆里,温暖的阳光倾洒在我身上,轻柔的风抚摸着我的脸颊,厚实的大地把我紧紧的拥抱。这一切就像吸入了什么让人上瘾的毒品一样,我持久的回忆着关于她的一切,时如微风时如狂风,但我依然无法找到她,她的出现就像幽灵一样。

假如,现在关于她的所有一切都建立在“假如”之上。假如她能够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会以无可非议的激动开始对回忆的追随,并在那追随中把她重新描绘一遍。我会让她依旧美丽,依旧动人,依旧是我印象中的天使。

时空随着山风飘回到这里,场景切换到现在的时段之后,我仍然独自一身,站在山顶吹着山风。这一幅图画无论切换到何处都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凄凉。

凭什么要我一直都是这么凄凉,不是置于死地而后生吗,不是说越是失望的时候就越会有奇迹发生吗?

 

9

 

那么,我所看到的都是奇迹了?

 

10

 

当我扛着那架苏制的高倍数望远镜往山下走时,我感到奇迹的气息是那么浓厚。于是我举目四望,然后整个人便愣住了。一个姑娘挡在了我的面前,她看着我,嘴角在微微的颤抖。

那是笑吗?

我把望远镜扔在地下,把她揽进了怀里。

时空飞转,难道这是回到了以前?

不,这是现在!

钟晶茜活生生的站在我眼前。我怀中的柔软足以告诉我这是事实。事实正是如此,她回到了这里,回到了我的怀抱。

我没问她什么,她也没有向我解释什么,我们就那么长久的拥抱着,直到天边火红的夕阳落下。

她告诉我她早就回到了这座城市。我说:“为什么不来找我呢?”

她说:“我为什么要去吃回头草?”

我说:“回头草的味道其实是很好的。”

“所以,”她盯着我,“我现在找来了,因为我有了吃回头草的理由。”

我说:“不是你自己在找,是我和你一起在找。”

“找到了吗?”

我看着她点点头:“应该是找到了,你说呢?”

她点了点头:“是找到了,不过很可惜,啤酒节已经过完了,咱们还是没有回到以前的环境中。”

我对她说:“那有什么,咱们可以自己举行一个啤酒节,无非是规模小点,不是吗?”

她看着我手中的望远镜说:“你还和以前一样,还是那么疯狂。”

“只要能达到目的,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她长久的凝视着我,长发长久的在我手中流淌着。

“我变了吗?”她问我。

 我说:“你没变,你在我眼里永远都不会改变。”

“是吗?”

“是的!”我坚决地说。

 

11

 

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再追问她当初离开这座城市的原因,我怕知道原因,怕知道她嫁给了那个卖减肥药的小胖子。她也没有向我解释什么,只是告诉我,现在的她仍是多少年前的样子,仍回到了那家商场工作。

我们都不愿提起那段往事,就像怕掉进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

虽然我没有问,但我还是知道了一些事。她离开这里之后就跟着那个卖减肥药的小胖子去了另一个沿海城市。在那里,小胖子又开了一家卖减肥药的公司,她做了那家公司的经理。可最后她才发现,这是一家没有任何利润的公司,她只是这家没有任何利润的公司的替死鬼。那个小胖子利用这家公司的名义签了不少合同也收了不少定金,然后便不知去向。

至此她才明白,只有我才是她最终的选择。

在栈桥,我们彼此凝望着,徐徐舞动的海风不知要向我们诉说什么。扑天盖地的涛声与海风向我们袭来,我们在种种声音中无法自制。海的尽头有一道平而直的线,均匀地把天和地划分成两截,线的上端是一望无际的天空,线的下端是同样一望无际的大海,两个一望无际的平面尽头的交接处却是一道长无尽头的直线。

很多个没有星星的夜晚我都会从梦中醒来,来到阳台,看着凄清的天空,想象着一些遥不可及的未来,当然,在想象的空白处我也会考虑一些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之类的问题,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越觉着我活在这世上是个奇迹,既然是奇迹,那就应该让它挥舞得再凶恶一些。

我一直没和她讨论很久之前的那段日子。因为我不愿让她知道在另一个空间里,她曾有着多么动人的微笑。我不能让她走出我记忆的空间去和一个陌生女人重叠,让那陌生女人的庸俗覆盖她的精彩。

最终,我们生活在了一起。

这是我生命中最闪亮的一段幸福日子,这种幸福足以让我用一生的疲惫去交换。

……

……

……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是我生命中过得最快也最踏实的日子。

 

12

 

以后所发生的,便纳入了许多年前所划定的环境中。我和钟晶茜在这种海天相接的环境里,按照环境所划定的路线前进着。我们之间的关系又回到了多少年前,就像被染脏的白布在水中浸泡许久之后,又重现出了白布最初的色泽。

此后,为了在她面前显示出我最初的色泽,我甚至去了一家有模有样的机械制造厂,干一些出力不讨好的活儿。工资虽然不多,但因为有我先前的一些积蓄,我们的生活依旧有滋有味。另外,她也去了一家公司应聘做了个经理秘书。对此我没有任何异议。因为经理是个女的。

我们的生活开始回归到了最初的本色,我已经做好脱离那种黑暗生活的准备。只要可以安安静静的和她在一起生活,只要生活的天空没有黑暗,我干什么都无所谓

这些日子中毫无故事,而毫无故事的生活就是最精彩的生活。

 

13

 

    但是,一切都会结束,好日子更是如此。

 

 

下篇

 

 

 

你见过玫瑰吗?

你见过在落日下盛开的玫瑰吗?

你见过在落日下盛开的那种血红的透着对生命无限渴望的玫瑰吗?

我见过。

第三次看到落日下的玫瑰时我已变得面目全非,即使站在镜子前也无法看清楚自己的样子。

我已经成了冷血动物,笑容与哭泣都已毫无区别。

 

第七章

 

 

1

如果七十岁是生理的终点,三十岁是心理的终点,那我所有的终点都提前来临了:和我同时入狱的刘岩和宋成林已经刑满释放了。

他们在我面前大声的叫喊,大声的狂呼:这世界又是我们的了!

我看到他们贪婪的目光在一点点包揽着这世界上包括我在内的万物时,我就知道自己该和出狱之后所围造的一切安逸及和谐告别了。我必须重新回到那条布满灰暗的道路上,必须重新在那无尽空虚和无边黑暗中行走。

于是我知道,我该和钟晶茜说再见了,这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说实话,再次拥抱钟晶茜之后,我就决定要改邪归正,做个为人民服务挣人民工资的本分人的念头。事实上我也按照这念头所规定的程序做了,可正当我乐在其中,准备结婚生子做个领国家工资住国家医院安分守己的工人的时候,上苍又和我开了一个大玩笑。

这是一种命运,一种我在当时无法改变的命运。这种命运早在我发展他们入伙的那一天就已注定。那天我们曾回忆着学生时代,然后一起伸手向天发下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誓言。

再以后所发生的事情绝不是所谓的“恋爱公式”的推断,它完全依赖当初的灰色在我记忆中的递增。我很早就知道“恋爱公式”的局限性,知道自己会有所突破,但我不知道这突破是针对她还是针对我的。

我对她的感情始终是一个不规则的多边形,且不停的改变,当那多边形有了最尖锐的角时,一切便改变了,这改变的绝对比重来自于我生活中的灰色。

灰色中,她的微笑在我身边不停的环绕,宛如璀璨的星星闪耀于天际之上的美丽,但转眼间,天空变成了灰色,星星也就不再美丽。我知道这样做对她很是合理,就像小树必将长成大树一样。但对我……

我想说明,事情发生之前没有任何起伏和转折,一切都是那么慢条斯理,如同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那么清晰有效。我还想解释,那概念本身也许没有错,但如果旋转到另一个特定的环境中,那它就会出错,关于它的一切都会改变。

真的,我越来越感到完全了解一个女人是多么困难,我相信她也会同样感到完全了解一个男人是多么困难。我还知道,她完全了解我的难度要比我完全了解她的难度大得多。对于她,我所不清楚的只是她在我生活中完全空白的那一年或半年,而这一年或是半年中,她无论怎么变幻都无法跳出我的承受能力。但对于我,我在她生活中所闪现的一点一滴里都有着她无法知道的神秘。

如此说来我是一个恶魔,在吞噬着我们之间牢固又脆弱的感情。尽管我不想这么做,但我非这样做不可。我有我的原因,我有我的理由。

    离开她,便不会伤害她。这是一个悖论,可我无从选择。

 

2

那天夜晚,天上没有月亮。

我请钟晶茜去饭店吃饭。在肚子差不多饱了的时候,我挟起一筷子“鱼香肉丝”边嚼边冲坐在对面的钟晶茜说:“咱们分手吧!”

她准备挟菜的筷子马上停在了半空:“你说什么?分手……噢,今天几号,是愚人节吧?”她脸上的笑容略一僵滞后又恢复如初,继续扒着“东坡肘子”上的肉皮。

“洋人的节我从来不过。”我严肃的对她说,“我可不是在和你开玩笑,这顿饭就是咱们最后的晚餐,从此以后咱们谁也别去找谁,谁也不认识谁,你什么也别问我,我什么也不想解释。总之,咱们之间该完的都已经完了。”

她的笑容此时被冻结在脸上,慢慢退去后成了不可思议状的惊诧,就仿佛见到世界上最令她奇怪的东西一样。她伸出手来摸我的额头,眼中带着极度的迷惑:“你怎么了?好端端的发什么神经,病了吗?”

“我没病!我再和你说一遍,咱们完了,全完了。”我哭笑不得的扒拉开她伸向我额头的手,“你再来点儿什么菜?最后的晚餐我请客。”

狼外婆的童话便在此时有了翻版。她对我的态度瞬间开始改变,她的微笑已不再泛着美丽的原始光泽。“你……”她已经激动得浑身抖动起来,这剧烈的抖动把杯子中的饮料都溅了出来,雪白的桌布上顿时开了几朵黄色的菊花,“你怎么变成这样了……难道你不爱我了?”

“不爱!”我扭头,用毫无表情的面孔迎着周围就餐人射向我的鄙夷目光,“别和我说爱,我听这词儿恶心!你也别和我谈感情,我没有感情,一点儿也没有!”

“你有!”她很自信的说,“你爱我,我知道你爱我,不然你不会让我嫁给你的。”

“那是以前的事,但结局是咱们没结成婚。你要知道,我当初肯娶你只不过是……只不过是不想让发结婚证的那帮人闲着没事。我讨厌别人无所事事的浪费时间,现在也同样讨厌你了。”

“这不是真的!”她摇头,“一定有理由的,你有事在瞒我。你告诉我!我不在乎你的过去,也不在乎你的现在,只要你能真心对我,你的一切我都不在乎。”

“是真的吗,是什么都不在乎吗?如果我告诉你,我现在已经得了绝症,明天准死呢?”

“现在咱们就去登记结婚,要死大家一起死!”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小巧的鼻子急促的一张一翕。

蓦地,我有了一种被刀划遍全身伤口又被撒上盐般的剧烈痛楚,这痛楚让我的心脏都不由自主痛得抽搐起来。我闭了一下眼,但眼眶在一阵阵发紧,成了那痛楚的渲泄口。我赶紧低下头,哆嗦着举起酒杯,想用白酒辛辣的刺激止住那痛楚的渲泄。

“现在他们已经下班了。”我放下酒杯,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冰冰的没有任何情感的起伏,“再说我也没那么大的病,有病我也不会那么伟大。咱们没戏了,真没戏了,别闹的和离婚分家产似的,分手也不难,你就只当我一不小心先死了。”

“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说什么我都不离开你。”

“值得吗?你自己想想这值得吗?已经没有油的车你还非得再开一阵子,这有什么意思?开不动了就是开不动!除非你自己下来推,你有多大劲?你能推多长时间?”

“你是不是又有了别的女人?你说!”她大声叫喊起来,这喊声的内容让周围就餐的男人向我投来同情的目光,让女人给予我恶毒的仇视。

“对,没错。你甭这么看着我,我可不是眼科大夫,不想检查你有没有眼病。你也甭觉得受了多大委屈,大街上比我英俊的小伙子有的是,你可以再去找嘛,买卖公平……”我越来越清晰的体味到了周身的痛楚。

“你这个臭流氓!你混蛋!你卑鄙!你无耻……”

她抄起桌上的烟灰缸重重的摔在我面前的桌子上,那扬起的烟灰蒙住了桌上的菜盘子,也蒙住了我的眼睛。我那受到刺激和一直在控制的泪水立时混在一起奔泻而出,于是我有了一种如释重负般的松弛。

我用泪眼望着她,一字一顿的说:“别摔人家的东西——得赔!”

我刚说完餐桌便被她掀翻,盘子、碗的碎屑布了一地。服务员在远处暗暗数着碎盘子碎碗儿的个数,兴高采烈。

我的记忆就像一团青草,在烈日的炙烤下变为枯草,在火焰的吞噬下化为灰烬。在记忆消失的瞬间,我脑子里浮现出很久以前的圈圈点点,她美丽的微笑和有着三层眼皮的眼睛在那一瞬间之后和灰烬一样四散飞舞,再也无从寻找。

 

3

 

 

刘岩摸着光头问我:“有亲人了吗?”

我摇头说:“和我进去的时候一样,一人睡不着,全家失眠。”

“干咱这工种可不能有什么牵挂。”宋成林说,“要不准下不了狠手,前怕狼后怕虎的非死在半路上不可。你想想,当初还不是你小子心软,非得留别人活口,他活了,咱可都累了。要知道,这世上什么事都得讲究个冒险意识,冒险了你还有机会,如果不冒险就一点儿机会也没有。”

“不留活口你十三年也出不来,早打眼了!沾了便宜还卖乖。”

“我操!你这简直就是屁话!”宋成林骂骂咧咧,“不留活口谁去报案?没人报案谁去蹲监?”

“就是,宋成林说得有道理。”坐在沙发上喝啤酒的刘岩开了腔,“蹲监也没你小子那么没出息吧?你那时倒好,见个戴帽子的就点头哈腰装孙子,还有没有点骨气了?!”

他喝的啤酒本是我藏在冰箱最隐蔽处的,也不知怎么就给翻了出来。

“现在出来也便宜了你们,你们自己去找个懂法律的问问,入室盗窃三万外加抽人两耳光得判什么罪?就是刚偷完马上去报案也轻不了。”

“咱这可不能算偷,得叫没收!”宋成林嘿嘿一乐,“咱们这也是为民除害。咱就是小偷,也是有正义感的小偷。当时瞧把那小子给紧张的,就怕咱把他给抖出来,瞧他吓得那样儿!到底是咱偷他东西还是他偷咱东西?”

刘岩又灌了一口酒说:“当时挨审那会儿我脸直发烧,区区一把零钱就误了咱五年,这得让多少同行耻笑?”

“我直到现在碰见同行还抬不起头来。”宋成林后悔地说,“真应该捅了那小子,人家失主没去报案,他去个什么劲儿,这倒好,一辆警车吓着了两帮人。”

“该那邻居什么事?人家又没有鱼肉百姓、丧尽天良,捅了他可不是好汉干的事。早知道他能去报案咱真不如也塞给他点儿呢,真应该走大家共同富裕的道路。”说着说着我也开始后悔了。

“你说这公安局是不是也应该给咱开一份儿工资?”刘岩问我,“咱这也算是他们的一支后备力量吧?”

“应该算!”

 

4

黑夜中。

依旧是我们以前的工作,以前的手段,以前的分工。这一次没有失手。

 

5

昨晚上我们一共没收了几千块现金、一把金戒指和各种姓名的死活期存折。我们把钱和戒指分了分,把那些存折都点了烟,既然我们花不着,你也别想轻易地取出来,剥削人民的财富再还给人民,逼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几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人民税务的精神。

他们走后我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起床后刷牙洗脸,吃了一条昨晚上剩下的鸡腿,然后打电话约人来搓麻将,约了一圈都说有事,不是孩子住院就是老婆有病,一点儿新花样也没有。

其实我朋友中没一个是正式领过结婚证的,气得我扔了电话,拎着头盔上了马路。

正是下午下班的高峰,街上人来人往,车来车去。公共汽车频率很快的一辆接一辆将一群又一群迅速堆满站台的乘客拉走。渐渐的,人越来越多,车越来越拉不了。此时,售票员的幸福成就感便洋溢在脸上,他们肆无忌惮的呵斥着乘客:“上不来了!下一辆,下一辆再上!说你呢,你这个胖子,你下去!下一辆再上。”

他们讲话时不屑一顾的神态,就如倒垃圾时面对垃圾筒的垃圾一般。

我俯在摩托车上看着站台,我很欣赏这极有生命力的一幕。现在除了工厂开工资和排队时加塞,很难再看到如此众多活跃的人们聚集在一起。人们为了避免死气沉沉而发明了种种有趣又有风度的娱乐项目:电子游戏、卡拉OK、电影……

诸多热门而出名的娱乐项目一样样的被人请回到家里,那些项目也渐渐的成了孩子们或闲人们孤独时的朋友,自然又变得死气沉沉。

我正看着那些极尽显示生命力旺盛的挤车人时,一个观察我很久的大爷转到我面前。他把胳膊上的红袖章整了整后问我是不是等人?我摇头,告诉他我不等人。“那你可别在马路上睡觉,容易感冒!”我对他的热心报以微笑,说我就看看,没事。

这时老大爷的面孔忽地一板,速度之快让人摸不着头脑。老大爷对我说:“你在这儿也半天了,按照停车场的规矩该收你看车费,交钱吧。”

我迅速发动起摩托离开车站,冲老大爷招了招手,说再见。我在马路上时而疯狂的加速超车,时而慢得不能再慢的跟在人力三轮后面滑动。我看着路边的树,瞅着路边的人,在喧嚣的城市里往返穿梭直至黄昏。

以后,我进了一家因店名全是外文而显得与众不同的餐厅。从我一进餐厅的大门,屋里的五位小姐和一位厨师就盯上了我的口袋。她们的架式简直就像一群土匪猛地遇见一个自投罗网的土财主,个个欢喜人人雀跃。看她们笑得那么开心那么自然,我开始有些明白“笑里藏刀”这句成语的真实含义。我又仔细看了一眼尽管不大,但却显得空荡荡的大厅后便全明白了:今晚上她们的奖金都要落实在我身上了。

本来我是不能喝酒的,很多医生都告诉过我,说我心脏有严重的缺陷,如果想要活过五十岁就不能喝酒。但我想过,照我现在的这种生活方式,能不能活过五十都没有太大的意义,虽生犹死。所以我对自己喝酒从来不加节制。

我要了一瓶啤酒,一瓶路边小店卖两块而她们卖五块的啤酒。当然,贵三块钱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她们替我打开了酒瓶子。这体力活儿本来可以由我自己干,可谁让我没事找事非得走进这扇门来瞧瞧中国领土上的外国风采?我也不计较了,钱怎么挣不是挣?怎么花不是花?能一下子引起五位中国姑娘的注意多花几块钱也是值得的。

可当我看了一眼菜谱,只一眼,我便明白这不仅仅是几块钱的问题。菜谱上所列的菜名虽是我搞不懂哪国文字的外文,可每一样菜名后面却都用括号括出了中文的麻辣豆腐、拔丝土豆、红烧茄子、西红柿炒鸡蛋……

这些菜名和马路边的大排档相比,除了前面加了个不知谁能搞懂的外国译名之外再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没有大排档来得全,可价格却比大排档翻出了好几倍。至此,我明白大厅里为何空荡荡和窗玻璃为何破碎了。

我忍痛要了一份米饭两份菜,可她们却不依不饶的又给我端上了五六样菜,而且都是菜谱上所列的最贵的。她们解释说这几样菜是她们这里厨师最拿手的,到这餐厅来如果不吃这几样菜,就像去趟北京不喝二锅头,去趟青岛不喝青岛啤酒一样煞风景,她们实在不愿让我遗恨终生就自作主张给我上了。看着她们端上来的这几样菜我又能说什么?看着那个膀大腰圆的厨师又敢说什么?刀子在人家手里呢,听宰认宰吧!

