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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忍爱情》系列之

也算爱情

 

爱情如果贬值的话,它就会成为友情,如果再贬值的话,它就会成为永恒的等待。

   

 

1

 

麻烦你,打听一件事,知道“黑蜘蛛”迪厅在哪儿吗?

知道是知道,但我不能带你去。

为什么?

去那儿太浪费时间了,人乱,音乐也糙,全是些地痞流氓在那里混,空气特不好。我建议你去图书馆,离这儿不远,就坐两站车,那里书多,环境也好,而且矿泉水免费,你应该去那里面受受教育。

图书馆?那里有没删过的《金瓶梅》吗?有的话我就去。

我逛了这么多年图书馆,就从来没听说过哪儿有没删过的《金瓶梅》。

这不就得了?我看你还是跟我一块去迪厅吧!

怎么,难道迪厅里有没删过的《金瓶梅》?

迪厅也没有,不过迪厅有比《金瓶梅》还要好的东西。光说没用,我看你真应该去那儿受受教育,哪怕是反面教育也好。

反面教育?这么说起来倒是有一定的道理,瞅瞅就瞅瞅,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图书馆逛多了也累,书看久了也容易得腰肌劳损。

这就对了,不管哪种生活,你都会有玩够的一天。好的坏的都一样,换一下思维是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你说的倒是有一定的道理,什么干够了都烦。现在的这种生活你玩够了没有?

玩够了没有?生活能玩够吗?我不知道,也懒得知道。生活是那么美好,一天又一天。只要你知道每天都会升起一个崭新的太阳,这就够了!

……

……

……

 

2

  

这座叫做青岛的位于胶东半岛的海滨城市里涌入了很多外地人,他们用各种奇怪的口音演绎着各种奇异的故事,或精彩或平淡,或厚重或轻佻。我混在他们中间,动作逼真地与他们一起行走一起穿梭一起演出,不分彼此。但我知道,其实骨子里我跟他们不一样,一点也不一样。我不过是在这座城市里穿梭的局外人。

对他们而言,我将是唯一的例外。我的身上没有故事,没有新闻,什么也没有。

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一场身后的繁华,一场并不严肃的戏。

在谢幕之后我会证明,这绝不是属于我的城市。走过、停过,漂过之后,这里便只能是我回忆的城堡。回忆中,它们也许五颜六色,也许色泽单一,但无论如何,它们都无法再在我的眼中重现过去。

我几乎幻想着自己要去当一个好人。这想法很愚蠢,我没费什么力气就知道这样做的结局肯定会是一场徒劳。

我太了解自己了,就像了解人生中注定要扮演的几场虚伪一样。

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只什么鸟,用不着别人来提醒。

 

 

从去年开始,我的生活好了很多,也莫名其妙了很多。我开始有了一些稀里糊涂的朋友,他们的职业千奇百怪,有贩王八的,有倒家电的,还有对缝钢材的……一个比一个夸张,一个比一个离谱。但他们都很有钱,起码比我有钱得多,他们坐的车一个比一个小,住的房子一个比一个大,泡的妞一个比一个漂亮……

如果用句科学点的话来总结:他们一个比一个混蛋,一个比一个无耻!

跟他们混在一起,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自己是好人的感觉,也很容易就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冲动,老想痛揍他们一顿。他们如此粗俗却如此有钱的反差实在让人接受不了,这真是天理不公。好在我有自知之明,知道即使真的动手我也不见的一定能打得过他们,所以我一直没有动手。作为一个聪明人,必须要考虑到所有的细节,而且必须要想得周全。

我们在一起交流的方式简洁明了,就是吃,然后是玩。他们总是没完没了地请我吃饭,吃完了中午吃晚上,吃完了湘菜吃川菜,一顿接着一顿。我不得不怀疑他们吃饭有瘾,也不得不怀疑吃饭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乐趣。当然,我绝没有对他们心存任何鄙视,相反,我还挺羡慕他们: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不考虑钞票的来源与得失就在吃吃喝喝中度过清晨与日暮的。

说起玩来,项目要远比吃饭繁杂的多,但都是需要用大量金钱做后盾的。例如洗桑拿、泡酒吧、打保龄、抽高尔夫等等。说实话,这些玩艺我没一样喜欢,在我看来,这些项目都不和好人沾边。

好在我有自知之知,知道自己也绝划不到好人的行列中去,所以早早就打消了做好人的念头。

和他们待得久了,习惯成自然,他们的毛病也就传给了我。我也很自然地染上了把吃饭喝酒当乐趣的恶习,并为之沉醉。在我看来这是早晚的事,一个闲人,迟早会把吃吃喝喝当成生活的唯一目的。因为除此之外,他没别的事可干。活着,总得去干点什么,不然活着就会成为一种可怕的负担。生活就是这么现实!