当餐厅里的漂亮小姐让我“以后常来”时,我告诉她,这辈子只要没人打我没人用刀逼我,我绝不再上这儿来吃麻辣豆腐。出门后我想想觉得她们和我是同一工种,都是黑吃黑。

她们给我喝的那瓶酒很可疑,回家后很有些头痛,就睡了。

我本以为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可当我醒来,看过表后才发现只睡了十几分钟。我醒来是被别人吵醒的,那人一刻不停的敲着门,直到我忍无可忍爬起来去开门。

 

6

一开门我就怔住了,由于光线的关系,那人的脸部在门外的阴影里异常明显,显得很恐怖。我哆嗦一会儿才认出来那人是钟晶茜。

把她让进来后我趴回到床上继续睡,她进屋关门。谁也没有开灯,屋里仍是一片黑暗。我不愿清醒的面对她,就只有睡去。黑暗中我只听见石英钟的嘀嗒声,那钟嘀嗒了一会儿我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我再一次醒来还是被别人吵醒的,这次是轻轻的抽泣声。伴着这抽泣声,从远处传来一串串凄厉的汽笛,接着楼下又传来一声声孩子啼哭般的猫叫,这些动静在静寂的黑夜中显得诡秘异常,令人毛骨悚然。我打了一个哆嗦,床跟着轻晃了一下。

“醒了?”钟晶茜呜咽的声音。

“醒了,你有事?”

“那个女人今天晚上来吗?我想见见她。”她止住了抽泣,“我想看看把你从我身边抢走的女人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她晚上不来我这儿,都是我上她那儿。”

“我跟你一起去找她。”

“何必呢?你凑什么热闹?这有什么意思?你放心,她和我在一块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我侧身拉开床头灯,昏黄的灯光立时泻到她脸上。

我看见两道未干的泪痕从她眼角延伸下来,衬托得她凄楚无比。我扭头不去看她,那是不敢看她。

我说:“你要和我在一起只能害了你,与其害你不如害别人。咱们真的不合适,算了吧,我有很多事一直瞒着你,监狱我都蹲过,其它的你就自己想吧。”

“那事我早就知道,我不在乎。”

我有些吃惊,觉得这事必须早点解决:“你知道我不是好人,那就更不应该再和我混在一起,我有什么好?为非作歹国法难容!你想开点儿,到有钱人堆里挑个心眼好的结婚过日子算了,别再想我了,我不值得你想着。”

“我不!”抽泣声又响了起来,“那天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我不应该拿烟灰缸扔你。”

“你用不着道歉,你没错,惩罚坏蛋人人有责。”我摇头,“咱们之间不可能发生什么,这是命中注定的,咱别和命运作对。”

“我不信命,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在乎。”她双手缠住我的胳膊,这熟悉的动作让我猛地又挨了一下重击。

“别以为这能改变什么。”我推了她一下,“这没有用,咱们不可能活到海枯石烂那一天,咱们之间的结局只能是悲剧!你离开我吧,很快你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多么明智的选择。”

“我不在乎结局,我什么都不在乎,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什么也不在乎!”

“你怎么这样?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我又挣了一下她缠住我的胳膊,“别再错下去,要不害人害己。”

“我不,我就不!”她又开始新一轮的抽泣,声音愈来愈大,窗外野猫的嚎叫也愈来愈凄厉。

“别哭了。”我想安慰她,却发现无从做起,就只能给她一些虚空中的幻影,“下辈子吧,下辈子我们一定能做对恩爱夫妻,生死不渝白头偕老。”

“这辈子我们也能!”突然,她已抽泣得浑身抖动的身体紧紧抱住我,死死的抱着,宛如溺水者死死抱紧一根漂浮的木头一般,我几乎要窒息了。

她抱着我浑身颤抖着,这种刺激让我同样浑身哆嗦。我全身的血液都要沸腾起来,我挣扎着推了她两下,但没有任何效果。她的身体紧紧地迎了上来,心脏的狂跳透过薄薄的衣衫传到我身上,倾刻之间便和我的心跳同步起来。

我激动得两眼通红,血脉贲张,意识中全是一片红色的斑痕,这让我去推她的手变得那样无力,大脑也在那一瞬间里变得五色斑斓,点点斑斑把理智层层包围起来。最终,我搂住了她。她的双唇慢慢迎上来,时间和意识全都静止在了那一刻。

那一刻我觉得飘了起来,悠悠荡荡的飘进一个巨大的花园中,那花园中绽放着无数朵娇艳欲滴的鲜花,那火红的玫瑰花散发着令人心醉的芳香,在我面前愈来愈耀眼,愈来愈灿烂……

我眩晕了。抽泣声也已停止消失,代替它的是另一种来自天府的音乐。那音乐声中,我爬上了一座由幸福和陶醉堆积成的高山,站在山巅,我兴奋而持久的喘息着。

 

7

那个夜晚,我打开窗,看到了满天的星光,就像湖面上荡漾的波纹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望着天上的星光我对她说:“我们就像这些星星,只是在反射别人的光芒,水一晃动,我们就完了,全部完了。”

她久久的凝视着我,目光中的迷茫让我不知所措。她一直沉默着,那双有着三层眼皮的眼睛很专注的审视着我。许久之后,她紧紧的拥着我,把头埋在我的胸前。于是我知道我又刺痛她了,因为我感到一种实实在在的颤粟,那是从她身上传递过来的。她的身体在发抖,抖得很厉害。

我扳起她的头,发现她的脸上全是泪水,就像粒粒晶莹的水晶挂在她的脸庞。

“不会的,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她说。

望着她的泪水,我无法不妥协,便点了点头,可我知道这绝不可能,绝不可能有一片空间让她把我纳入永恒,那是我的世界中所没有的空间。奇迹绝不会在虚幻中发生,这是事实。

但现在,我会珍惜这一刻。梦不醒的时候最美,那就不要让它醒来,睡去吧,就这样睡去吧。我紧紧的拥着她,紧紧的……许久之后,她的抖动停止了,替而代之的是她炽热的嘴唇和同样炽热的身体……

一夜未眠,直到清晨我才闭了一会儿眼。

我醒的时候,钟晶茜趴在我的胸膛上不停的吻着我,她看我的眼神中堆满了纯情似蜜般的柔情,显得那么恬静、那么满足……

我知道自己又犯了一个无法挽救的错误。对于昨夜的行为,我后悔万分:我不能和她厮守一生,不能付出我应该付出的代价。这是我生命中无法摆脱的灰色所决定的。尽管我将昨夜所发生的一切归罪于黄昏喝的那瓶啤酒,把昨夜的经历定义为酒后的一时冲动,可我还是思路清晰的知道昨夜所发生的一切,无疑在此后的日子里将大大增加逃避她的难度。

“你还敢说你不爱我吗?”她红着脸问我,“真有那么一个女人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用双唇碰了一下她脸说:“你去做点儿吃的来,我累了一晚上。”

“你还没有回答我呢。”她扒着我的胸膛,伏上耳朵来听我的心跳,“你说呀,人一说谎话心跳就会加速。”

“我要再不吃东西就该没有心跳了。”

她披衣下床进了厨房,片刻功夫一股香味就飘进屋里。

我在床上开始思索怎么才能摆脱她,连想几个方案都觉得行不通。

她端着盘子上床,把盘子放在床头,把筷子递给我,我翻身坐起。

“你到上班的时间了。”我吃了一个她煎的鸡蛋,“放盐了吗?”

“别吃太咸,吃咸对你的心脏不好。”

“早晚也得坏。你不去上班了?”

“我们那单位有我没我都一样,去不去没什么区别,不就是扣钱吗?打电话请个假就行。”

“是吗,你用什么理由请假?”

“我说邻居的孩子病了,没人在身边,我得帮着照看一下。”

“你是说我呢?请假你就好好请假,非得说成是助人为乐,谁信呀?还是去上班吧,国家肯给你一份工资也不容易。”我觉得和她多待一分钟就是多害她一分钟。

“不就是少卖几盒烟几瓶酒吗?”

“那你也不能说不去就不去了,一点儿组织性纪律性都没有。”

“你说这话我怎么听着像小学的政治老师,你自己说得倒挺好听的,那你怎么辞职了?怎么不为四化做贡献了?——我昨天到你们的单位找你去了。”

“你没跟组织反映什么情况吧?”

“没有,你组织跟我反映了不少情况,说你迟到早退还殴打领导,是真的吗?”

“没什么,就是揍了厂长一顿。”我笑了笑,“那小子欠揍。”

“怎么个欠揍法?”

“本来我就没多少工资,他还敢找我借钱。”

“不是吧,我怎么听人家说你是没事找事,和他在厕所里就互相殴斗。”

“那是另一种廉洁,我揍他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撒尿占地方太大。哎,你怎么什么事都这么清楚?盯我梢了?”

“那当然,我干这个可是专业。你呀,从今往后什么事也别想瞒着我,只要你一出家门我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跟踪你,你以后什么事也别想瞒着我……”她的话骤然止住,这是因为我的脸在瞬间变得僵滞狰狞、阴森恐怖。

“别以为你和我上过床就是我老婆,我的事用不着你管!”我愤怒的翻下床,披上件衣服就往外走,巨大的摔门声响起之前,抽泣声也已响起。

虽然她说的盯我梢只是一句玩笑话,我也相信那是一句玩笑话,可那句玩笑话还是把我扔进了巨大的惊惧漩涡中,随后而来的是一股突如其来的危险感。

分析危险感的成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自我职业的隐秘性,另一方面则是来自对她人身安全的担忧。假如任由她盯梢,任由她发现我工作的实质,那后果就无法想象。且不说她是怎么样一个怀有正义感、视邪恶为大敌的进步女性,单从我那几个同伙的角度谈起,就足以让我心惊。往浅里说她是一个对他们安全有着极强杀伤力的目击者,而他们在经过面壁五年的教训后,对目击者的手段自然更加歹毒;往深里说……

我不敢再想象下去……

 

8

我无法想象,或者我根本就没有想象,正因为这样我才不能毁了钟晶茜,她是一个好女孩,一个可以养家糊口过日子的好女孩。

那天晚上我喝醉了,在我回家的路上她找到了我。醉了之后的我吐了她一身,我当时的感觉很奇怪,就像一只没有舵的船在公海里漂荡,四周一片汪洋,看不见一点可以接触的陆地。我在海中晃来晃去,但怎么也无法晃出这片汪洋。这种感觉好恐怖呀!

我已经相当害怕做梦了,无论是我在洗澡之后还是在洗澡之前睡觉,无论是我在喝酒之前还是喝酒之后眩晕,所做的梦的背景都是那么得凌乱那么灰涩。我知道,我以后也永远无法再做出美梦来了,这是现实环境给我的压力。我相信这是真的,尽管我很不愿相信。

我想解脱这种压力,就像被硬灌进十斤啤酒后的酒鬼要解开裤腰带那样的迫切。

“来吧,我就是魔鬼,一个长了天使翅膀的魔鬼,我的一半是天使,另一半是野兽。饶了我吧,让我静一静吧。给我一个安静的空间吧,让我自由自在的哭一哭吧。”我在她面前胡言乱语着,内心深刻的空虚在她眼前暴露无遗。窗外的太阳已经悬到了极远极高的头顶,我依旧不想起床,也不想睡觉。在床上通过半梦半醒的状态所获得的片刻宁静,是我这一段生活中的唯一乐趣。

随着窗外太阳的逐渐升高,我要起床的念头也逐渐强烈,最后我便听到一种沉稳的脚步,一步步走向地狱的最下层。

我已走到了第几层?一、二、三……我能数得清吗?

 

第八章

 

1

 

“你他妈的倒是喝酒呀!”宋成林和刘岩举着杯子让我,“这可是五粮液,十大名酒呀。”他们身边都有一个面色煞白、唇红如血染、眼青如熊猫的妖艳姑娘,也不知道他们从哪条马路的旮旯里捡的。

“别光喝酒,你们还有正事。”我瞅了一眼刘岩魁梧高大的身体,“大家可得悠着点儿,累虚了可没地方补。”

“别说人家,你也不瞧瞧自己,你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出息了?以前可不是这样,以前我记得你见了姑娘就像猫见了老鼠,现在怎么成了老鼠见了猫?”宋成林一推身边的姑娘,“你来陪陪我们这兄弟,你能让他重振雄风我给你双份工资,马上就给。”

“别!”我忙朝跃跃欲试的姑娘摆手,“别,这两天我身体一直不好,没什么兴趣,可能染上了艾滋病。”

“没关系,我也有梅毒,大家同病相怜嘛!”那姑娘也颇有几分幽默感,但幽默得让人讨厌和恶心。

“以毒攻毒正合适,”刘岩乐了,朝那个姑娘一呶嘴,“给我们兄弟治病去。”

见那姑娘起身我忙摇头说我用不着。“这两天一个人睡惯了,人多了就容易感冒。”

那姑娘只得作罢,她们一边和他们嬉笑打闹,一边儿四下找屋里的值钱东西,那几双眼睛流光溢彩、四处播情,好像和我们是同行似的。

宋成林怀里那姑娘还抽空告诉了我她的电话号码,让我要是觉得闷就给她打电话,她随叫随到。

我则告诉她我只要有酒喝有肉吃就会很激动,就不会觉得闷。

正在刘岩一劲儿要把他那姑娘让给我,而我又一个劲推让的时候,门铃响了。刘岩站起来问我是不是在门外还埋伏了人,我说没有,可能是来收水电费的。他去开门,回来后就不怀好意的朝我笑:“我说你小子怎么死活不用我替你找姑娘呢,原来你有自备的存货。”

我一愣,正琢磨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的时候,钟晶茜走了进来。她也是一愣,显然没想到我这屋里有这么多人。女大十八变,许多年后的钟晶茜已经出落得美艳动人,再也不是他们哥儿俩眼中那个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姑娘了,他们乍一看还真没认出她是谁来。

刘岩热情地把钟晶茜请进来,又搬椅子又找筷子,就像是在自己家里那么殷勤。钟晶茜表示出应有的客套后小心翼翼坐在我身边,不时的用眼角讪讪地瞟我。我沉着脸坐着,既不看她也不和她说话,只是举着酒杯和俩哥们猜拳行令往肚子里灌白酒。

喝着喝着,大家就说看着她眼熟,并准备由眼熟展开一系列的话题。我赶紧说:“她就不是这个星球上的,跟你们谁也不熟。”

话虽这么说,但我知道,她来的不是时候,她在他俩面前的出现是一个错误,我相信这是一个错误。

刘岩在喝下相当数量的酒之后朝我露出了暧昧的笑容,大赞我有眼光有技巧,在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还小声问我这姑娘一晚上多少钱,多退少补他想和我换换。

我苦笑着,抡圆了酒杯狠灌他白酒。

在我开始胡侃两伊战争的优缺点和苏联解体的原因时,我喝得已经有些多了,这连钟晶茜也看出来了。于是她抢我的酒杯,不让我继续喝了,说再喝伤身体。可我那时根本就无法克制住喝酒的欲望,就如飞速行驶的火车一旦全速前进就无法立刻停下一般。

火车仍在继续跑着,我推开她,一边大声让她闪开一边猛往自己的酒杯里倒酒。醉酒的男人都喜欢显示自己的男子汉气魄,我也不例外,都是男人嘛。她却不让我继续当男人。她抢过我的酒杯冲我喊:“你别喝了,你心脏不好又不是不知道,再喝你不要命了?不准喝了不准喝了!”

这组行动却让酒后的他们感到恼火了:一个从没见过的姑娘竟企图阻止兄弟间真挚感情的交流,这简直就是挑衅!于是他们不干了。刘岩睁着醉醺醺的双眼让她滚一边去,宋成林还凶狠的把一杯白酒泼在了她脸上,也让她快滚。

钟晶茜却不为所动,仍扒拉着我的胳膊不停的朝我喊:“别喝了,别喝了!”

我的怒火就在此时被点燃了,这股怒火是冲着他们在我面前对钟晶茜的恶劣态度去的。我护住钟晶茜冲他们大喊:“你们他妈的都给我闭嘴,谁敢动她我跟谁没完!”

当时我满眼血红、面目狰狞的表情一定很恐怖,因为他们被我的模样吓得半天也没有反应。片刻后我又觉得自己做得有些过分,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誓言有些不相称。于是我再一次端起酒杯,冲他们说:“喝,是兄弟的咱就喝!”

这一次缩在我怀里的钟晶茜没有再动手来阻拦我,她也意识到我们这是在维持相交甚久的友谊。宋成林举着杯子看了一眼钟晶茜,应该说是瞪了一眼钟晶茜后和我碰杯,一饮而尽后把酒杯摔在了地板上,酒杯破碎时发出了巨大的声响。第二声巨响跟随而来,这是刘岩的效仿的结果。

“没劲,真没劲,不喝了!这姑娘到底是谁,你从哪弄来的?怎么这么眼熟,怎么越看越眼熟。”

“你们管她是谁?”我阴着脸问他们怎么样才有劲?

“不让你喝不是?那她喝。”宋成林一推身边的姑娘,“你们喝!”

那俩姑娘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一人举着一个杯子就朝钟晶茜去了。她们是久泡酒场的,这不容置疑。钟晶茜根本就不会喝酒,这也不容置疑。

这怎么行?就在我要阻止他们时,我看到宋成林那双恶狼般的眼睛里泛着令人心悸的残忍。我知道那残忍是冲着钟晶茜的,他已经对钟晶茜心存不满了。假如我再有任何劝阻行为,那他对钟晶茜的仇视将更加强烈。

对于他心狠手辣、有仇必报的脾性我是最清楚不过的。因此我没有做出什么阻拦,我怕引起他进一步的不满,怕他由不满而产生对钟晶茜的报复行为。

当钟晶茜用求助的眼光扫视我时,我并没有再一次的护她,反而对她说:“能喝就喝不能喝就少来一点。”

随后我又朝他们笑:“咱们是兄弟!”

钟晶茜幽幽的看我一眼,这一眼中包含的既有意外又有委屈,这一眼所诱发的是她和她们碰杯,每逢碰杯必干,豪迈得几乎不可一世。

我看了一眼酒瓶子,上面写着酒精度数为五十六度。

钟晶茜和那俩姑娘在厕所里大吐特吐的时候,宋成林骂骂咧咧的说我不仗义,竟为了个姑娘晒了兄弟。随后他们拎起那俩吐得不成人形的姑娘往外走,边走边跟我嚷嚷:“你他妈的赶紧把她掰了,别惹我们上火。”

我记得宋成林说这话时,他那泛着残忍的眼睛在日光灯的掩映下再一次精光大盛。

我拦住他们说:“别走了,这么大的屋睡这儿得了,你们回去不也是睡觉?在哪儿不能睡?”

宋成林把我推开,满嘴喷着酒气让我也滚一边去,他说他看着钟晶茜就上火。“什么德性,敢搅咱们兄弟,他妈的装什么假正经?装什么纯情淑女?你他妈的是不是人做的?你小子是兄弟的,就把她扔马路上去,咱再接着喝。”

“那你们还是走吧。”我让开了门。

刘岩也大骂我为了个姑娘晒兄弟,忒混蛋,说以后再跟我算这笔帐。他俩边骂边拥着那两个东倒西歪的姑娘出了门。

我再开门的时候就已经看不见他俩了,人是看不见了,声音还有一些。我听见楼洞中宋成林问五粮液是多少钱一瓶买的,刘岩回答说是十五一瓶买的。

“不贵呀。”宋成林惊讶的声音。

“可是不贵,”刘岩自豪的声音,“光收瓶就得十块。”

既然知道五粮液是十五块钱的那一种,我对钟晶茜吐得一塌糊涂就不怎么吃惊了。我拽起她,又给她擦脸又给她捶背,忙得我满头是汗,好不容易才把她拖到床上。

 

2

 

夜黑如墨,星稀月朗。

我守着电视,看一部香港的录像片,里面刀光剑影,怪叫声声。直到深夜,录像带快放完的时候她才醒来,醒来后就用一种我无法理解的眼神盯着我,牢牢地盯着我,那眼神简直可以用得上“咄咄逼人”来形容。这弄得我坐立不安,浑身不自在。

“你看什么,不认识我了?不认识更好。”

熟悉的抽泣声又响起,寂静的夜更加衬托出她的倍受委屈。此时录像片也已结束,结尾处那一片哗哗之声伴着她的抽泣更加真切。

“你他妈的没完了?”

抽泣声并没有因此而停止,泪水仍在继续流淌,如小溪流水般叮叮当当,清脆而响亮。

“你他妈的还有完没完?有事没事就知道哭,哭能管什么用?管用我还跟你一起哭呢。你是不是吃多了撑的?我喝酒你也得管,你能管得了吗?喝酒怎么了,不就是少活几年吗?如果没了朋友,多活几年又有什么?秦桧还有三个好朋友呢,难道你想让我连秦桧都不如?那都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我们发过‘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誓。什么?他们不是好人?他们不是好人我就是什么好人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他们一起混了这么多年的我能是什么好人?其实我告诉过你多少遍了,我不是好人,你就是不听。他们找妓女?他们找妓女怎么了?只要是他们有钱又不怕得病,他们找猴子我也管不着!公安局都没批评他们,我又凭什么去批评他们?以后少和他们在一起?这你放心,甭担心他们教坏了我,他们见了我都得叫老师。”

“酒喝多了就是不好!你心脏本来就不好,还喝那么多酒。”她用手背开始抹眼泪,鼻子仍在继续干抽着。

“我们待在一起有什么不好?三人同行必有我师。”我伸手去刮她的鼻子,“你是怕我受他们的传染也去找妓女吧?”

“呸!才不是呢,他们不是好人,上学的时候他们就不是什么好人。”她抹眼泪的样子就像个受了委屈的小朋友,“你去找呀,有本事你去找呀!”

“不去,不去。”我哄她,“我能干那种事吗?违法的事咱能干吗?又违法又花钱的事咱更不能干。”

她总算是擦干净了脸上的泪痕,那干抽鼻子的神态更惹人怜爱。

“昨天你为什么生气?我又没惹着你,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一声也行。你什么也不说就发那么大的火,吓死我了。你一点儿也不关心我,一点儿也不在意我……”

说到这儿的时候她忽又想起了什么,忍不住又大哭起来,泪如泉涌。那好不容易才堵住的缺口又被冲开,而且更为泛滥。

“你怎么又来了?”

她紧紧的拥着我,脸趴在我胸口来回的蹭,把我的胸口弄得湿漉漉的。她一抽一顿地说今天是她的生日,这个日子她在我耳朵里不知灌了多少遍,可她还是没能在她的生日聚会上找到我。没有我参加的生日聚会她一点儿也没有感到快乐,她只感到伤心和难过,于是她逃离了热闹的生日聚会来找我。她本以为我没参加她的生日聚会是因为我出了手断腿折般的大事故,可结果……结果是我正陪着两个痞子两个妓女在痛饮假酒……

 

3

 

我有了一种无地自容的内疚和发自肺腑的歉意,鼻子因后悔而发酸,心脏因内疚而扭痛。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在第一个一分钟内穿好衣服,在第二个一分钟内冲下楼,在第三个一分钟内发动起摩托,第四个一分钟来临时我已飞驶进了黑夜。

这时是夜里十一点三十分。

在差五分十二点的时候,我满头是汗的托着一个蛋糕气喘吁吁的出现在钟晶茜面前。蛋糕是心形的,图案很别致,上面还撒上了巧克力粉。这个漂亮的蛋糕是我在一家大商场的橱窗里看到的,为了得到它,我砸碎了那个橱窗的玻璃,那玻璃真厚,我连着砸了两块砖头才得手。

“现在说生日快乐还来得及吧?”我把蛋糕托在她面前,“生日快乐!”

她的眼中立刻放射出了无限惊喜的光芒,她问我:“这么晚了你到哪儿弄到的蛋糕?”

“偷的,”我实话实说,“刚偷的。”

“偷的?哪儿偷的?”她不安的问了我一句,“你偷蜡烛了吗?”

“你还没忘了蜡烛?”我乐了,“有你这样的教唆犯吗?简直得寸进尺——你把桌子收拾收拾。”

我躺到了沙发上松弛着刚才紧张的神经,我记得床底下好像有几根蜡烛,是上次停电时买的。

她兴冲冲的收拾着桌子,把桌上的剩菜一古脑倒进垃圾袋,把桌上的酒瓶子一古脑扔到窗外的马路上。瓶子在马路上破碎时发出了清脆的巨响,这声响吵醒了不少正在熟睡的人,因为楼底已经有人在开窗大骂了。

听到骂声,钟晶茜伸了伸舌头,向我解释道:“我太高兴了!”

蛋糕摆在桌上的气氛让我们都找到了浪漫的另一种意义:那两根为应付停电而准备的粗蜡烛插在了蛋糕中央,周围则用火柴凑了数,一一点燃后我关了灯,屋内顿时烛光盈盈,烛光中她一气吹灭了所有的蜡烛和火柴。其实有两根火柴是自己熄灭的,现在的火柴尽为省料了,做得又细又短。

黑暗中我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的歌,直到我五音不全的歌声结束,她才拉亮了灯。

我们把蛋糕切开,一人一块捧在手里,我刚啃了两口就觉得有些异样。这玩艺真难吃,可能是过期了。我问她:“你吃过这么难吃的蛋糕吗?”

“这是我这一生中吃过的最好的蛋糕。”她的双眼明亮而清澈,双唇光洁而丰润。

“是吗?”我朝她笑,“你要拉肚子可别怨我。”

她放下蛋糕朝我微笑着,双唇慢慢地向我迎过来。刹那间,我的眼前又变得五彩斑斓,那一朵朵鲜艳欲滴的红玫瑰又在我面前不停的摇摆。我真切的感受到了那红艳艳的玫瑰花瓣的柔软,同时我也品尝到了奶油的香甜和花瓣的清新。我觉得我飘了起来,四肢轻盈地在空中左摇右摆。

顺着花香,我飘进了一个美丽的花园,在空中便为那浸人心脾的馨香所眩晕。花园中全是清一色的玫瑰,一朵朵在阳光的映射下,浸润着花瓣上未干的露水,把清香和甜美散发得四处皆是。我陶醉在那玫瑰花的清香和甜美中不愿醒来。

你真好!花园中到处都在飘荡着这样一种声音,既像是女人欢愉时的呻吟又像是玫瑰与蜜蜂的低语,那声音带给我一种梦一般的感受。梦幻中,这花园像巨大的氢气球一样载着我四处飘荡,将我的魂魄一点点的拖离了我的躯体,载着它越飘越远。

尽管我的灵魂享受的花香越来越浓,可现实中的我,或者是我的躯体却已感到了那种深藏已久的危险。它所带来的恐惧越来越紧迫的囚压着我,让我在梦幻中就不由自主的大声惊叫起来。

天刚亮的时候我披衣起床,在门外呼吸了一通新鲜空气,买了些早点,然后轻轻的回到家中。我走路的样子就像一只脚上长着厚厚的肉垫的猫,我不想惊醒她。可她并没有睡着,我一进屋她就发现了,她从床上仰起身子,用满脸幸福的笑容看着我,那种由嘴边向外荡漾着的幸福让我深深的沉醉了。

窗户已经被打开,从屋外呼呼灌进来的凉风让我周身冒出了鸡皮疙瘩。

“别着凉,快躺下。”我告诫她。

她调皮的对我说:“不怕,我的身体现在是热的。”

可我知道她会感到冷的,那一刻就在不远处,现在已经能够看到它那模糊的影子了。很快,那一刻很快就会来的,再热的感情经过我和我的天地磨擦之后,也会变冷的。这是已经注定的,谁也无法改变。这也是规律,我无法推翻这种规律。

 

4

 

我很欣赏那句话:如果不能推翻它,那就满怀欣喜的接受吧。

我很想知道地狱究竟有几层?我现在所待的算几层?应该是最底层吧,难道这世上还有比这里更让人心碎的空间吗?

我爬上床,搂着她又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很不合算,我做了一个很恐怖的恶梦。我从梦中醒来时满头都是冷汗。钟晶茜莫名其妙的看着我惊惧的样子,问我做了什么恶梦?我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抱着她开始哭泣。我无法详尽描述此时心中是怎样的一种感受,但有一点,我已经深深感到了冥冥天意注定要将我们分开的必然性。

那天的中午天空开始下雨,我抱着她听着窗外的细雨开始哭泣,那么哀伤的哭泣让我自己都无法相信。细雨停止的时候,我的眼泪也已经枯竭。

“没有理由,你没有理由哭。”她对我说,“你为什么要哭呢?世界不是美好的吗?我不是一直在你的身边吗?”

我说:“不,不会的,一切都是假的,很快,很快我就什么也没有了。”

“是真的吗?”她扳过我的头,用嘴唇在我身上寻找答案。我浑身的冰冷告诉她,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就在不远处,让人心碎的一切都会发生.

她把头埋进我的胸膛,和我一样哀伤的哭泣起来。但我知道,她只是为我的哭泣而哭泣。这时本已停止的雨又飘了下来。我紧紧的搂着她直到天色擦黑,已泪满枕巾。

最后我沉沉的睡去了,睡去是为了和她在睡梦中出现,我宁愿用质感极强的现实生活来和我的梦境做交换,因为梦里的我是一个天使,可以拥抱任何一个我所喜爱的女神而不用负任何责任,我在那里可以为所欲为。但我终究还是要走,尽管不让我走的理由是那么充分,就像刷完牙之后要漱口那样充分,可我还是得走,因为这时所闪现的种种刺激而兴奋的故事都是梦境。

 

5

我是一个盗贼。我仍是一个贼,做过一次贼就永远是贼,这是无法更改的。

虽然我已对这份职业产生了恐惧心理,虽然我也想过金盆洗手,但我还是一个盗贼,一个以盗窃为职业的人。身处江湖,身不由己。这是不少人对自己的命运不掌握在自己手中时发出的无奈感慨。这种感慨我很熟悉,我的命运就不是实实在在的揣在自己的口袋里。

很多事情发生之后便容不得你后悔,即使你后悔了也没有什么用,后悔根本就无法改写结局。或者,这便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原因。

自从那晚上宋成林和刘岩对我“为个娘儿们晒哥儿们”表示不满后,我去找他们解释了好几次,我说钟晶茜是我新交的一个“玩切汇”的朋友的妹妹,前两天我那切汇的朋友一不留神栽“里面”去了,他临走的时候托我照顾他妹妹。为朋友两肋插刀,我能不讲义气吗?再说都是“江湖”上的兄弟,得讲求信誉,答应人家的事哪能不干?经过我好几次的耐心解释并以请他们喝了一顿真牌子的“五粮液”为代价,我们又是以前的好兄弟了。

不过在请他俩喝“五粮液”的席间,宋成林忽然对我说:“我知道怎么看着那个姑娘面熟的原因了,你那‘玩切汇’的朋友的妹妹是咱们的同学,那丫头是钟晶茜。真是女大十八变,变来变去变得我都快认不得了,你当初不是对人家挺有意思的吗?怎么样,把她骗上床了没有?你小子也不用这么紧张,玩个姑娘就玩个姑娘,只要别当真就行.要知道咱们这行可不能拖家带口,那没意思,是轻是重你自己掂量着来,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别让我们教你。”

我记不得自己是怎么敷衍的他俩,但我知道,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

之后,我们三人之间的热情程度和以前相比有增无减。我想这是我们在杀母鸡喝血水时所发“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誓言不仅对我,对他们也同样有着极强约束力的原因。

    此后,我们又亲密无间的工作了好几次,但这几次我改变了以前的工作分工,我借口眼神越来越差而趴在摩托上给他们放风不直接进入工作场地。此时我已经在考虑怎样才能爱惜下半生的生命去和钟晶茜长相厮守。按照我的理解,不直接参加盗窃只是放风,这样想必触犯的法律要轻一些,毕竟不是主犯嘛。我这样做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我想消除自己的犯罪感,只有那样我才能够心安理得的和钟晶茜待在一起。

但是,他们绝不允许我一个人逍遥法外!或者,这也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对他们有着强大约束力的结果。每次的工作成绩,他们分给我的那一份总是一分也不少!从赃款的分配情形而言,我们每个人都是主犯!

这也许便是他们想方设法让我无法摆脱那种犯罪感的技巧,他们想让我和他们一样陷入深渊而无法自拔。

我为了和钟晶茜能够安安静静的过逍遥日子,劝他们就此收手,用已在工作中积攒的那些“工资”去做个小买卖,卖个油条倒个药材什么的,从此过着警笛大响不心惊的日子。可是他们却义正严辞的拒绝了,他们说他们不能放弃这份有丰厚收入的工作,不能放弃现在这种吃饭厨师做、睡觉小姐陪的惬意生活。与其一生清贫不如一朝快乐,他们崇尚的是这种人生哲学。

我警告他们如果不听我的而继续干下去,后果将是指不定哪天就会没了命。常在河边走,哪儿有不湿脚的?他们却说他们穿的是雨鞋只要不出脚汗就不会湿脚。他们还解释说正因为指不定哪天就会没了命,所以才要及时行乐。他们还说我不了解人生的真谛、不懂得享受人生,但他们会帮助我,他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起喝过带血的自来水的兄弟如此执迷不悟!他们有责任教我怎样消费人生,因为我们是兄弟。

“你们永远记着,”宋成林对刘岩和我说,“咱们和那些人不一样,咱们是正儿八经的流氓。”

“流氓怎么了,流氓就不是人了?”我问他。

“既然是流氓,就好好走你流氓的路别尽寻思乱七八糟的,老想歪门邪道,有什么用?咱们在别人眼里已经死定了。事儿只能这么办,你再想别的招也没用。现在只有一条路,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走下去还能捞点实惠,不走下去恐怕连实惠也捞不着。”

说实话,以前的我确实觉得他说的话有些道理,觉得事实正是如此.那时候我也有过和他们一样的思想:要活就活一个痛痛快快、精精彩彩!只要能尽享荣华富贵就不惜用任何手段,与其明天喝酒不如今天喝水,人活一世能痛快一时就足矣……

可是不对,他的话是不对的,现在的我已经有能力分辨出来了。

直到今天,已经对生活无比依恋的我才发现了过去的无知和冒失,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给那只偷来的母鸡一条生路。这一切,都是源于那个巨大的花园中的玫瑰所勾起的我对生活的憧憬和向往。

 

6

当天晚上,钟晶茜住在了我那里。深夜的时候,我又打开了窗户,然后就看到天空的灰暗向我冲杀过来,我浑身的血液顿时染上了一种激动引发的疯狂。初夏的风吹动着她的长发,她那头发飞舞的样子让我感到了风的存在。

它们像刀锋一样锋利,从一个个我无法躲避无法阻挡的角度劈将过来,我紧紧咬着牙,嘴唇上的嫩皮被咬破,鲜血由我的嘴唇滴到了她在黑暗中那晶晶闪亮的眼睛上。

我怎么也无法忘记那双眼睛,那双有着三层眼皮的带着鲜血的眼睛,充满了无助,充满了忧伤……

很多个清晨,当我从恶梦中醒来时,都觉得生命就是为了能睡在这里来享受这片刻的安静。城市里的喧哗和躁动让我感到恐怖,拉着警笛的警车的声音尤让我心惊。那种让我感到心惊的声音常常在我楼下轰鸣,我不相信这是幻觉,但也不能完全肯定。直到走上阳台向楼下四望才能证实,这是幻觉。

听警笛在阳光下的长鸣,是我最痛苦的心碎。每当听到那种声音时,我都会感到自己在毫无遮挡的状态下暴露于阳光的直射下。我的两眼望着天空,心中空荡到了极点。

电话铃响的时候我正在睡觉。

昨晚上我让宋成林和刘岩拉着到夜总会里疯了一夜,直到清晨才回到自己的床上躺下。

电话是钟晶茜打来的,说她遇到了麻烦:这几天每天都有人在柜台前缠着她,特别是今天,她本想提前下班,可一出单位大门,那个连着缠了她好几天的小伙子愣举着一束花赖在商场门口堵着她非要和她“交个朋友”,吓得她又蹿回到商场里。最后她告诉我,我要是不去接她,她连家也回不去了。

我说:“你们单位里不是有那么多男同事吗?挑两个壮点儿抗揍的送你回家不就没事了?”可她却说她们单位里的那些男同事全是一色的麻杆四眼,看见门口那人都直发晕。虽然也有两个不眼晕的,可一个说那人举的花挺漂亮应该收下,另一个说那人长得还算眉清目秀应该把握住机会和他交个朋友。

我在话筒这边乐了:“那你报警拨110。”

“人家光举着一束花又算犯哪门子法?那花也不是国家珍稀植物,再说人家也只是说要和我交个朋友而已,又没有什么别的过分举动,你到底来不来接我?”她在电话里吼,“不来我就真和他交朋友去了!”

“我来,我来。”我扣下电话拎着头盔下了楼。

等我到她们单位的时候,还真看到一个家伙捧着束花站在她们的商场门口。那小子头发梳得锃亮,西服领带黑皮鞋,傻乎乎的摆出一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等人架式。

我停车卸下头盔走到他面前:“喂,等人呢?你手里这花挺漂亮的,哪弄的?”

他扭头瞪了我一眼,比了比身高体重后没有搭腔,只是换了一种姿势继续严阵以待。

“我家栽在凉台上的月季不见了。”我问他,“你把我的花拔出来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那花盆你给我弄哪去了?”

“谁拿你的花盆了?这花是我买的。”他也察觉出我不怀好意了,但碍于我的身高体重只好小心翼翼的辩解。

“明明是我种的花,你非得说成是你买的,有发票吗?”我一把揪住他的衣服领子,“就你小子还偷我的花盆!”

不容他分辩我就一记直拳击在了他的下巴上,他应拳倒地。片刻后他爬起来,扔了花拉开架子并挥舞起拳头,想必他也明白必须用拳头和我讲理才管用,可是他却不知道他一个人在我这儿是讲不通理的:一段时期内我曾经专门练过拳击,而且我的体重要比他富裕得多,我俩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他又挨了几拳后撒腿就跑,花也不要了,边跑边冲着身后扔下了句比较体面的话,这句话是“你给我等着”!