在饭桌上,我见识了很多东西,并慢慢的熟悉了他们。“他们”中包括酒,也包括人。有的酒很怪,喝过一次就再也不想喝很二次,有的酒更怪,喝过一次之后就上瘾,时时都想着那股子香味,睡梦中都常常被馋醒。

人也一样,有的注定这辈子就只见这一面,有的则注定要天天纠缠到一起。

丁艳梅就是我在酒桌上认识的。按照人的算法,她是个模特,按照酒的算法,她属于注定要天天跟我纠缠在一起的。

我和她的相识很富戏剧性,用句形容词来形容的话,我们的认识极其稀里糊涂。

 

 

尽管我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好多年,但仍然不熟悉这座城市的交通,这得怪我的记忆力。我的记忆力很差,脑子总是在想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以致于出门拐的弯一多就转向,根本搞不清楚东南西北,不打车肯定回不了家,有时候打车也回不了家。当然,我记忆力差也是有针对性的,并不是对所有的东西,对于某些能引起我特殊兴趣的建筑物,我的记忆力就好得出奇。别的不说,这座城市的啤酒屋咖啡厅桑拿房就没有几家我不熟悉的。

在这一点上,丁艳梅跟我有些相像,她也不熟悉这座城市的交通,只熟悉这座城市的网吧。这是年青人在社会潮流中不知不觉养成的恶习,没什么可解释的。

很奇怪,这座城市的网吧周围都通常有一个啤酒屋,网吧营业到几点,啤酒屋就营业到几点。

所以很合理,我和丁艳梅认识了。

所以很意外,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所以很正常,我成了她的男朋友。

  我常去的那家啤酒屋就在啤酒厂门口,那里另有一种非常便宜的鲜啤酒,是从啤酒厂里直接运出来的,刚下生产线,特别新鲜。因此尽管酒里兑了不少水,可照样生意兴隆。因为扣除水价上涨等因素,这里的啤酒还是要比别的地方便宜,而且喝起来非常解渴。酒的味很正。

  我是啤酒屋里最年青也是最执着的一位顾客,得算是资深的酒客了。这使得我成为啤酒屋附近这一带的“名人”。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只要愿意,我就能从啤酒屋早晨开门一直喝到晚上关门,而且基本不醉。在普通的啤酒屋里,如我这般具有这种专业水准的年青人是极少的。很多人都为此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当然不是一种本事,而是一种恶习。这点我自己知道,但改不了,因为除此之外,我实在找不出其他什么可以让别人对我如此注意的项目。被别人关注也是一件好事。

我之所以成为啤酒屋里的名人的另一个原因是我的身份。在别人眼里我的身份很特别,老有人误以为我是日本人或者是韩国人,可实际上我不是,我就是地地道道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因此每到有人误认的时候我就会显得很气愤,老有想揍人一通的冲动。

没什么特殊的,我只是一个街头上随处可见的无业游民。从个人角度而言,我与那些无业游民毫无区别,只是我衣食无忧而已。在此方面我甚至还要比那些自称已经过上小康生活的家庭强。我的父母与大哥都在国外开公司,他们每月准时给我寄一笔数目可观的生活费,过年过节还另有红包。

他们之所以肯每月都给我寄生活费,是因为他们除了自己收入较为丰厚之外,还觉得我是一个艺术家,他们愿意为艺术作奉献。具体点说,他们认为我是一个行为艺术家与作家的混合体。因为我总在写一些莫名其妙的故事,尽管很多故事我自己都搞不明白,不能自圆其说,可还是在不停的写。不然我就得闲着,我不喜欢闲着。

我有无数理由可以证明写作能让我活得更现实一点,也能让我活得更无聊一点。这本身也许就是一种行为艺术。

  父母和大哥给我的生活费足以使我不去工作,安安静静地当一个行为艺术家与作家的混合体(换种说法就是“栖爷”)。在这座城市里,这样的生活方式显得很有些不要脸,但没办法,我就是喜欢这种生活状态,沉迷而不愿自拔。

  我生活的圈子很小,除了啤酒屋之外只有练歌房、桑拿浴、咖啡屋、游泳馆等少数几样可以给我带来欢笑的场所。

我已经习惯于这种不着边际的生活,并满意它的存在。

就这样一直漂着,直到自己瞅什么都感到厌恶,只有这时,才能更真实更贴切地感到阳光的存在。

  活着,你就得付出代价。如果你想活得更舒服一些,你就得付出更大的代价。

 