此时钟晶茜兴奋的向聚集在商场门口看热闹的同事介绍着我,说我是他的男朋友。我捡起那束花,边把它献给钟晶茜边点头向她的同事们致意。我分不清她同事们瞄向我的目光究竟是不是鄙夷,我只知道钟晶茜对我的痞性持的绝不是鄙夷的态度。

我忽然又觉得,我的后半生绝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就凭钟晶茜把我当个“宝”这一点,也不能这样过。

 

7

一夜狂饮,人人烂醉。

谁也不知道我们昨晚上到底喝了多少酒,我们在昨晚上显示出的喝酒狂态就像是对着水龙头猛灌自来水一样。结果,大家都被灌了个晕头转向、人事不醒。

昨晚上我们三个人的心情都不好,不好的原因是由我而起的。当我提议金盆洗手不再干了的时候,宋成林摔碎了第一个啤酒瓶子,他不赞成我的提议也不能容忍我那么“是非不分”,放着有那么高收入的“工作”不干,偏要去廉价出卖自己的力气当工人。

我说我要成家,要结婚,所以我不想再过那种提心吊胆的生活。

宋成林摔碎了第二个啤酒瓶子,他说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谁也不能结婚,谁也不能有丝毫牵挂。他还说无论我有多么强烈的生理需要,他都可以替我找姑娘来解决掉。但我决不能结婚,决不能有任何牵挂,这是我们这种职业里铁的纪律,否则他就去“做”了钟晶茜。

我说这纪律假如真的不能改变,那我就辞职,我不干了!我会带着钟晶茜离开这个城市,我就不信你们能找到我。

当我说到要干他们继续干,我一个人退出时,宋成林摔碎了第三个酒瓶子和所有的酒杯,他问我是否已经忘了当年一起宰杀母鸡时所发过的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难道对我已经不起什么作用了?

我说:“虽然我什么都没忘,但我为了能和钟晶茜过上平凡人的生活,我可以什么也不管!我他妈的就不讲义气了!老子就是不干了!”

这时一直闷坐着的刘岩猛地站了起来,他在大衣镜上摔碎了第四个啤酒瓶子。摔瓶子时他表现得凶神恶煞一般,摔碎瓶子之后他却又像个孩子般哭了。他哭着回忆起我们的中学时代,回忆起我们在那时候所建立起来的割头不换的友谊。在那段友谊里,我们的生命几乎成了一个无法分割的整体。

我想起了上初三那年和一个高中团伙打群架时的情形,那一次是因为我和一个高中学生在“瞪眼”的问题上起了纠纷,最终发展成了他们团体围截我们的惨剧。那次当他们用各种砖头和棍子狠揍我们时,我们几个抱成一团谁也不肯一个人先走,直到满脸是血还抱在一起……

在回忆的过程中,限于当时的友谊,我们都哭了,都拼命用最大程度疯狂的喝酒来掩饰自己落泪时的丑态。结果,我们三个人又踏着满地的玻璃渣儿拥抱在了一起。“永远都是兄弟!”刘岩在屋里喊道。

我出于对那满是玫瑰的花园的向往而产生的企图改变自己命运的思想,在这一刻又被扼杀至死。

 

8

下午,我起床时他们还在昏睡。

我看了一眼墙上的石英钟,指针已经快走到钟晶茜下班的时间。看着钟的指针,我想起了今天去接她当一回护花使者的承诺,但刚拎起头盔,胃里就起了反应,只得趴到厕所里又难过了一阵子,吐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吐完之后开始头晕目眩,目眩中我又看了一下表,犹豫了犹豫后扔了头盔,下楼去截了一辆出租车。

汽车在不堵车的情况下就是比摩托车快,我比预先想好的时间早到了五六分钟,这时钟晶茜还没有下班。停车后我给了司机一张整票,然后下车等司机给我找钱。这时不知从哪窜出来几个热血青年把我团团围在中央,一个个捋袖子握拳头,把司机吓得开车就蹿了出去,连钱也不找给我了。

“摸什么?摸什么?”我拉出了一只正在我口袋里乱摸的手,“我自己在那里面都找不出钱来,你就更没指望了。”

他们几个也不多说话,揪着我胳膊就把我往旁边那个僻静的小胡同里拉。这时才有人告诉我,他们有点儿事和我谈谈。

我正在纳闷什么时候欠他们钱的时候,看见了昨天那个偷我花盆的小伙子在人群里冲我狞笑。顿时我明白了:这是他拉足人马来找我报仇的,也是他那句“你给我等着”的下文。今天他可是理直气壮,气宇轩昂。

我微笑着冲他们点头哈腰,在他们几个放松警惕不太注意我还能有反抗能力时,我猛地挥拳打翻离我最近的一个小伙子,随后我迅速冲出人群的包围。他们在我身后朝我追来,我的短跑速度跟他们相比显然是差了不少,几分钟后速度快的已经赶到我身后并踹了我一脚,我踉跄一下后转身,把背靠在了一堵墙上。

他们紧张的望着背墙而立选择了最佳地势的我,谁也没有冲上来。这倒不是他们的猛然觉醒、良心发现,而是因为我手里多了一把闪亮的藏刀。这柄藏刀是我花了不少钱才从一个落魄的西藏兄弟那儿弄到手的,到手之后我就时时把它带在身上。

我那已经过世的父亲的二哥的表叔是回族人,我自己细算起来也觉得自己是半个回族人,照我个人的理解,既然是少数民族的人,那么身上带着把刀也就是民族习惯了,公安局逮着也得从轻发落。

那帮家伙在举刀向天笑的我面前呼啦一下四散分开,立刻就有人准备就地取材:满地捡砖头。可谁知这一带的卫生特别好,估计是个绿化卫生先进区,他们找了半天,除了冰糕纸冰糕棍以外什么也没有找着。

“你们想干什么?非得见血?”我冷冷的看着他们,“你们有那胆?敢吗?”

我猛地把那柄藏刀插进自己的左手小臂,而且还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顿时便如温泉般地涌了出来,我咬着牙,努力使自己做到面无表情将生死置之度外。我用冷漠得几近残忍的目光打量着惊讶的每一个人,

看得出,他们脸上都有一丝因恐慌而退缩的表情,这想必是因为我虽然血流不止可脸上依然带着笑的缘故。

这时,他们当中本来最激进、最无畏的两个家伙互相瞅了瞅并在对视中达成共识,他们朝我点头说:“有种!你小子有种!”随后他们以胜利者的姿态撤走。

他们刚离开,我就痛得在地上缩成一团,不停的抽搐。我知道刚才假如不来上这一刀,摆出将生死置之度外的铁血男儿形象,那么他们冲上来把我殴打至伤的惨状要比现在这形象可怕得多。与其让他们每个人都像痛打落水狗般打我,还不如我自己来。即使那铁血男儿的英雄无畏形象没能唬住他们,我的大丈夫气概也会令他们仰目而看。只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万万没有想到这把小藏刀竟是如此的锋利!

早知道它这么锋利,我哪儿敢用那么大劲把它插向我自己的身体?我以前可是一直都把它当成一种装饰品,刚才抽刀时还担心一刀扎不出血来,摆不出一个亡命之徒视死如归准备以命相拼的不怕死架式,因此还有了多补上几刀的念头。可谁知道我这架式拉得太圆了,圆得简直成了真的!

我所流的血更是真真切切的。

我脱下衬衣缠住伤口,紧紧地缠住,只一会儿功夫衬衣便被鲜血浸透,红彤彤的一片。我踉踉跄跄的出了胡同,奔向附近的一个公用电话亭。这家电话亭就在钟晶茜单位的旁边,我到的时候正看见她在商场门口左右张望后无奈地上了一辆出租车急驶而去。

我没有叫她,怕浑身是血的样子吓坏了她。可我不怕吓坏别人:我一把抄起话筒,还没按键就已经听到了女人的尖叫声。血本是人身体里极其宝贵的东西,可一旦把它展现在身体外面,这宝贵就成了恐怖。那看电话的中年妇女被我的恐怖样子吓得瘫作一团,连电话费也忘了要,她对我肯离开她的电话亭就已是千恩万谢。

 

9

我坐在路边,倚着一棵枯死的大树抽了两根烟后刘岩才骑着摩托赶来。早已见惯鲜血淋漓场面的他看到我的样子并不在意,只是随口问我是怎么一回事?我说莫名其妙的就让一群兄弟给劈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你怎么就老老实实的让别人劈?”刘岩很纳闷。

“我能那么傻吗?我怎么能老老实实的让别人劈?”我语音铿锵有力,“我也和那帮家伙进行了英勇的搏斗,但寡不敌众,他们人太多,八个人打我一个,一人两把刀,还都是两面开刃的剔骨刀。”

“以后记住了,”刘岩教我,“敌人多咱就跑,哪儿人多咱往哪儿跑。”

“先不忙着交流经验,宋成林哪儿去了?我出了事他怎么不来?”

刘岩告诉我,宋成林一听说我是在这儿出的事就一口咬定我是为那个丫头出的事,他可不愿搅进娘儿们的臭事里,犯不上!如果我真是为了那个姑娘出的事,那他明天还跟我没完。

“你他妈的到底是不是为那丫头才让别人给劈了一刀?”刘岩问我。

“你先别管我是为谁出的事,反正我让别人给劈了,咱是兄弟不是?咱是兄弟的话你就和我一起去报仇!带家伙了吗?”

刘岩点头后从后腰抽出了两把巨大的扳手,这小子也挺聪明,学会了把凶器改名成了修车工具。他问我那帮小子一共有多少人,现在能在什么地方?

我分析了分析觉得那帮小子肯定还没走远,就在这附近偷着乐。于是我上了刘岩的摩托车一起沿街四处找。

当我们找到那偷我花盆的家伙时,发现情形果然和我想的一样:他拉来讲理的兄弟已经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两个身材细高想来饭量极小的干瘦家伙。

我们悄悄把车停下后,刘岩告诉我那三个人他自己就能搞定,让我在旁边看热闹就行。随后他一声大喊,头戴头盔手挥修车工具就朝他们冲了过去,接着就是一场混战,骂声震天。由于他战前准备得比较充分,所以尽占便宜没吃什么亏:修车工具一劲朝他们身上招呼,把他们“修”得嗷嗷乱叫。差不多能修的地方都给他们修过以后,刘岩忽然摘下头盔开始激动的和偷花盆那家伙握手,亲热的问人家什么时候放出来的?减刑了没有?现在干什么活?是不是还是老本行?

误会,误会,全是误会!兄弟,兄弟,全是兄弟!刘岩把我叫过去给我和那个小子互相介绍,刘岩告诉我那小子是他劳改时一个队的,听口气他和刘岩很熟,据说他俩没事时常蹲在厕所里畅谈女人的大腿。

“兄弟就算了,”那人仗义的冲我点了点头然后摆了摆手,“不打不相识,改天你请客。”

正在我们化敌为友互相亲热的握手互说对不起不好意思时,远处忽然警笛大作,也不知是哪个吃饱了撑着的家伙报了警。那警笛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凄厉,我们只得恋恋不舍的互相告别。

“你堵的那姑娘是我老婆,要不我就让给你了,可我们孩子都三岁了,我怕她不乐意。”临走时我和他推心置腹的说,“你老哥的眼光不至于这么惨吧?怎么动开妇女的主意了,改天我请客。”

“孩子都三岁了?……那算了,你老婆还是你的。”他稀里糊涂点了点头,“记得请我涮顿海鲜。”

我们四散逃走后才发现警车其实不是来接我们的,在离我们出事的地方还有好几个路口的地方就拐了弯。也是,在现在警力如此不足的条件下,谁还稀罕来管我们这群仅仅活动活动胳膊腿的社会小痞子,简直就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我胳膊上的伤口继续向外渗着血,眼睁睁的看着那鲜血一滴滴的离开自己的身体,我越来越感到心惊,越来越感到迷糊,迷糊的我甚至差一点儿从刘岩的摩托上摔下来。他停了车,看了看我的伤口,也皱起了眉。

“那小子也他妈的太狠了,为个姑娘,值得吗?得送你去医院。”

我摇头说:“算了,谁让那是你朋友呢,可不能送我去医院,这阵子还是风头上,每天医院里都有公安蹲点儿,见有挨了刀劈砖砸的都先以打架斗殴罪绳起来审问审问。再说我这刀伤也太明显了,只要眼睛不是高度近视,是个人就能瞅出来。另外我还有前科,实在犯不上为条胳膊再进一趟拘留所。”

“那怎么办?”他也犯了愁。

“只有这样了,”我说,“你把我送到我姑妈那儿去。”

“你还有个姑妈?”他开始诧异,“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你们家的亲戚不是谁瞅你都烦吗?”

我又闭眼迷糊了一会后才告诉他我姑妈是个大夫,妇科的,不过自从我父母离婚后她就一直不肯认我。可现在是非常时期,她不认也得认,她总不能看着多少也和她有点血缘的侄儿就这么与世长辞吧?救死扶伤可是医生的职业道德,在公在私她都不能袖手旁观见死不救。

刘岩把摩托车锁在路边,站在马路中央等了半天才截了一辆出租车。这司机既仗义又胆大,不像有些破车的司机,见到我们比见了交通警察还紧张,离老远就开始掉头。

“你说人在临死的时候才开始忏悔,会有用吗?”我躺在行驶着的车里问刘岩,“我不想干了,真不想干了!”

“干不干我都无所谓,”刘岩面无表情,“钱多钱少对我也无所谓,不过咱得讲义气!既然宋成林决定要干下去,既然当初最活跃最投入的是你,那我还是赞同宋成林的决定,继续干下去,这活儿挺安全的。我不希望咱们多少年的交情让一个姑娘给毁了,我也不希望你为个姑娘就做出对兄弟背信弃义的事。”

刘岩问了我路后指挥了一下司机,接着问我:“你真的喜欢上了那丫头?真准备铁心沉底爱到底?”

“差不多吧。”我说,“可我怕害了她,我细想想以前干过的事,除了按时交纳水电费以外都不是好事,我太坏了,我不想再坏下去了,我真想往好人堆里爬。”

“我劝你还是别想了,那没用,在别人眼里咱们永远都是社会渣子。那姑娘确实不错,可你配不上她,人家是天真无邪,你是卑鄙无耻。”刘岩面无表情的说。

“你恋爱过吗?”我问他,“真真正正的喜欢上一个人过吗?不算妓女。”

长久的沉默之后,刘岩点了点头,然后叹了一口气说:“爱过,而且爱得很深。别提了,都过去了,再深的爱在百年之后看也是狗屁一个。”

 

10

 

姑妈对我浴血串门持的还算是欢迎态度,只不过象征性的先骂了我几句。我都那模样了,自然是骂不还口任她摆布。刘岩在她的指挥下先擦干净了我身上脸上不知怎么弄上的血污,然后把我扔在一张铺着细纹凉席的床上。姑妈说她儿子今年上大学走了,这床闲着。“人家多有出息,你呢?小偷小摸屡教不改!”

我躺在凉意习习的床上只感到越来越疲倦,越来越晕沉,又听她骂了几句我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我醒来的时候屋里一个人也没有,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我打量四周,屋里的摆设和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了,以前这间屋里堆满了旧家俱,可现在却成了表弟的书屋。床对面有一个巨大的书橱,里面塞满了如砖头般厚的书。

书橱旁边是一张深色的写字台,台面上一尘不染,干干净净,想必是姑妈整天打扫的缘故。写字台上有一盏精巧别致的台灯,给桌面凭添了许多书香气。床头上还有一个小橱,橱面上摆着一碗稀饭和几个茶蛋,热气腾腾的。看到这儿的时候,我已经控制不住了,我很清晰地听到自己的肚子里传出了一种人在饥饿难耐时才会发出的声音。我把手伸向饭碗,可谁知身体的过分移动牵动了伤口,痛得我浑身一哆嗦,这才发觉胳膊上的伤口已经被严严实实的包扎了起来。

姑妈进屋,看见我醒了仍是先礼节性的骂了我几句才问:“你又干了什么坏事?坏事做多了尽做恶梦吧?”

“我能做什么坏事?姑妈,几年没见您,您可年轻了不少。”

“去,你少犯贫,蹲了两年还没把你给改造好?你呀,怎么对得起你去世的爹妈?”姑妈的神色黯然。

“那可是冤假错案,我已经写信给‘人大’了,让他们给我平反……稀饭里放糖了没有?”

“好了伤疤忘了疼,刚清醒你就开始不说人话,昨晚上你都梦了些什么东西?吆喝了一晚上饶了你放过你的,吵得我一晚上没有睡好觉,今儿晚上你该上哪儿去上哪去,我这儿可不欢迎你。”

我尴尬的笑了笑,说吃完了就走。这时门口传来了门铃声,姑妈家用的是音乐门铃,乐曲很熟悉,就是垃圾车收垃圾时的那段乐曲,现在这段名曲算是臭遍街了,真不知道它的作者知道了会有什么反应。

姑妈去开门,我隐约听见外面好像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在找什么人。我可没心思注意那么多,此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字在闪烁:吃!

饭虽然是在眼前,可吃起来却有一些难度。一只手扒来扒去也扒不干净鸡蛋皮,只好吃牙碜的鸡蛋。稀饭煮得不错,桂圆莲子都有,还加了糖,不过吃起来挺费事。

“他在这屋。”姑妈边说着边进了屋,她身后还跟了一个女孩,那女孩的打扮很眼熟:白衬衣,牛仔裤,披肩长发脸上没化妆,脸蛋红扑扑的像个害羞的中学生。

“你……你怎么找来了?”我脸上堆积的全是惊讶。

“还痛吗?”钟晶茜坐到了我床边,关切的问我。

“没事。”我咽下一口稀饭说。

“你躺着别动。”她接过了我手里的稀饭碗,用勺子一勺一勺的往我嘴里送。已经年近三十岁的我又一次重温了“饭来张口”的童年快乐,并在这快乐中头晕脑涨。

“你叫姑妈了吗?”我抽空批评她,“这是我姑妈,你怎么一点儿也不懂礼貌?”

钟晶茜放下碗,站起来甜甜的叫了一声“姑妈”而不是“阿姨”。“姑妈给你添麻烦了。”

“没关系,应该的。”由于她的礼貌姑妈忽地亲热了起来,“姑娘吃饭了没有?我煮了一些稀饭,你尝尝……”

姑妈的地址是刘岩告诉她的,怎么挨的刀也是他按照我的意思告诉她的,刘岩算是做了件好事,让我在最悲惨的时候得到了一份最重要的体贴和安慰,最起码我已经觉得这一刀挨的值得了。

钟晶茜确实是个惹人喜欢的姑娘,在去刷碗的那一会儿功夫就博得了姑妈的好感。她俩待在厨房里说了不少话,一会儿是姑妈要她注意身体多休息,一会儿是姑妈要她多吃蔬菜多吃水果。她俩在厨房里越聊越亲热,越聊越近。姑妈告诉她我这人不坏,就是一时冲动老喜欢干傻事,以后可得好好看着我点儿。

钟晶茜则以我女朋友的身份让姑妈放心,说自从我认识她以后除了常欺负她以外再没干过别的什么傻事。这时姑妈拿着擀面杖来到了我身边,警告我以后再敢欺负钟晶茜,她就要为民除害了。钟晶茜也把面板搬了出来,她俩坐在一起包饺子。

在包饺子的工夫,姑妈像所有的长辈一样,开始盘问钟晶茜的祖孙三代、家庭存款。钟晶茜的清纯外形自然又使姑妈多添了一份好感。至此,用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眼光来看我的姑妈,从钟晶茜的品行上大致相信了我正在痛改前非,正在慢慢学好。

“你这胳膊是怎么一回事?你甭想蒙我,这可是用刀子划的。”姑妈又用怀疑的眼光瞅向我。

“我这胳膊……别提了。”我摇了摇头,“这不是我的错,真的。”

“你到底欠了人家多少钱?”姑妈问我,“欠人家的钱你就还给人家,别赖着不给。你要没钱我这儿还有点儿,小时候的毛病怎么到现在还没改?你呀,我说你点儿什么好呢……”

“我真没欠人家的钱,那伙人是一群流氓,想抢我的钱,真的,不信你问她。”我一指钟晶茜,“她可以作证。”

在姑妈瞅向钟晶茜的时候,钟晶茜及时点了点头:“他真的碰到了流氓,真的。”

 

 

第九章

 

1

 

对于那天的经历,刘岩在宋成林面前隐瞒了事实。他说我逛街时让一群旷课打扑克的中学生绊了一跤,那学生也多,我也粗心,一不留神就让他们的水果刀给刮了一下,不过他已经替我找回了公道,雪了耻。

宋成林对于我这样的经历感到内疚不已,他说他本以为我是为了钟晶茜那个丫头才跟别人埋了仇,也难怪,我出事那地儿就在钟晶茜单位门口。至于他是怎么知道钟晶茜的工作单位这种事我问都没问,也不需要问,我知道他有这本事。他可不愿为个姑娘家和别人动刀动枪,犯不上!所以他仍躺在床上没挪窝。

“早知道有人侵略到咱兄弟头上来,我非去劈了他不可!”他挥舞着胳膊做了一通手势后,又开始懊悔自己那天怎么不去过过拳头瘾,“幸亏刘岩一个人都搞定了,要不我还真就成了千古罪人。”

他说了这么一大堆仍不解恨,最后还非嚷嚷着给我们赔罪,他请客我们挑地方。

席间,我酒喝得很少,刘岩也没有尽兴,只有宋成林一个人在那儿左一杯“我不对”右一杯“我有罪”的死灌,终于把自己给灌了个人事不省。他醉了之后的毛病更多,开始满嘴瞎吆喝着要找“妓”,弄得整个餐厅的服务小姐都来看他,最后还是我结的帐。

我们拉着他往外走时,刘岩用飘忽不定的眼神一扫我:“这是我第一次对不起兄弟,也是最后一次,你必须赶紧跟钟晶茜掰了,我不想和你合伙再对不起兄弟。”

他顿了一下后又说:“你要不好意思和钟晶茜开口,我替你去说。”

“不用,我自己行。”我手一松,宋成林扑通一声摔在我面前。

虽然我满嘴“自己行”的答应了刘岩,可我心里明白我根本就不行!无论从什么角度而言我都不想、不愿、也不能失去钟晶茜。她无疑已经成了我对今后的所有憧憬的依据,我不愿想象失去她以后的前路是怎样的一副惨状。其实那副惨状就摆在我们的面前,谁也明白谁也清楚,可他们却因为路边那株罂粟花的美丽而醉心成瘾的继续行走。

 

2

 

谁也不能走到路的尽头,法网恢恢,谁也不能逍遥法外!这都是不容置疑不可改变的。他们都看到了,可都不愿回头,侥幸仍像一把巨大的保护伞般被他们撑着。可这没用,伞不可能打到永远,人也不可能侥幸一辈子,最终等待他们的将是毁灭!虽然他们已经做好了死猪不怕开水烫、视死如归的思想准备,但毁灭那一刻到来之时他们仍会后悔,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后悔。

这便是这条路的尽头,摔倒以后再无法爬起的地方便是这条路的尽头。

我不愿那花园就此消失在我的梦中,让我从此之后整夜与恶梦相伴。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也为了能够拐弯走别的路,我预谋了一次背信弃义、对不起兄弟的行动。权衡利弊,除此之外我再没有别的选择。对于我的这个决定,在劳改队里所发生的一件事有着极强的冲击力,

那件事对我有着相当强的警示和启迪。

我所在的劳改队一直在生产一种刨床,这种刨床不仅质量过硬而且价格偏低,在我眼里,它只是一种产品,但在一个被判无期的罪犯眼里,它却是一种逃生的工具。

事情是在一个起了大风的下午发生的。在收队点名时,队里忽然少了一个人,这人正是那个被判了无期的罪犯。可大家找遍了他可能藏身的任何角落都没有发现他,他能去哪儿呢?

当大队领导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之时,已是第二天的下午了。大队领导在经过一番左右思考之后,觉得那个家伙只能在刨床的掩护下离开监狱。可那些刨床呢?早已被运上船离开了青岛港。这可怎么办?就在大队领导检讨自己的失误时,海边传来了消息,本应在昨天上午离港的刨床运输船由于碰上了大风,至今仍没离港。

警察迅速赶到刨床运输船上,在一番认真检查之后,那个无期罪犯被找了出来。他挖空了一架刨床的内脏,自己藏在了里面。他被拉出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到哪儿了?”当头戴国徽的警察告诉他还没有离开监狱时,他翻了翻白眼,顿时便晕了过去。在那架特别的刨床里面,有着无期罪犯平时积攒下来的窝头、饼干和水,甚至还有他大小便用的塑料袋。

事后这个无期罪犯说,按照他服刑近十年的经验来看,他离开这里应该是十拿九稳的事,就是被人发现也是以后的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凡事都有人想不到的地方,没有什么可以投机取巧绝对成功的路。

我们绝不可能一直投机取巧而不被发现,为了我日后的生活,我只好按照我的想法来实施我的行为。

 

3

这一天的工作是去没收一个木材公司经理的非法收入。这个经理住在三楼,从我们职业的角度而言,这是一个比较危险的楼层。在进入大楼以前,我仍像以前一样的镇定,没有在他们面前露出丝毫破绽。我仍然放风,唯一和以前有些区别的地方是借口自己的摩托坏了而趴在刘岩的摩托上。这个环节是我在组织这次行动时反复考虑过的细节,每一个能导致这行动失败的细节我都考虑遍了,每一个细节我都多加了三分小心。

他们进楼之后我心里就乱成一团。按照我早已构思成熟的行动计划,这时我应该找人来把他们堵在楼里自己溜之大吉。鉴于他们不知我都干过什么的情形下,他俩绝不会把我牵扯进去。相反,在他们知道我已脱离虎口时,他们还会为我感到高兴和庆幸的。

我在车上趴了半天也没有动弹,那是心脏怦怦地乱跳让我无法动弹。他们和我童年时的友谊成年后的友情所堆积成的一幕幕在我脑中不停的飘现,我闭上眼,努力想使自己镇定下来,但很困难。一阵微凉的晚风掠过周身,顿时让我浑身悸粟不已。我不知自己出卖他们的理由是否成立,已管不了那么多了,那满是玫瑰花的花园对我的吸引力已经让我无法自制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冲着三楼默念了一句“我对不起你们”,然后跳下摩托车,拦住一位刚从楼里出来的相貌堂堂、满脸正气的中年人。我告诉他三楼正在有人偷东西,而且全是惯犯,请他赶紧去找人来把小偷们绳之以法。说完这些让我脸红的话后,我有了一种无地自容的羞愧。

“不要管我是谁,和坏人坏事作斗争是每一个守法公民应该做的。”我准备转身离去时,这位满脸正气的仁兄却告诫我:“不关自己的事别管!三楼有贼,可我住的是五楼,和贼一点儿关系也没有,这群贼可都是心狠手辣,身上都带着刀,再说这可是公安局干的活,咱凭什么要去抢人家的饭碗?”

说完他心有余悸的一溜烟跑了。

“什么人呀?什么素质?”我摇头,开始有些明白我们为何屡次得手了。也许正是因为现在的社会上到处充斥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这种人,宋成林和刘岩才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毕竟还有那么多的同志在客观上支持着他们的工作。

我在楼底焦急的左右张望。事实总喜欢和人作对,以前很投入的工作时,总会有人在我们的工作单位周围来来往往,我们的工作有时一次就要中断好几回。可现在我希望碰上几个来来往往的行人时,偏偏连只猫也不从这儿经过了。

我又转了一会,还是没找到人。这时他们已经从楼洞里窜了出来。他们见我站在那儿微感诧异,宋成林冲我喊:“你不好好望风,站这儿干什么?快走,别磨蹭!”

我只得跳上刘岩的摩托飞驶而去。

一路上他们的表情都很严肃,在平行行驶的时候,他们俩互相对望了一眼,随后两个头盔里发出了一阵闷闷的但是却很开心的笑声。这笑声让我浑身紧张,脑子乱成了一团。难道是他们已经发现了我的企图?这笑声是对我失败的一种讥讽?我木然的坐在刘岩的车后座上,听凭他们把我带往任何地方,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我只有听任他们处置,谁让我碰到了那么一位仁兄。

我很快就知道是自己想错了。停车的地方仍是我家楼下,清点工作成绩时仍是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

宋成林的包里全是钱,整一旅行包的钱!虽然都是十元面额的,但总数绝不会少于两万。我这时知道他们为何一路发笑的原因了,乐的,让钱给乐的。我还是猜错了,他们前仰后合的给我讲起了这次经历后,我才知道自己还是猜错了。

这次的经历充满了喜剧色彩。

正在刘岩频换工具对付门锁的关键时刻,身后的门忽地开了,钻出了一个尖嘴猴腮的脑袋,这个脑袋所处的位置正好把刘岩的工作实质看了个一清二楚。又是邻居!我可以想象出宋成林手提匕首就要冲上去时的神态,眼看着一场血案一场悲剧就要发生……可谁知情形急转而下,那脑袋非但不立刻关门躲闪,反而迎出门外。

“你们忙,你们忙,甭管我。”那人连连摇手,“同行,同行,都是自己人。”

“谁跟你是自己人?”宋成林提起他的衣领,匕首已经指在了他的胸口,“你给我放老实点儿!”

“我早就想撬他家门了,撬了好几回儿就是没撬开,这锁太结实了。你们是不知道,这家伙忒不是玩意儿,找他办点破事就宰了我五千块!还邻居呢,忒不是东西!”

宋成林和刘岩对望了一眼,收拾起工具就要走。

“别走呀!”那人先急了,“他家的钱全藏在床底下那个破鞋盒子里,最少也得有万儿八千的,昨天刚有人来送过礼,你们倒是快干呀,我给你们放风,到时候给我点儿工钱,把我那五千块物归原主就行。”

他俩看了看,然后恶狠狠的冲那家伙说:“你小子要跟我们玩三斜,可别怪我们心狠手辣!”

“从小我的理想就是做贼,打家劫舍、劫富济贫多好呀,多让人激动呀!有人下来了,你们先进来躲躲。”他把他俩拉进了他家里,他侧耳在门上听着,直到脚步声完全消失,他才把他们请出来继续工作。有了这么一个内奸放风可安全得多,只一会功夫刘岩就撬开了门。

“大哥,我少要五百块,你把这手功夫教给我。”他满脸的羡慕。

按照那家伙的指点,他们果然在床底下翻出了那个鞋盒子,掀开盖大伙儿全呆住了:里面是满满的钞票!宋成林塞了几把给那人,把剩下的都倒进了随身带的包里。出门时那人还是满脸的客气:“慢走,慢走,喜欢什么拿什么,放心,陈经理这王八蛋不敢报案。”

“那你敢不敢报案?”刘岩告诫他,“你拿的那些钱,五千只多不少,你也是同案犯,甭想那些歪门邪道,自找麻烦对你没有什么意义。”

“咱能干那种没有江湖道义的事吗?”那人满脸的鄙夷,“我得点点你给我的钱够不够数。”

“我操!给你的已经不少了,他明明只收了你两千,你非得说成是五千,你赚得不少了。”宋成林的匕首也抵在了他的胸口。

“你怎么知道的?”那人吃惊非同不可,“三千!他收了我三千!少一分我不是人,你们放心,我从来不敢见警察。”

宋成林撤下匕首拍拍他脸说:“我们可从来没有见到过你。”

“明白,我也从来没见过你们。”

 

4

 

我准备充分的这次行动最终以失败而告终。失败的原因倒不是没人肯维护正义,而是宋成林发现了我的摩托根本就没坏!宋成林让我解释时,我无言以对无话可说,紧张和内疚已经让我失去了雄辩的本能。对于我的沉默不语,刘岩又一次的给我解了围。“手没好吧,没好利索你就说没好利索,非得拐着弯儿说摩托坏了干什么?不敢骑就是不敢骑,逞什么英雄呀?谁还能笑话你。”

“我操!你他妈的以后少跟我玩三斜!”宋成林若有所思的瞪了我一眼,目光中令人心悸的残忍一闪而过,我清醒的记得我抖了一下。

一个本来就被矛盾左右着的念头,在被一种利益引诱着强行加以实施的开端便遭到失败,遭到致命的打击,那这念头便会让拥有者对成功率感到怀疑感到悲观。因此,这个念头的重复实施就将无法继续进行,出师不利的巨大失败感早已将为这个念头所积攒的所有勇气全部化解了。

我没有再构思出卖他们的计划,这个念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我冰封起来。

 

5

 

雨天,一个我喜欢的雨天。

薄雾般的细雨将这世界遮掩得朦朦胧胧,以前脏乱的菜市场开始变得清新整洁,并不很醒目的楼群变得风姿绰约。薄雾无边无际,细雨遍洒大地,满地油亮的雨水,满街莹亮的车灯。很少有人打伞,人们尽情的沐浴着大自然赠予的清爽。成双成对的情侣在雨雾中漫步,姑娘轻甩长发,细丝般散开,宛如雨中倾下一道瀑布。

我习惯开着窗睡觉。夜晚,吹过田野吹过海洋的风吹过我的周身,荡漾在身边的感觉是那么清新,我沐浴着城市中的秋风,感到有些凄凉。我想象自己是一个睡在大街上的孩子,于是掀开被子,让窗外的凉风掠过我的身体,我发觉这种感觉更真实了。

很多个夜晚,在秋风的抚摸下我都梦见四周着了火,一片通红。可我却丝毫不慌张,我平静地望着身边的火焰,心里痛快极了。燃烧吧,烧毁我吧,我的躯体化为灰烬之后,我便可以重生,那样,我便是真真正正的我了。

 

 

6

 

见过太阳雨吗?阳光直射大地的时候,天空却飘着细雨,这便是太阳雨。

两种不可能共存的事物,有时也可以统一在一起。但这一刻一定会是短暂的,极短暂的。热情和热血绝不是同一种概念,我无法把他们混在一起,就像油和水不能融合一样。

我很想自己支配属于自己的梦,但事实却不许我如此。我梦中的天地不随我的意志而改变,它们按照另一条路线在另一环境中持久而深沉的活动。我是梦中不受欢迎的流浪者,这是我在安静的早晨醒来之时就已发现的事实。

我渐渐地平静了,我甚至不再为自己感到悲哀,没有什么,我所做的我已付出了代价,还有什么?让我去死吗?那又有什么可怕,这种环境下我甚至相信死亡可以带来重生。世界对我的灰暗我已牢记在心,我对世界的丑恶世界也已铭刻在身。

既然都不行,为什么还要重新再提起,又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没有,什么也没有,本来无一物,多少世纪之后再看我的这一段生活,它会被一笔带过,不留一点痕迹。

 

 

我和钟晶茜来到了那家熟悉的饭店,饭店门口的屋檐下悬着一颗颗晶亮的雨滴,半天才滴落一颗,摔在水泥地面上便四散开裂。雨天的饭店依旧生意红火,顾客如云,我在餐厅中央等了一会儿才占了一张空桌子。餐厅里面很热闹,服务小姐举着托盘四处穿梭,放下菜盘拿走空盘,不少人大声催菜,不少人大声要酒,还有不少人大声说着清醒人听了会脸红的醉话。

递给我们菜单的服务小姐显然是认出了我们,不怀好意的朝我们抿嘴微笑着。上一回在这儿吃饭的时候,我俩可给她们上了极有教育意义的一课。钟晶茜的勇猛刚烈尤让她们敬佩。她推翻整个桌子哭着跑掉以后,服务小姐便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问我是不是有了外遇?准备怎么处置第三者?假如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她们边问边仔细数着被摔碎的碗盘的个数。

我挨了揍还得我赔钱,哪有这样的道理?我和她们推心置腹的说我是受害者,打人凶手走了,反而让我这受害者掏凶器损失费,天下哪个国家有这样的法规?

对于我措词严谨的分辩,她们只笑不答,但索要赔款的手却一直伸着。我当时本来就一肚子委屈,哪能再受气?我批评她们,我指责她们,我教育她们,直到下一顿饭的时间来到我才和她们达成了协议:摔碎的东西我可以按市场价的百分之五十进行赔偿,但前提条件是我必须再接着吃一顿五个菜以上的饭。我看了一眼众多瞪大眼睛瞅着我的服务员,只得接着点了几个价格不菲的菜。

对于一天不挪窝就连吃两顿饭的顾客,服务小姐的印象自然极为深刻。

我本以为那顿饭便会是我对她的最后记忆,我留在饭店里之所以不愿意离去便是我过于留恋那道最后风景的结果。我本以为那顿饭是让我最痛的一刻,我以为留在那里让痛痛到极点,痛到不能再痛为止,便不再痛了。事与愿违,那并不是我最后的痛。那顿饭之后,我仍在痛苦与欢乐中沉沉浮浮,在陶醉与麻木里进进出出。

我必须再做一次选择,再选择一次痛到最痛的痛,长痛不如短痛,这是我必须做的决定。为此,我又来到了这家饭店。

我记得很清楚,这次点的菜和上次一模一样,喝的酒也是同一种,就连用的烟灰缸都是熟悉的样式。

“还记得这儿吧?”我启发她,“上回你把我修理得那个惨呀!”

“记得,就是从这儿开始,你调整了作战计划转守为攻的,我算是让你小子给骗了,一时不慎。”

“我可没上过黄埔军校,还不懂得怎么布兵排阵,上一次的战争可是由你先发起的,你那时可在我身上集中了不少炮火,手劲还不小,练过铅球吧?”

“其实我真傻,真的,我真不该就那么相信你能和我分手,不过我真没想到你小子为骗我上床竟用了这么卑鄙的一招,其实我人早已经是你的了,你急什么呢?”她的脸颊红扑扑的,目不斜视的看着我,“这一招叫作欲擒故纵吧?”

“……”

“其实根本就没有你说的那个女人!除了我谁还愿意跟你?当时我真是太幼稚了,怎么就想不到你是在骗我呢?你这人也太不道德了!为了达到你的小人目的就不择手段,亏你能想得出来!”

“你的床我早就上过了,你以为我多喜欢上?我当时说的全是真的,并不是在骗你。”

“才怪呢,要是咱们上次分手以后我不去找你,你能忍到第几天再来向我承认错误?”她手托腮侧着脸问我。

“我永远也不会去找你。”我塞了一筷子鱼香肉丝进嘴里,边嚼边说。

“呸,你现在倒嘴硬了。”她用筷子阻止住了我要挟菜的筷子,“你别光顾吃,我跟你说呢,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对我。”

我收回筷子看着她,细细的观察着她脸上的每寸皮肤,那是怎样一张脸啊!小巧的鼻子,丰润的红唇,清澈明亮的眼睛——那是一张堆满了青春写满了天真的脸,它可以不断的变幻,红唇微启现出白牙便是可爱的笑脸,眼睛滚落出泪水便是凄楚的哀容……我不忍再看。

“以后你不许欺侮我,你要让着我,不许气我,不许骂我……”她两排晶莹如白玉的牙齿在我眼前不停的晃动着。

“以后不欺侮你,让你,不气你,不骂你。”我机械的重复着她的要求,我知道这要求我很快便可以全部遵守了:离开她我就不会再有机会去骂她,去气她,去欺侮她了。

我提起酒杯一饮而尽,咳嗽了两声。

“你看你了,又喝这么多酒!你心脏不好又不是不知道。你别喝了,这道菜也咸了,你别吃,吃咸对你心脏不好,小姐……”

服务小姐应声而来,和钟晶茜协商了几句后把菜撤下,说送到厨房里再加工一遍。谁知道人家送厨房里怎么个加工法,不少饭店的这招儿是用来蒙人的,比如有顾客说这道菜咸了那道菜淡了,服务员便把菜端到厨房里摆上一会儿,其实里面的内容纹丝不动。过五分钟后再把菜重新端出来,不少顾客尝过之后便说现在正合适,顾客是没事找事,厨师是有事当没事处理。

我静静的,也可以说是贪婪的注视着她的脸庞、她的每一种表情。我知道这是我最后所能欣赏到的美景了。此时她无论说什么做什么我都努力的顺合着,我想多看一看残留在她脸上的最后的微笑,为此我投身到了夕阳无限好的美丽中,并在这美丽中和她走到大厅中央合唱了一曲卡拉OK。这是我第一次在那么多人的面前一展歌喉,我附近的不少兄弟姐妹都害羞的低下了头,也可能是被我声嘶力竭的吼声吓的。

应该承认,在结帐以前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是相当融洽的,她脸上浮现的还是那可爱的笑容。但很快,这张笑脸就开始变幻,笑容蓦地消失,随之而来的是惊诧,是恐惧,是愤怒,是……

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结帐以后。

我将一张百元大票交给服务小姐,她对着光亮处细看了一通是不是伪钞,随后去收款台给我找钱。

“以前我和你说的那个女人,”我向她坦白,“她确实不存在。”

“我就知道。”她用餐巾抹嘴擦手。

“可现在她出现了。”我心里默念着:长痛不如短痛。

“你累不累?”她毫不在意。

“难道你不觉得两个人要是待久了就会特没劲?”