5

生活中,我随意得一塌胡涂,只要有吃有喝有电脑能上网可以浏览色情网站我就会认为是一种奢侈的幸福。这种观念很普遍,在我这样的年青人中,除了个别非得把自己跟高尚之类扯上关系的傻逼之外,其他的生活基本都是如此,有的还不见的比这好。

我们都太随意,都可以把平日里遇到的任何问题都不当一回事,这样的结果是引来的羡慕与白眼成比例的增长。这其实也没什么,不过吸引眼球的一个手段而已。

我总是那么认为,只要你先拿自己不当人,别人才能把你当成神。你自己都舍不得自己,别人又有谁会在乎你呢?如果换种方式来思维的话,可以这样理解:只有你先拿自己当成盘菜,你才能真正上得大场面。

这就是我的生活,平庸而清淡,每天吃点喝点,然后就没完没了地写一些乱七八糟的爱情故事,生编硬造,直到自己也变得晕晕乎乎。

很多读者给我写信,说他们看懂了我的故事,也看懂了我故事后想要说明的哲理。每当看到这样的信或收到这样的电话,我就会狂笑,直到笑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根本就不是那样。没有,什么也没有,我写的时候什么也没有想到,我只是在发泄,发泄自己的情绪,支出自己的精力。仅此而已。

可我还是得融入到正常的社会中,本本分分地在生活中走来走去。否则,我就得被时光所抛弃,彻彻底底成为一个废人。

尽管,我对这一切都充满了厌恶。

 

6

两个月前,有个同样也是栖爷的朋友郝亮结婚,我被安排去当主持人。我调侃的才能在那天得到了得大的发挥,很多人被我逗得笑成一团。年青人都熟悉的黄色笑话在这时候发挥起来是最合适的。

结婚就是图一个热闹,不然还去光天化日下结个什么劲?领完证老老实实地猫在家里过日子就行了,当然,就是不领证直接过日子也没人管。现在这年月,男女之间发生什么都不足为奇。

但那些长者们却不这么看,他们认为我主持婚礼的风格太过前卫太过放肆,有人甚至干脆就把我当成了小流氓。事实上我的所作所为也确实有些流氓的丰采,主持完婚礼之后我仍缠着伴娘不算完,死活要跟人家喝交杯酒。我的态度太过分了,不少家伙都用恶毒的眼光来看我。可我却不这么看,对这些眼光,我的理解是他们嫉妒我,因为我占了先机,抢在他们之前下了手。

事后想想,即使我能够轻松地调节自己的情绪,这事也不能简单处置,很多事都是天生注定的,没这事也会出现那事,反正总得出点事。某些事情的轨迹是早就设计好的,迟早都会发生的,人的力量根本就无法更改。

很多天后,参加那次婚礼的朋友们陆续告诉我,在那天,他们简直分不清婚礼到底是为谁举行的,我当时的表现太疯狂了,简直有点像王老虎抢亲。朋友们说这些话时的表情大同小异,不是咬牙切齿就是面目狰狞,就跟我犯了多大的错似的。

这也不能怪他们,当时我的表现的确实有些过。依稀中,我还能记得些许片段。我记得我死缠着伴娘那劲就跟她欠了我多少钱不还似的。而且,我瞅那个伴娘很是眼熟,老觉得以前在哪见过,特像亲人。

伴娘被我缠得实在受不了,最后不得不跟我喝了交杯酒。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喝交杯酒所用的杯子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杯子,而是近似于古代英雄好汉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时用的大海碗。

除此之外,我还在她的酒里放了味精。这是一个非常绝的招儿,是一个学化学的兄弟废寝忘食好几个月才琢磨出来的。啤酒加味精,神仙也得倒。于是她很快就被我灌醉了。不醉反而奇怪了。

  我美了,乐了。把人灌趴下,尤其是把一个美女(女人被夸张地化完妆后都挺美)灌趴下,我当然高兴,因为女人醉了之后男人会平白无故地增加很多机会。

  那伴娘就是丁艳梅。这时我也想明白了,我和她面熟的原因是她常去啤酒屋旁边的那个网吧。细说起来,我们早就应该算是熟人了。

就这样,我认识了丁艳梅,还着实对她产生了一系列的好感。婚礼结束之后,我送丁艳梅回家,那天很热,她单薄的衣衫根本就不能掩盖她动人的体形,看得我想入非非。

酒醉之后,她对我显得很亲热,除了躺在我怀里动手动脚之外,还在我身上结结实实地吐了一通。我真不知道她在喝酒前吃了多少,我不停地怀疑,这具陌生的苗条身躯里怎么会吐出那么多东西来?