“不觉得。”她丝毫不觉悟。

“两个人要是整天待在一块,时间一长就该互相讨厌了。”

“什么意思?你直说!”她停止了手中餐巾的摆弄。

“没什么意思,我烦你了。”

“你又准备玩什么花招?”她手中的餐巾摆弄中滑落到了地下。

“我没想和你玩什么花招,我想和别人玩花招去。”

“你……”

“‘我是流氓,是无赖,我卑鄙,我无耻’,这些词我都听够了,你有没有再新鲜一点儿的?”

“‘我不是什么好人,你和我待在一起没好处’,这些话我都和你说过吧?所以现在你别怨我,你那是自投罗网,送货上门,我没什么责任,顶多能算是对色情缺乏抵抗力。”

“你不是在逗我?你是在说……真的?”她已经面色惨白了,那张脸犹如一张白纸摆在我面前映射着我的心痛。

“当然是真话,我玩够了,真玩够了,你身上已经没什么再值得我留恋的地方。女人如衣服,我已经把你当大衣似的穿了一年多,你也该知足了,女人还不都是一样,玩谁不是玩?”

“这不是你。”她摇头,两串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滑落下来,落在餐桌上碎成千万瓣

“这是我!”我咬牙,接着说,“在你这也不是什么新鲜词了,臭遍街了!你甭觉得难过,我屋里那张床还是欢迎你的,你什么时候来都行,别伤心也别难过,甭装出一副受了多大委屈的模样,怎么着?你还非得让我赔你青春损失费?这我无所谓,丰俭由你,不过咱话可先说头里,你甭想一刀就宰成个胖子,你也别跟吃了多大亏非得上我这儿来抢银行似的,我那点儿钱可经不住你玩命的宰,等着上我这银行取钱的姑娘还多着呢,你总得给她们也留点儿吧?噢,我对你在床上培训的培训费就免了……”

她猛地站起来,愤怒已经让她的脸扭曲变形了。我仰起头,默默的注视着这张以前熟悉现在陌生的脸,已经准备迎接她摔向我脸上的任何东西。

“你……你这个臭流氓!王八蛋!我今天总算是看清楚了你!”她把自己面前盛满饮料的杯子抓了起来。我闭上了眼,已经做好了杯子摔在我脸上的思想准备,可是很意外,我只洗了个饮料的淋浴:整杯的饮料被她浇在我的脸上,饮料是经过冰镇的,浇在脸上冷入肌骨。

 

7

 

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她掀翻桌子的动作是那么熟悉,她捂脸哭着跑出去的动作是那么熟悉,就连服务小姐数地上碎盘子碎碗的个数时的兴高采烈也是那么熟悉。

酒瓶子还在地上滚动时她就已经消失在了门外的细雨中。

我捡起酒瓶子仰头猛灌,直到喘不过气来才摔碎了它。我长出一口气后朝门外走。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太阳已西下,黄昏已杀到。我站立在黄昏中瑟瑟发抖。

一个服务员举着那张百元钞票在门口紧张的拦住了我。“换不开就算了,不用找了!我大度的朝那服务员摆手。那小姐看了一眼掀翻在地的餐桌,小声地嘀咕:“这还不够呢!”

 

 

 

第十章

 

1

    已是冬季了。

姑娘们凹凸毕现的线条已被厚厚的、臃肿的、无法体现身形的冬装遮掩得乱七八糟。这个城市也在悄无声息的变化着,它被迫披上了一层灰沉沉的外衣,准备应付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

寒流尚未赶到,空中已是冷风呼啸,秋天幸存的几片树叶在空中狂歌劲舞,已枯死的大树在风中无奈的呻吟。

街道和天空同样的灰暗阴郁。街上静悄悄的,人迹罕至,仅有的几个行人也都支起了各自的衣服领子,每逢强风来临便侧身躲避。几只麻雀伏在树枝和电线上偶尔悲鸣,又给这寒冬增添了许多阴冷的气息。

这个冬季里,我几乎每一天都在幻想着屋门再次被钟晶茜推开,幻想着和她再次步入到天府里去奏乐,幻想着和她摆脱开大都市的繁杂到一处荒野深山去“我耕田来她织布”。

可幻想毕竟只是幻想,毕竟只是白日中的梦。很多次我也想把这梦变成事实,可那一时的冲动劲过后,我就清楚那只不过是毫无理智的疯狂之举。刘岩说得对,我和她不是一路人,我配不上她,我和她在一起便是在害她,在毁她。

可我爱她,我可以毫不羞愧的说我爱她。当我搂着一个随便一晚上多少钱的姑娘只为满足生理需要时,我还敢说我爱她。虽然这份爱对宋成林和刘岩而言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可它还是深深的埋葬进了我心灵的最深处,而且还加上了一把全是密码的锁。我知道这把锁自己今生恐怕是打不开了,“我爱她”的思想将在锁中陪伴着我走向路尽头的毁灭。

盼望有来生,盼望来生的我是个堂堂正正生活的人,心平神静的生活在这方天空下,没有阴郁,没有灰色。那样,我就可以堂堂正正的撬开那把大锁,取出那份理想并加以实现来满足自己上一世的渴求。

 

2

 

已经没有快乐感的我除了“工作时间”之外都在夜总会和娱乐厅里鬼混,日日花天夜夜酒地。那也是一种麻醉,一种痛苦的麻醉,我是在麻醉自己那还有一丝理性的神经。我只有通过不停的麻醉才能直视那黑暗幽长的跑道并在其中奔跑。自杀的人都是在神经被麻醉之后才敢直面死亡的,那份麻醉或是心理上的麻醉或是生理上的麻醉。

那一夜我被麻醉得相当痛苦。

那是一家熟悉的夜总会,球形灯在屋顶急速的旋转,各色灯光忽明忽暗,一支支外文歌曲用最大的音量激动着舞池中的人们,随着摇滚乐的强劲奇快的节奏,人们的身体摇摆着好似下熟了的面条般柔软。

宋成林和刘岩各自陪着自己刚从马路上捡的姑娘坐在沙发上,边喝着扎啤边神侃。我则搂着一个被化妆品遮盖得已看不清脸部皮肤的姑娘在舞池中央晃来晃去。

“人生如梦呀!”我怀里的姑娘忽然莫名其妙的感慨了一句。

“什么?”我纳闷,怎么现在连这种姑娘都改玩起深沉来,也太不可思议了!我看到她略显呆滞的眼睛似在向我召唤,召唤的原因无非是我的口袋中有相当多的钞票,她的眼睛穿过我的口袋望到了那些钞票,于是我便成了红人。

“人生像不像一场梦?”她又感慨。

你要和我谈论人生?我哭笑不得,这个一小时之前还和我讨价还价一晚上多少钱的姑娘现在竟要和我畅谈人生?!我仔细得像看怪物般打量她:“人生如梦?你不是在说梦话吧?”

我对她的恶劣态度让她知道我并不欣赏她这种故作深沉的风格。当她也弄明白除了谈好的价码之外已不可能再从我这儿多蒙走钱后就不出声了。尽管她“人生如梦”的感慨没有让我引为知己的谈起人生的无奈,但我还是从她的话题中找到了一丝悲哀。骤然间,一股凄凉失落感袭遍了全身,弄得我浑身打颤,昏昏沉沉的就离开了舞池。

宋成林和刘岩举着扎啤杯抡圆了腮帮子正在和那两个野妞儿神侃,他们满嘴喷的正常人听不懂的废话在那俩妞儿身上起了不少作用,那俩只为赚钱就不顾一切的妞儿一边点头一边用害羞的目光注意着周围人的反应。我坐到他们的身边,那“人生如梦”的姑娘也跟着我恋恋不舍的从舞池中走了出来,紧跟着我的程度便如在紧盯着一只会四处乱走的钱袋。

“怎么不跳了,肾虚?”宋成林止住了和姑娘们的神侃转向我,“今天好好放松,明天得去干活。”

“有活?”我问,“你们踩好点儿了?肥吗?”

“这可是大活,绝对的大活!”宋成林尚未回答,刘岩就已兴奋的把脑袋挪过来,“干完这个活能白吃好几个月。”

“你知道这次我们瞅准了谁?”宋成林神秘兮兮的小声自豪着。

“瞅上谁了?不会是公安局局长吧?”不知为何,这个冬季里我已经对这种以前无比热爱过的工作感到万分讨厌,以前那不能控制的激动和兴奋现在都已换成了心底的厌恶和恐惧。

“都是同行,盯他干什么?这回我们盯上的可是煤气公司的经理!”

“煤气公司?你们怎么不去盯个印钞厂的厂长?”

“你他妈的现在倒好,整天吃喝嫖赌一点正事不干。”宋成林教训我,“对业务要好好钻研,你知道现在办一个煤气户口得费多少事吗?费那么多事得送多少东西?你是不知道,我俩为摸透这个胖经理,不住脚地跟了他一个多星期。那小子也是真行,一个星期愣没回家吃过一顿饭,这得给他家节约多少粮食呀?就凭这,他家里不米面满仓才怪!咱不黑他咱去黑谁?”

刘岩喝光杯里的酒后也点了点头,说:“明天他丈母娘过生日,全家都去送蛋糕,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说什么也不能错过。”

“明天你哪儿也别去,老老实实待在家里睡觉,晚上我们去找你。你小子最近怎么一点儿工作积极性都没有,这可欠修理。”宋成林从烟盒里抽出几根烟,一人扔了一根。

“还指不定谁修理谁。”我冷冷地说完便不再理他们,只顾自己闷闷的喝酒。在我重新抬起头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僵滞了,心跳也猛地加速,啤酒从杯中洒落在裤子上我都浑然不觉。这是因为我找到了那个早已消失的花园,找到了那盛开满园的玫瑰!

 

3

 

那张熟悉的脸庞牵引着我的眼睛忽左忽右最后停下,在粗重的呼吸声中,我看到朵朵玫瑰依旧灿烂、依旧耀眼。俯身我剧烈的哆嗦起来,还没有来得及咽下的酒水从口腔和鼻腔中流淌出来。伴着鼻子的阵阵酸楚我的眼泪怆然滴下,有人捶我的背,还有人送来了餐巾纸。

我擦干净脸后鼻子仍是酸酸的。

钟晶茜就坐在我们对面的雅座里,还是我所熟悉的样子,一点也没有改变,仍像是我们坐在一起争论孩子尿布究竟该由谁洗时的样子,恍如昨日。只是她身旁的人换了,本该和她  待在一起的我被无情的换掉了,或者说是无情的我被换掉了。

她们像是在搞什么聚会,庆祝她们当中什么人的什么事。她们也是六个人,三男三女谁也不多余,不过她们的座位上的人数却经常保持在六缺一的状态下,缺的那一个换着人不停地往台上窜,像是这家夜总会里的哪个领导是她们当中谁的亲戚,因为总是不停的给她们桌的人安排歌,而让别人坐在座位上傻等,包括我们。

虽然我们平常就不大唱歌,可我还是越看他们一伙中的男人越不顺眼,越看越气愤:唱歌你就好好唱吧,你还非得先娘娘腔地朗诵一段“请允许我将这首歌献给……”,谁允许了?你献什么献?歌是你写的?谁把歌卖给你了?你他妈的捧着麦克风就不撒手了?你没完了?你他妈的下不下来?拿腰果扔他!

由于我并不清楚到底是哪个家伙混水摸鱼接替了我的位置,所以他们几个不管是谁上台我都大喝倒彩大扔腰果。对于我今天一改常态的豪迈作风,宋成林和刘岩对我不由得另眼相看,他们没有想到我乱起哄的技巧也是这么炉火纯青,于是他们和我的斥骂声相映成趣愈演愈烈,愈来愈高亢。

那三个男人受到我们一伙人的不断攻击之后也开始觉悟,知道上台是丢人现眼了。这不仅是因为我们的身高体重都足以让他们仰目,而且还因为我们桌上空扎啤杯子的个数也优于他们。于是他们只得忍气吞声,讪讪的坐在座位上闷闷抽他们自己的烟,此时的情绪比起刚来时的兴高采烈已经大打折扣。

在我大喊大叫的过程中,钟晶茜一直瞪着我,狠狠的瞪着我。其实这只是我的感觉,她是背光而坐,面部一片阴影,我根本就无法看清她眼光的走向,但我却能感觉到她眼中向我射出的愤怒之火。这么近的距离下,她的眼睛再近视也能认出我来。我大喊大叫大扔腰果的另一个目的也在于此。

台上已不是他们那一伙儿的人了,可我们还在意犹未尽的大吵大闹活跃着气氛。我们都是这家夜总会里的常客,每月扔在这里的钱也不是个小数目。因此,服务人员只是笑吟吟的看着我们而不加以劝阻。这让和我们坐在一起的几个野妞儿得意忘形,她们沐浴着别人鄙视我们的余光,自感身价倍增。她们扭腰晃脑风情万种不停的劝我们喝酒,同时她们也尽情的喝着由我们结帐的扎啤、抽我们自带的“555”。

我只想引起钟晶茜的注意,我大出洋相之能事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能引起她对我的注意。究竟此举有什么意义,我一无所知。引起她的注意又能怎么样?让她认出我了又能怎么样?即使她重新投入到我的怀抱又能怎么样?这一切都是没有答案的,感情的双重性已经把我搅得头晕脑涨。其实我大脑中所能想到的只是要和她重归花园去享受畅游时的片刻美丽,我浅薄的只想拥有过程而不想面对结局,这种浅薄的愿望她是无法满足我的。同样,这愿望对我而言也只是一个病入膏肓者临死挣扎时的无奈呻吟声而已。

“人生如梦呀。”那妞儿趁我陷入沉思之机,又扯尖了让整厅人都不堪忍受的嗓子和我大谈人生,“人的理想全是梦,你小时候的理想是什么?实现了没有?”

我闻言也引吭高歌,打了一个响亮的酒嗝说:“我的理想?说起我小时候的理想那可真伟大,当时都震惊了整个幼儿园,从阿姨到小朋友全都对我肃然起敬。”

“你那时想当什么官,省里的还是中央的?”

“官?谁能那么傻,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开一家全国最大的妓院,当时我名字都想好了,叫‘丽人中心’。”

一片哄笑,不少人拼命的咳嗽,呛的。还有不少人喷出了酒,邻座的一个小女孩打扮的小姑娘又跺脚又拍桌子,乐得眼泪直流。

那“人生如梦”叼着烟点火低头不语,乱七八糟的光线下看不出她的脸色究竟是红还是白。我自己也和别人一样哈哈的乐着,乐得我两眼一片模糊,泪水不知不觉就渗出眼角。

为了压抑住那种想哭的感觉,我一杯接着一杯的把啤酒往胃里塞。我已经不再能引起你的注意,生死又有什么区别?让我醉吧!我只不过是在麻醉一具与你毫无关系的僵尸而已,让我醉吧!能在你的面前倒下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让我醉吧!让我喝吧!

“你小子这是在饮驴呢?”宋成林对我喝酒的速度和数量很是不满,“你是瞅准今天我请客是吧?我可告诉你,现在已经超过十二点了,得算明天了,你要再喝可得自己掏钱。”

“不喝白不喝,喝了也白喝,白喝谁不喝?我想喝醉行不行?我想打人行不行?我他妈的不想活了行不行?谁敢管我?谁都别管我!都别拦我!谁拦我和谁急!”我举着杯子站起来,“不就是喝酒吗?不就是钱吗?我掏钱行不行?喝!喝!拿酒来!”

她的头为什么低下了?是为了我的自虐行为感到伤心?还是为我的自我麻醉感到痛心?

我爱她。丢开肉麻,我可以说现在生命中的每一滴血液都是为她才继续流淌的。可我们不是同路人,她有她充满阳光洒满细雨的世界,我有我充满灰色写满心惊肉跳的世界。这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落日的牵引下只应该擦肩而过。虽然它们相遇的那一刻天地间也飘洒着落日余辉,也飘洒着段段温情。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那美丽的一刻转瞬而过,随之而来的将是浓浓的足以将世界遮掩的昏黑。

她为何要在夕阳西下之时才重新出现呢?我为何偏要在临近黄昏之时才找到她呢?难道这悲悲喜喜、沉沉浮浮竟是上苍刻意弄人的手段吗?

我万念俱灰。

 

4

 

那几天里我天天盼着下雨,盼着下那种很大很大的倾盆大雨。

我想站在大雨中,让雨水冲刷我身体的污秽与大脑的无知。

我一直陷在一种熟悉的悲凉之中,它像黑暗中的烈火,残酷的颠倒属于我的黑暗世界。雨没有飘下,仅有的只是丝丝微风。微风中我站在山顶,面对脚下寂静的城市里闪烁的点点灯光,我几乎要疯狂了。是我太恶劣,还是他们太高尚?人们只会给我两种答案,一种对的,一种错的。我宁愿喜欢那些错的,起码他们貌似真实。我得承认,我对感情的理解太过肤浅了,肤浅的原因是我没有机会作深一步的理解。

阳光经过玻璃折射,漫射到屋中时已成为灰色的,墙角倚着一面镜子,站在灰色的阳光下望着镜中的我,镜里出现的是一个表情木讷、两眼呆滞的人,就如一尊木乃伊。那是我吗?我望着那尊木乃伊,极力想从他的特征上找到我的不同,可我什么都没有找到,那尊像极了木乃伊的家伙就是我。

我怎么会变得这么丑?我不是相当英俊的吗?我是相当英俊的。这句话这种概念来自何处,是谁对我这么说过的?对,没错,是钟晶茜,就是她。我的回忆透过灰色的阳光,透过污浊的窗玻璃,折射到了很多年前的那一个夜晚……

 

5

那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我和钟晶茜坐在第一海水浴场的沙滩上,我们平静的对视着,宛如一个傻瓜看着另一个。之后,我说了一句“你很漂亮”。对于我的赞美她也回敬了一句“你很英俊”。接下去的谈话已没有再重复的必要,那种对话每个初恋的情人都知道。

我在夜色下听着海浪的翻涌声,希望那动听且美妙的音乐可以抹去我感情上的伤痕,可是我又一次失败了。当我挣扎着从海边站起,气愤的望着眼前一片黑得让人窒息的海水时,我已经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弄懂它们潮起潮落的原因。

我现在所能做的只是向它们的中心抛洒我的泪水,让泪水混杂在它们中间,把它们引向我所期望的路途,可这怎么可能呢?我不想哭泣,我在她面前无论如何哭泣都不会改变结局,因为我的眼泪只是一段毫无意义的空白。

我在沉默中呼吸着海边的潮气,我在绝望中望着海那边的尽头,有时候我真想投入大海的怀抱让它们冰凉的拥抱我。可每当我站在悬崖边沿要纵身而跳时,我就会在脑海中浮现出她那可爱的笑容,她那纤长柔软的双手,她那有着三层眼皮的美丽眼睛。接着我的眼泪便会和海水混成一团,咸咸地混杂进我生命的每一条支脉。

在我们相互拥抱时,刺眼的星光从我们的心灵间升起。这时的我们都已知道,最永恒的主题只会闪烁在那光辉的天空中。我相信明天那明媚的阳光会证实这概念的成熟。

那一天果然是阳光明媚,于是又有了这样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我和她顶着同样的月色,在同样的路途同样的环境中做了一些同样的事。不,不,绝不是同样的事,它和第一次相比已有了本质的区别。

第二次时的我只是在寻找,只是在刻意地模仿过去的影子。我想找回往日的自己,但这绝不可能,白纸如果被墨染黑,就永远无法再重现洁白的光泽。覆水难收,这简单的道理在告诉我,我是在欺骗自己。

 

6

那是在皎洁的月光下笼罩的另一个夜晚。我坐在相同的海边,看着相同的沙滩,头顶是相同的星空,身边的她却走了。我在海边抑制不住自己的叹息,远处漆黑的海水随着我的叹息潮涨潮落,浪卷浪舒。整个世界都是凄凉的夜色在飞舞,我实在搞不懂这世界怎么会被夜色折腾得如此深沉。

我的眼睛已经被一层似雾似水的的物质遮挡起来,在经过它们的过滤之后,世界完全变了,变得灰蒙蒙的。我眼前的这种物质像混浊的水如混浊的雾,它们把清新的世界也同样变得混浊。

第二天,天空的明媚重新告诉我,我现在头顶上面绝不是我的天空,那是别人的天空。我胸中塞满的只是无法抑制的空虚,除此之外什么没有。

可我仍痴痴的迷恋着那个女孩,迷恋她那有着三层眼皮的眼睛,它们是我朦胧中让我双眼唯一清醒和真实的永恒。

夜晚的青岛总有一种让人沉醉的美丽。我在酒后的朦胧中漫步在青岛的街头,迎面而来的习习凉风告诉我这是个美丽的夜晚。我顺着那条长而直的路慢慢的走,这条路有上坡也有下坡,坡的尽头是一望无垠的大海。走到海边,看着漆黑的海水在远处翻滚,我心底涌出一片同样漆黑的光芒。我想高声呼喊,想只凭喊声就让世界给我一个安定而公平的空间。

但没有,什么也没有,天空没有月亮,大地也没有风吹,只有我孤零零的站在海边,脚下踩着细沙,这一幕怎么看都有种说不尽的凄凉。

恍惚之间,我感到多少年前的时空倾斜了过来,一切都在眼前。那时的我揽住她那纤细而柔软的腰,我们是那么平静那么和谐。我们躺在第一海水浴场的沙滩上,看着天空黑压压的云彩来回地挪着碎步。

她问我:“你冷吗?”

我说:“不冷。”

她说:“不冷你为什么发抖?”

我说:“我是为你在心痛。”

这时候天空炸响了一声巨雷,雨声伴着闪电在我们耳边响起,在电闪雷鸣中,我看到了她那黑黑的眼睛中所流露出的闪闪莹光。我看到了,那莹光中全是我的光芒,我的气息,我的一切。

火红的夕阳已渐渐升起,在山的尽头摇摇摆摆的与山风一起晃动,我相信这是这世上最美丽的一幕。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最美丽的一幕只会发生在结局。

我揽着她的腰,在最辉煌的夕阳西下时深深的沉醉在她的眼中。

在我自己的生命中,我不喜欢过程,只喜欢结果,那种深入忧伤的过程足以让我心跳加速。我知道自己没有那种本事,把自己的痛苦拿出来塞给别人,而让自己两手空空。如果我非照着这公式做,那结果只会如此:我把痛苦拿出来塞给她,她开始痛苦,我也不会好受,因为我的痛苦仍在,我将会和她一起痛苦。

如果真是这样,我凭什么要多拉一个垫背的呢?

 

7

 

她为什么不再看我了?是不忍心再看?她不忍心看我麻醉自己的神经?难道她还是爱我的?对,她是爱我的,我知道她是爱我的,她仍爱着我,我知道,她……她上哪儿去了?

你在那里干什么,为什么要皱着眉头瞅着我,请把你的手伸给我,虽然我有成千上万种缺点,可一个优点就足以掩盖它,那就是我对你有着最真挚的感情。我热爱生活也同样热爱你,我期望自己是一具充满热情,充满魅力的身体,我知道你有那样一具身体,你的身体里放射着让人窒息的光芒。让我飞吧,那光芒足以让我飞向天边的任何一个角落。

面前那座位上的她已经不见了,我环顾四周才在台上找到了她。她正捧着麦克风在和一个小伙子合唱情歌,除了情歌她们也没别的歌可唱,现在哪家卡拉OK厅里不是情歌泛滥?但她们所唱的这首歌的曲调却是那么熟悉,熟悉得让我心脏都不由自主扭曲起来。

那首歌就是我们分手那天在一起合唱的歌。

“你是谁?你凭什么要和她一起唱这首歌?你怎么敢和她唱这首歌?你他妈的是谁?你小子算老几?老子还健在你小子就敢占老子的位置?你找死呀!你他妈的给我滚下去!”

那一刻我有着一种生命中前所未有过的冲动,这种冲动激荡着我的每条血管,它们将血液中微弱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力量越来越大,最后,我在那种巨大力量的牵引下忍无可忍也可以说是迫不急待的走了过去……

那个小伙子对于一个酒气刺鼻的男人突然闯到她的面前显露出了应有的惊慌。情急之下,他伸出双手拉住我本想打出一记漂亮直拳的右手用力握了握,而她木然地站在原地,立在我面前没有动,他拉她的动作对她没有任何作用。她静静的望着我,熟悉的目光中填满了陌生的印痕,于是一股令我颤栗的凉意从头到脚传遍我的周身。

我不顾一切的拥住她,紧紧地把她搂在了怀里。顿时,我好似又闻到那花园所特有的花香,又见到那扑天盖地而来的火红玫瑰,它们在我的眼前不停地盘旋、飞舞……我站在花园中激动而持久的放声高歌,那不成调的歌声在大厅里乱洒一气。她没有唱歌,一句也没有唱,只是静静的用眼中我不解实质的东西来盯着我。在她的这种目光下,我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压抑和委屈,五脏六肺都几乎被那委屈割得支离破碎。

那血红的玫瑰花瓣在我面前舞动的频率越来越快,越来越耀眼,那耀眼的光晕中,我被折磨得头晕耳鸣……

我是被人活活从台上踢下去的,踢我下台的是和她同来的那帮朋友。他们对她所受到的非礼实在是忍无可忍,于是一起冲上台,扒拉开我搂她的手,把我给踢下台去。混乱中还有人趁机抽了我几记耳光,幸亏宋成林和刘岩及时冲上来和他们理论,我才免去了以后的耳光。他们一边骂骂咧咧的和那伙人推推搡搡,一边拎我回自己的座位。

宋成林喷了我一口矿泉水后,告诉我那姑娘不是“妓”,让我把眼揉亮一些再找姑娘。他还警告,让我别喝多了憋得难受非得找麻烦。你给我们老老实实的待在这儿!他们把我牢牢的按在沙发上,只在床上才会注意女人的他们,如今早已认不出钟晶茜是何许人了。

他们警告我的时候,和我们同来的姑娘也跟着帮腔劝我别闹。这时和我们很熟的那个歌厅经理赶到了这儿,他问他们我是不是喝多了,要是喝多了就去客房里躺会儿,睡一觉再说。

“谁说我喝醉了?谁敢说我喝醉了?”我挣脱了他们,站起来和那经理握手,不过连握几次都没握住他的手,最后我也不知道到底拉了个什么东西摇了摇,“我没事,真没事,就是心里堵得难受,想发泄发泄。”

经理好言劝我别闹,他说今晚是他值班,我闹也得等他不值班的时间再闹。他还告诉我,刚才缠的那姑娘是他表弟的朋友。“都是哥儿们,有什么误会咱不能解决?都是年青人,大伙喝杯酒就算完了,以后没准还能互相用得上。一人来一个扎啤。”他吩咐服务小姐,“我请客,大伙儿互相认识认识。”

我几乎是被他们架着来到钟晶茜的桌边。经理给我们互相作了一番简单但却不明不白的介绍,他再三强调我们都是兄弟:“有什么不可调解的敌我矛盾嘛?大家喝杯酒就清帐了,一切都在不言中嘛。”“对,对,就是,就是。”经理的那个表弟又拉着我的手握了一遍,然后举杯做了一个很雄壮的手势,随后一饮而尽,就像上甘岭上的战士忽逢一杯矿泉水。也有人把满满一杯酒塞进我的手里,我傻傻的盯着钟晶茜,机械的举起了杯子……

“别喝了!你还要不要命了?!”一直待在那青年身边的钟晶茜一把夺下我的酒杯,“你还喝呀,你不知道你心脏不好吗?别喝了,把酒给我。”

她看了宋成林他们一眼,接着说:“不就是喝酒吗?我替他喝!”她举起杯子大口大口地喝着,豪迈之程度丝毫不亚于那个青年。这一举动让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大家大眼看小眼:这是怎么回事?

随着那声“你别喝了”的熟悉劝阻,我头晕眼花到了极限,双腿已经不似踏在实实的地面上。蓦地,我飘了起来,飘进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中心,随着漩涡的不停旋转,我周围的景物开始不断的变幻……

意识中的玫瑰依旧灿烂,仍旧耀眼……朦朦胧胧的状态下我感到一阵剧烈的牙痛。

 

第十一章

 

1

一串旅游鞋踩在地板上的闷闷的声音传到我的床边,我换了一个方向继续睡。“起来起来!”大家一起踢我的床,边踢我床边骂骂咧咧给我讲昨晚上所发生的事。

我听了听,大体上明白了昨晚所发生的事。据他们所说,我昨晚悲壮异常,悲壮劲儿他们以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我不仅把空酒杯从钟晶茜手里抢回来,而且还扔在那个青年的脸上。

更狠的是,我还抡圆拳头,用正规的直拳夹杂着摆拳像练习击沙袋般猛击那青年脑袋和腹部以上的得分位置,真难为我酒后还能有此作为。之后我竟不顾规则所限,张开嘴死死咬住那人的衣服,然后死活不松口。最后那人经过一个聪明人的指点,脱下衣服才算摆脱了我。我张嘴咬住的那件衣服上血迹斑斑,不过全是我的血,嘴里流出的血。

“你说你昨晚上到底想干什么?人家怎么得罪你了?那么大人还用幼儿园时代的招式,亏你能想得出来。那妞儿是谁?我们怎么看着也眼熟,你以前勾引过没有?要是你以前没勾引过,那妞儿就准是个弱智。什么事呀,愣不顾她男朋友让你给开个满脸花,竟跟着你小子走了,这他妈的叫什么事?这种事我怎么就碰不到?你昨晚上睡了她没有?得,一看你这形象就知道睡了不止一次。傻人还真有个傻福气。”

他们的批评到最后成了满脸的羡慕。

“什么?昨晚上我和她待在一起?”我忽地从床上翻了起来,她昨晚上真的和我在一起?

“看你那意思准是昨晚上劳累过度,肾虚了吧?你小子过得倒是挺美,可我们呢,你和那姑娘上车走了,我们留在那儿干什么?在那儿给你处理后事!又赔礼又赔钱的,你说有你这样的吗?自己带着姑娘还去缠别人的老婆,你是真有本事!”

昨晚上是她把我送回来的!她仍像以前一样爱着我!天呀,快让这世界改变吧!我环顾四周,企图在屋里寻找到一丝她的气息。蓦地,我觉得这满屋的烟臭中竟流淌着清新。在那清新里,我又闻到那玫瑰花所散发出的熟悉的馨香。这太美妙了,太不可思议了!我立刻便被一股巨大的幸福所陶醉。在一种惊喜混合的情绪下,我支撑着下了床,站在散发着她气息的屋里,那个被压抑了很久的念头又不由自主、无法控制的迸发了。

说实话,我早已不再期待奇迹的出现,但我在绝望时孤注一掷的信心是那么强烈,万一有奇迹发生呢?我总在希望,这只是我的希望,我希望我的希望没有错,我希望我的希望的尽头是一片广阔的天地。

在期盼我的希望成为现实的大多数时间里,我的感觉是多余的,因为在感觉之后就会有不可阻碍的疼痛,随着我精神世界的崩溃而强加进我的身体。对此我能做的是什么,我宁愿将一生的希望转化成鲜艳的笑容,转化成美丽而娇艳的玫瑰。

我是否应该做些什么呢?带有她气息的空气已经给了我答案。

 

2

 

“差不多了。”宋成林看了一眼墙上的石英钟,拎起了头盔,“走吧,该去上班了。”

“再等一会儿,我那表快。”我冲进厕所故意大吐特吐,为了更逼真我甚至把手指插进喉咙里,让那股稠状的物质涌出体外。这是我那个念头的第一个组成部分。

“你行不行?”刘岩问我,“实在不行就算了,别去了。”

“我不行了,恶心,头晕,四肢无力,走一步就想躺一会儿。”

“你说的那症状是鸡瘟,快点儿别磨蹭,坚持一会儿就得。”宋成林说:“这么好的机会怎么也不能错过。”

“我现在头晕眼花,满天星,什么东西在我眼前都晃来晃去,你也在这儿飘来飘去。”

“我操!你小子捣什么鬼?我警告你,你小子别在我面前玩三斜。”宋成林严肃地瞪着我。

“真头晕,眼冒金星,去了也得给你们添麻烦,你就让我今天请假吧,你扣我工资得了。”

“算了,”刘岩也对宋成林说,“算了,这小子晚上可能是真累着了,让他休息吧。今天你放风,我进去就行,有什么可担心的?咱是谁?咱怕谁?”

“就是,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转,人少行动快。”

他们不再理我,自顾自地收拾东西。临出门时我问他们:“咱今天去没收煤气公司的哪个经理,姓什么的?”

“姓王的那个。”刘岩问我,“怎么了?”

“没什么,我最近学了套咒语,在床上给你们念念,让你们马到功成。”

“我操!你才是马呢。”宋成林冲我说,“你小子给我老老实实待在床上,我们一会儿就回来。”

你们回不来了!我心里默念着,兄弟们,我的好兄弟们,永别了!

 

3

 

他们关门下楼,静悄悄毫无生息,颇有做贼的风采。我趴到窗前,看到两辆摩托拧亮车灯飞驶而去,那两道灯光笔直的在夜色中穿行,越来越远越来越微弱。他们的摩托都是进口货,马力大噪音低。他们的车技也很出众,骑这牌子的摩托一点儿也不可惜。但今天他们骑着它却可惜了,因为这两辆摩托很快就会作为作案工具被公安机关没收。换句话说,今夜就是他们逍遥法外的最后时光,今夜之后摆在他们面前的将是两副锃亮的手铐。

我跑到楼下的磁卡公用电话亭,先是拨通114查出煤气公司的值班电话,接着又拨通值班电话问清楚王经理家的住址,最后我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回到屋里我就把头伸到水龙头底下,让自来水给我一些清凉的刺激。摆脱了,终于摆脱了!淋着凉水,我估计了一下以后将会出现的几种情况:一种是比较悲观的。我将作为同案犯被他们咬出来,然后一起到监狱里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另一种则是比较乐观的。那就是我将逍遥法外。后者所出现的可能性要比前者大得多,因为无论从都是兄弟的角度还是从自身安全角度考虑,他们都不会也不可能把我咬出来。即使他们已经发现是我出卖的他们,他们也不会把我咬出来。假如他们把我给咬出来,大家死猪不怕开水烫、铁心沉底互相揭发,那我们这个团伙的性质就严重了,按照盗窃两千块钱判刑一年来计算,即使我们能够活着走出监狱也已都是百岁老人了。但如果他们忽略我不计,那这次行动只不过是一起简单的入室盗窃案而已,几年之后他们就将重见天日,而几年之后我也不会再待在这个城市里了。

我想他们都不傻,事实是他们也确实不傻。

我换了一身整齐的西服,系了一条名贵的领带,还吃了一顿可口的饭菜。虽然饭菜都是凉的,但却是我几个月里所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随后我又不放心地坐着出租车去了一趟他们作案的现场。也许是来得太巧,我去的时候正碰到几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在那里耀武扬威。警车的周围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不用进去我也可想象出来他们戴着手铐往警车里钻的情景。这一切和我思想中所围造的那个情景基本吻合。于是我放心了,就在我放心的那一刻,一丝愧疚又闪现在了我的脑中,但这丝愧疚却远远不如那急如狂潮的喜悦来得凶猛。

我曾经疯子一样的一再微笑着,让微笑一再掩饰自己,让房屋倒塌成为灰尘随风而去。如今我望着天上明媚的月光,深深地沉醉了,不能自拔,在另一种感情将要消失时,我想起了遥远而清晰的过去……

我面前这条笔直的马路上跑动着各式各样挂着黑牌或白牌的汽车,它们呼啸而过的声响像要激怒我,又像在辱骂我,没错,它们是在骂我,他们骂我不讲义气,骂我是非不分,骂我吃里扒外……

可我心中所有的愧疚都在对钟晶茜的加倍渴求中变得无影无踪。

 

4

 

趁着黑夜,我来到钟晶茜楼下。

她住在一楼,有一个小院,院里养着一些不知名的浇水就活的植物,一到夏季就绿荫满院。现在是冬季,一丝绿意也找不到,枯白色的藤茎布满了整个墙院。我爬上藤茎布满的墙头,轻轻跳下,悄悄摸到西窗底下。那是她的房间,房间里漆黑一团。

我轻敲那窗玻璃,三长两短,老暗号。以前我就常用这个暗号把她从家里偷约出来,那段美妙的回忆又让我心痛不已。屋里没有动静,我继续敲,三长两短,越来越重。灯终于亮了,是一盏昏黄的床头灯,瓦数很低。

“是我,”我小声在窗外说,“我是吴杰。”

“你来干什么?赶紧走!”她冷冰冰的声音从同样冷冰冰的玻璃那边传过来,我没有看见她,只看见窗帘微微摆动了一下。

“你打开窗,让我进去,我有话要和你说。”

“你走!咱们之间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

“你先让我进去,这样一里一外的让别人看见多不好,我无所谓,可对你的影响就不好了。”

“你到底要怎么样?”里面的声音仍旧是冷冰冰的。

“该好好谈谈了。”

“咱们没什么好谈的!该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该发生的也都已经发生了,已经完了!全完了!你别以为昨晚上我送你回家就暗示着什么,我告诉你,昨晚上随便哪个醉鬼在我面前出现都会和你享受同样的待遇,你一点也不特别!”

“你开不开窗,不开窗我可喊了,把全楼的人都吵醒!”我又问她,“你开不开窗?”

最终我坐到了她的屋里。以前我的这一招就很管用,现在仍然管用。苦苦挣扎的我终于抓住了这一瞬间,就像在水中赤手空拳抓到了一条湿滑的鱼。这一瞬间被我放大之后,她那严冬一样忧郁的笑容宛若水中滑动的鱼在水退去时一样浮现出来。她的笑容在多少年后依然停留在我的记忆中,和多少年前相比没有丝毫改变,她那有着三层眼皮的眼睛依旧是那样神采奕奕。

她沉默着,我也不想说话,窗户仍开着,寒风毫无阻挡的灌进屋里。没有我们的声音,只有秋风在那里诉说着天气的变化。连绵不绝的长恨宛如群山回绕在我心间,山顶的天空永远被云雾遮盖,阳光再充足也无法射透。

 

5

我心灵的沙漠在这段时间里渴望飘下绵绵细雨,它们太需要雨水的滋润了。我那已经枯竭的天地,干涸得几乎要滴出血来。我想哭,我想痛痛快快哭一场。可是不能,事实告诉我,哭只是一种生理现象,它在你的感观社会上丝毫起不了任何作用。一个大老爷儿们的哭泣除了博得对你心存好感的女性的眼泪之外,再不会有任何收获,这是已经被证实了的真理。

我想起了那个下着大雨的夜晚,我在雨中疯狂的跑着,边跑边像疯子一样狂呼乱喊。止不住的泪水和雨水汇在我的脸平面上,一切都跟电影里一样。不要以为在雨中狂呼乱吼一通便能找到什么解脱,所做的这一切根本没有用,地球还是按照以前的轨道转动,没有丝毫的改变。哭累了,喊累了,被雨水淋透了之后,周身带来的依旧是疲惫,依旧是空旷,依旧是空虚,依旧是无助。

现在,我要寻求解脱,为她也为我,我要向她解释一切。

“你威胁我。”她穿得整整齐齐的坐在我的面前盯着我,“你今天到底想干什么?如果你想……我马上就喊人,我妈就睡在隔壁。”

“我想吻你。”

她低下了头,重抬起来时嘴角已经在抖动了。“不许想!“那抖动又变成冷笑,“怎么?你又玩够了别人,又想到我这儿来换换口味?你这卑鄙的色狼,我真恨不得马上就杀了你……”

“你是我唯一爱过的人。”我阻止住了她的话,“以前是,现在也是。”

她怔怔地盯着我:“我不信,我再也不信你那些花言巧语,你再也骗不了我,我不信你,我不信!你走!你快走!”

“我骗过你,我以前确实是骗过你,一直都是在骗你,但有一样却始终是真实的,那就是我……爱你。”

“如果你几个月前和我说这句话,我一定会快乐得发疯,可现在……这句话只能让我感到恶心,恶心!你和多少个女孩子说过这句话?不用想了,你自己也记不得了吧?昨晚上的那个姑娘也是吧?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你非要折磨我是吗?”我呻吟。

“有人能够折磨到你吗?”她又冷笑,“有谁能够伤到你?你走,走!我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你!”

“我……爱……你!”我无法详尽描述说这句话时,心里被怎样一股复杂而汹涌的感情所搅动。我哭了,很久没有流泪的我终于哭了,两颗泪珠不由自主滴落在床单上,昏黄的灯光下,那床单上泅出两朵黄色的玫瑰。

她撅起嘴,嘴角抽动得更加剧烈。我知道她此时内心的感受和我同样复杂,因为在我们相处最近最幸福的那一段日子里,她也没有像今天这样真真切切听到出自我口的一句“我爱你”。

“昨天我身边的那个姑娘是妓女,我和她之间除了钱之外再没有别的关系。”我向她坦白。她委屈地摇头,两串泪珠清晰的滚落在她脸颊。她用手捂住口鼻,从那里面传出的闷闷的抽泣声毫不客气的砍杀着我的心灵,让我无法自制。

“我一直都是爱你的,一直!你应该清楚,可有些时候我却不能让你爱上我,你爱上我就等于是自杀,我不想毁了你,也不能毁了你,要达到这样的目的,我只有选择卑鄙的面目出现在你面前。只有你恨我,你的这辈子才能过得幸福,只有你恨我,我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你,才能让你在下辈子来原谅我。”

“你说什么?”她茫然了,“这是什么鬼话?”

“这不是鬼话,这每一句都是我发自肺腑的实话。你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你不知道,虽然你和我在一起的时间细细算来已经相当长了,可你还是不了解我,你没法了解我,因为有时我都不了解自己。好了,我现在向你坦白自己,我现在告诉你,我是一个贼!我很早就是贼了。记得咱们参加第一届啤酒节时的情景吗?那是我做贼的第一步,咱们那时用的望远镜就是我做贼的成绩。我不怪你,我做贼无论如何也怪不到你的头顶上,要怪的话只能怪我自己,怪我自己太爱你了。为了爱你能够得到回报,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我第一次从你身边走开,是为了要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不想让你跟着我受穷。第二次我从你身边走开,是为了让你生活的安定。你说实话,你能和一个贼在一起生活吗?你能容忍贼的生活吗?我不知道你会怎么回答,但我不敢问你,我不想破坏我在你心中的印象。我只知道一点,你绝不会容忍贼的朋友,贼的朋友也绝不能容忍你。虽然我很爱你,可我不能和你相守一生,我知道贼的朋友不会放过你,他们不能看着他们的同伙为了你而背叛他们的誓言。如果真是这样,他们一定会做出很多对你生命有危害的事情。我不能接受任何危害你安全的可能,哪怕是任何极小的可能。要排除这些可能的唯一办法便是我不在你身边,只有这样你才能安全。所以,我选择让你恨我的方式。最终我得到了我不想得到的,失去了我不想失去的。也许,这是我罪有应得,我只能生活在这样的天空里。可是,我不想这样度过余生,我不想不愿也不能,为此我想尽了办法。”

我长出了一口气,接着说:“从你身边离去之后,我一直在想办法。现在好了,我所做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我已经摆脱了那帮朋友。这样,我终于又可以毫无顾忌地对你大声说我——爱——你了!怎么,难道是咱们的感情有了变化?你……你已不再爱我了?

“不……”

她紧紧的拥住我,趴在我肩头轻声的抽泣着:“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狠?”

我搂着她纤弱的身体,抚摸着她凉滑的长发,开始给她描述我离开她的无奈与心酸。等我讲完,我的脖子也已被她的泪水浸湿。她问我为什么不早些摆脱他们,不早些抽身?我叹了一口气告诉她那也是一种友谊,也是我心灵上的一种寄托。

 

6

 

毋庸多言,哥儿们义气和爱情对我都是一种重要的感情,只是那段日子里我把前者凌驾在后者甚至是法律之上。应该承认,是钟晶茜对我巨大的感召力才让我迷途知返的。我知道这样没有错,即使错了也不会后悔。

她拧灭床头灯。黑暗中我又找到了过去真实的我,又发现了那满是火红玫瑰的花园。花园中那扑天盖地的玫瑰向我呼啸而来,让我在那熟悉的气氛中快乐得几近疯狂。花园里的美丽和馨香依稀如昨日,一切都是那么美妙,那么真实,那么精彩。

清晨,在她的要求下,我在她母亲尚未醒来时就离开了她的房间。此时天色微明,马路上一片清新,仅有几个晨跑者在街头招摇。没有风,干冷干冷的,光秃秃的树枝在路边害羞地伸着懒腰。

卖早点的店铺已经卸下门板,几个南方人睁着睡意朦胧的眼睛在瞎忙着。锅里放着凉凉的油,在火苗的舔噬下慢慢的沸腾。我守在油锅边,吃了第一拨儿的几根油条,喝了一碗稀饭,这才伸伸懒腰往家里走。

在途中正碰上一家刚开业的澡塘子开门,我就稀里糊涂的钻进去。也许是来的太早,我成了这澡塘子里的第一位上帝。池里的水很清,也很热,我躺在里面舒适而惬意,浑身肌肉都放松到了极点。泡了半天,我又要了按摩,躺在床上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等到别人把我叫醒的时候,这个澡塘子里人多得已经惨不忍睹,而且还是千篇一律一个模样。我快乐地吹起了口哨,作为一个和他们有着明显区别的人走出澡塘子。

街上却是阳光明媚,我这才知道一觉愣睡了好几个小时。此时街上人群纷涌,汽车鸣着各种声色的喇叭呼啸街头,人们穿着各种式样的衣服穿梭街中。放学的学生,下班的工人,各种身份的人在街头拥挤如潮。我被正午的阳光耀得头昏眼花,自我诊治一番觉得是饿的。我进了一家个体的小饭店,进门就直奔他们所谓的“雅座”。点菜时,我顺着菜谱乱指一气,尽是和猪有关的东西。老板娘问我几位,我说就我一个人。她脸上满是诧异,问我:“这么多菜你一人能吃得了吗?”

我生气的说:“你管我能不能吃得了,给你钱不就完了,你甭怀疑我有没有病,反正我有钱。”

她接过钱后立刻眉开眼笑,又泡茶又拿烟,给我上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7

我本以为这一天是我一生中最松弛的一天,最满意的一天,直到回家开门时我还这么认为,可是我错了。

屋里的情形让我目瞪口呆!

宋成林坐在沙发上恶毒的盯着我,眼中隐约可见的绿光宛如饿狼般残忍。他手里正把玩着一个空啤酒杯,像是要随时扔向我。

我见到他时本能所出现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向后跑,但这念头刚一出现就立刻被我打消。没有什么意义,事情已经发生你就只能面对它,逃避是没有任何好处。我平静的和他打了个招呼:“回来了?”

  “很意外是吧?你想不到我还能活着坐在这儿吧?”

  “确实想不到,刘岩呢?”

  “他完了,你很开心吧?”

  “不,我很难过,假如换成是他坐在这儿我也许会开心。”

  啤酒杯子被摔在了地上,玻璃碴子四溅。“是不是你?你说是不是你?”

  “是我。”我坦白得毫不拖泥带水也毫不羞愧。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只想换种方式生活。”

  “只为换种方式生活,你就出卖了我们。”

  “不是出卖,是挽救。”

  “挽救?”他冷笑,“怎么不连自己一起挽救?”

  “如果你认为需要,我可以去投案,大家一起去蹲监,是枪毙咱就一起死。”

一段沉默。

“你是因为我活着站在你面前才这么说吧?如果我也被警察没收,你还会去投案吗?”

“不会,那样我就没必要那么做,我不是一个低能儿,我还有一个完整的世界等着我去享受。”

“你他妈的真不仗义!竟然黑到自己兄弟的头上!”他如同一只猛然发怒的雄狮一般,一个箭步就冲到我的眼前,随着他的冲到,一把匕首横在了我的脖子上,与此同时,我那柄藏刀也指住了他的脖子,我俩同时僵住。

“我操!你小子和我动手?”我分不清他到底是哭还是笑,我只是感到了脖子微有刺痛,皮肤已经让匕首给割破了。“你要和我动手?和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要和我动手?和我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朋友要和我动手?”

我叹了一口气,撤下藏刀对他说:“对,是我对不起你,你动手吧!完事后你赶快走,你没警察跑得快。我抽屉的夹层里有四万块钱的存折,你拿出来花吧,我知道你平时也存不下什么钱,没钱你哪儿也去不成。如果方便,你给我姑妈送几千块去,她一直想买个空调。我有一堂哥在黑龙江,我给你写个条,你去找他,他有路子把你弄到俄罗斯,你先在那儿躲两年。”

我写了个纸条给他,然后闭眼说:“好了,动手吧,我不怪你,如果有来生我们还做兄弟。”

半天没有动静。我睁开眼,发现他怔怔的瞪着我,鼻翼在剧烈的张合着,他冲着我大吼:“就当这辈子咱们谁他妈的也不认识谁!”

他迈步走向门口,头也不回。

就在他走到门口的那一瞬间,门开了,钟晶茜满脸笑容的走了进来,但那笑容马上就僵硬了,她被屋里剧烈的火药味呛得不知所措。

宋成林见到她也是一愣,片刻后他想起了什么,大声叫道:“是她!难道是为了她,为了她你才出卖的我们?”

他平静的打量着钟晶茜,自言自语:“就是这么一个黄毛丫头毁了我们多少年的交情?”他摇头,接着大笑,笑声中他蓦地狂性大发:“老子宰了你!”猛地他抽出匕首向钟晶茜冲了过去。

这都是瞬间所发生的事。

这也是瞬间所发生的事:我的藏刀在他扑向钟晶茜之前就已深深地插进他的胸膛,准确无误地切入了心脏的位置。血立刻便从我的藏刀周围渗出来,迅速地浸透他胸前的所有衣服。

他看着我的那双眼睛流露的是怎样一副神情啊!充满了惊诧、悲愤和委屈,他似乎不相信这是事实。他慢慢的摇头,摇头中他慢慢大瘫软,他在喃喃的低语:“你……你……是吴杰……是……我的……好兄弟?……同生共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很……好……”

他的手如同挽着千斤重担似的慢慢伸向我,如同一部录像片中的慢镜头。我木然的望着他,一切都是那么意外,简直便如梦中夜游的奇景一般。最终,他抓住了我的手,我任由他握着,一点知觉都没有。慢慢地,他手无力的从我掌中滑脱,一点点的沉下去。

这时,他说出了在这世上的最后一句话:“如果有来生……我们……还是……兄弟。”

他的手无力的垂在了地板上。

 

8

我颓然倒地,尖利的碎玻璃刺入我的身体毫无知觉。

“你杀了他,”钟晶茜挨在我身边颤声说,“你杀人了。”

“我杀人了。”我机械的重复着她的话。

死一般的沉寂。

“你杀人了,那怎么办?那怎么办?你杀人了。”

我渐渐的平静了,我甚至不再为自己感到悲哀,没有什么,我所做的一定要付出代价,还有什么?让我去死吗?那又有什么可怕,这种环境下我相信死亡可以带来重生。

“别害怕。”

我揽住她,她身体带给我的真实感觉让大脑思路格外清晰,“没什么,一命抵一命。”

“不!你不会的!你那是正当防卫,我给你作证,你没有罪!”

“没有用。”我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法庭在这里,我知道该判什么罪。”

“你别离开我!我求你别离开我。”她紧紧的拥住我,如同让高强度的万能胶粘住般,紧紧拥着我。

“错了,我们都错了,我们不应该相遇,不应该相识,更不应该相爱。”

“不,你不会有事的!你那是正当防卫,你不会有事的,即使你被判刑我也会等着你,我等着你!”

“太遥远了,你等不到那一天。”

“我会等到的!不管多久我都等着你,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我一直等着你。”

“如果是一辈子呢?”

“我等你一辈子!”她斩钉截铁的喊着。

“别傻了,”我抚摸着她的长发,“忘了我吧,我根本就不值得你那么做。”

“不,我不……”

我扳过她的脸仔细凝视着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双唇……她那清秀的面孔让我心痛到了极点。

“忘掉我吧,只当一不小心做了个恶梦。”

“不!我决不离开你!”她猛地想起了什么,忽地挣脱开我胳膊,伸手抄起茶几上的电话,迅速拨了个号码后递给我。“快!你赶快报警,投案自首可以得到宽大处理。你放心,我永远等着你,你一天不出来我等你一天,你一年不出来我等你一年,你一辈子不出来我等你一辈子。”

“再说吧,我的法庭不在这儿。”

“你不会有事的,你是正当防卫,你不会有事的,你是正当防卫,你不会有事的,你是正当防卫……”她像祈祷一般不停的颂念着。

“你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吗?”我捧起她的脸,“我想吻你。”

她闭上眼并送上双唇。顷刻之间,一朵鲜艳绝伦的玫瑰在我面前蓦然开放,花香鸟语萦绕我的身边。我闭上眼,极尽生命的所有能量来享受这如醉如痴如梦如歌般的精彩。浓浓的花香让我不忍呼吸,艳丽的花瓣让我不忍睁眼。我追忆往事,一阵阵后悔的颤栗让我在扑天盖地而来的玫瑰花瓣中颓然倒地。

此时夕阳西下,落日的余辉从遥远的天边射来,把花园里的玫瑰映得更加灿烂。

“忘掉我吧,只当是个梦。”我摆脱开对玫瑰的所有留恋,一步一步走向门口。她跟了过来,双手从身后紧紧的缠住了我,“我忘不了你,一辈子也忘不了你,我等你,等多久我也等你。”

“你等不到了,我是死刑!”我指了指脑袋,“已经判了,最早是我对不起社会,以后是我对不起你,现在是我对不起兄弟,对谁而言我都死不足惜。”

“别!你别干傻事!”她发狂般的抱着我,“不!不要!你不要干傻事!要死我陪你一起死!”

我转身,又看了一眼那张清秀却布满泪水的脸,再一次把双唇压上去,顿时天地倒置,日月混淆,她缠着我的胳膊也不由自主的松开,来缠向我的脖子。

“来生再见!”我猛地推开她,打开门狂奔而去,身后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哭喊。

 

9

  

生命的悲哀就这样出现了。凄冷的风吹动枝头的树叶,无助的眼泪流向了我已经残缺的心灵。以往那些陌生的色彩开始在我眼前跳动,没有任何原则也没有任何规律,但它们跳动得很鲜艳,宛若一朵朵玫瑰花在不适合的季节里盛开。

走在黄昏的街头,我绝望的泪水不自觉地就顺着我的脸颊流到我的嘴边,我又一次品尝到了它的滋味,它是那样苦那样涩那样让人悲痛。我已经知道,泪水干涸的时候就是我生命的终点。在生命垂危的时刻,我看到了还算明媚的阳光从山坡的顶端倾泻而过,它丝毫没有改变一丝色泽,依旧美丽。

世界变了,天空变了,大地变了,唯一没变的是我眼中的逐渐干涸的泪。错了,错了,全错了,我走过了错误的一生,得到了不该也不愿得到的,失去了不该也不愿失去的。

夕阳的光辉穿透了正在缓缓飘动的云彩,略显得透明的云彩给人一种立体的感觉。我在街上狂奔了半个小时之后才渐渐平静,晃眼的夕阳照得我有些发晕,凄厉的冷风也让我打起了哆嗦。在哆嗦中,我觉得应该给生命的最后一刻留下点儿辉煌。

就这样,我想起了鹰宅,想起了那双鹰的眼睛。

我眼中的天空便在这时蒙上了一片黑色,黑色的缝隙中我看到遥远处闪着片片光辉的圈圈点点,那圈圈点点中埋葬着我的过去。我慢慢的回忆那里面的幸福与悲哀,它们就像一朵朵鲜艳美丽的玫瑰花,你要拥有它的时候,必要先触摸到它的刺。碰到刺的时候便会有这样的感觉:痛到不能再痛为止,便不再痛了;快乐到不能再快乐为止,便不再快乐了。

现在,我已经没有了感觉。因为我在地狱中的旅程已经全部终结。世界给我的恩惠我已牢记在心,我给予世界的丑恶世界也将铭刻在身。所幸的是我已有所感悟,我得到了不该也不愿得到的,失去了不该也不愿失去的。

很快我就将散尽我的全部财产。本来无一物,多少年之后再看我的这一段生活,它会被一笔带过,不留一点痕迹。

我找到李军涛,并从他家的天窗爬上了屋顶。

雪又飘了起来,飘着雪的夜晚我骑在了鹰的身上。它仍是那么神秘,仍是那么让人神往。我感到它已经在展翅,它已经在带着我飞翔,这是真的,迎面的冷风便是证明。听,那逼近的是风在舞动;看,那压来的是雪花在飘落。

 

10

 

 

我从鹰眼傲视天下的地方一跃而下。

万物都似僵滞了,只有宽阔厚实的大地迎面向我撞来,像是一面巨大宽厚的墙。那墙上映射着我的苦痛与悲哀,也映射着我的无奈与绝望。接触到墙体的那一瞬间,我又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花园向我飘来,那花园里的玫瑰扑天盖地,它的清香和甜美散发的四处皆是。朵朵玫瑰在落日的余辉下显得那么灿烂,那么耀眼……

夕阳西下。

 

 

 


版权所有:3721文学网 未经许可 不得复制
站长:卫捷   QQ:567172   通讯地址:青岛9598信箱   邮编:26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