事实上,在送她回家的路上,我们就已经变得相当熟悉了。

 

生活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我理应是个思想活跃而开放的人,特别是针对丁艳梅这样一个独身的女人,自然更是开放:我不仅送她回了家,还把她送上了床。

她躺在床上的姿态很美,尤其是在她喝醉之后。她微睁着两眼,眼中笼罩着迷雾,这使得她本是双眼皮的眼睛看起来更具有诱惑力。于是我没想别的就为她脱下衣服,这样,我就自然而然地看到了那具一生之中也难得一见的美丽胴体……

她赤裸的身体在昏暗的床头灯下显得很有说服力。她说服我一点点地靠近她,最后完全地进入她美妙的身体中……

  整个过程我没受到一点抵抗,她非常地合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一直在迎合我,而且迎合得很好……

她不是处女,我也不是处男。所以,这事情本身就变得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共同度过了一个美丽的夜晚,仅此而已。

喜欢就做,不喜欢就不做。谁也没对不起谁,谁也没喜欢谁。至少,在这个夜晚里是这样。

 

7

 

清晨,我在她的惊叫声中醒来。她的惊叫声吓坏了我,迷迷糊糊中以为屋里进来了小偷。等到我完全清醒之后,她的惊叫声仍没有停止,我这才明白她是把我当成了小偷。

她依然赤裸着身体,不过毛巾被发挥了作用,被她紧紧地裹在了身上。她惊恐万状地冲我喊:“你,你,你怎么在这里?你怎么跑到我床上来了?!”

  我让她小点声,然后告诉她,是她邀请我这么做的,不然我能这么干吗?我可是个懂礼貌的人。

  她说:“你滚,你胡说八道,我怎么会让你……你这个混蛋!”

她这反应确实出乎我的意料,我本以为她会对我无限温存,至少也会对我微笑相向。可现在……

我只得在晨曦中披上衣服,说:“你要是这种反应,咱这么说话可就没什么意思了。你要是真觉得我昨晚上是在犯罪,你可以去找警察告我,说我强奸。”

我想是我的语气起到了某种震慑作用,因为她马上就变得安静了很多。

沉默片刻之后她冲我说:“你把我的衣服拿过来,衣橱在你后面,我要那件绿色的连衣裙。”

我没理她,让她自己拿。然后打开门,离开她的家。

她家的地理位置不错,在有名的“景山”脚下,很静,很美,空气很是清新。走出门来时,天已大亮,我身边三三两两的走过一些晨练的人,有老有少,都步态轻盈充满了活力。与他们相比,我觉得自己的身体虚得很厉害。酒色掏空了我的身体,让我时时都处于疲惫之中。

这发现让我感到自己的生命很不安全,我开始沮丧起来。

 

8

 

下午国庆来找我,没什么事,只是让我陪他去一趟邻市,一百五十公里的路,开他的车四个小时可以打一个来回。如果他要再喝点酒的话,三个小时也有希望。

国庆是我的好兄弟,从小学一年级一起旷课逃学不完成作业开始,我们的友谊维持了二十多年。他现在开一辆小飞虎货车,每天都靠在建筑材料市场里打扑克或者麻将。这种训练使他的眼睛变得特别敏锐,一看到漂亮姑娘他就会兴高采烈地冲上去问:“用车吗?”

他父亲开了一家很大的建筑材料公司,生意很不错,而且他父亲只有他这一个儿子,因此他一点也不缺钱。对他来说,开车纯是为了乐趣,开小飞虎货车更是为了乐趣,反正车便宜,不怕撞。

我没什么事,就陪他上了路。在路上,他告诉了我去邻市的原因:他刚交了一个女朋友,家住那里,上个星期刚从他那儿借了一笔钱回家,说是父亲有病。但他怀疑她撒了谎,所以要亲自去探一下。

“知已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可不能打没把握之仗。”他说,“我怎么听她怎么像是东北人,一口正宗的东北话,怎么听怎么是,可她非告诉我她从来没去过东北。这让我怎么信她?一听就是瞎话嘛。咱又不是傻子,你说是不是?我在她身上已经花了大把银子,到最后要是弄个人财两空,那我哭都没地儿哭去。”

我理解他,也明白他现在的心理,他现在既怕她骗了他,又怕她没骗他。

我挺困,坐在车上就睡起来。他见我闭眼就把我捅醒,一闭眼他就叫我,来来回回三四次之后他说,拉你做伴就是想让你陪着我,大白天你睡个什么劲嘛?

我说我昨晚没睡,去当流氓来着。

他一听顿时来了精神,说你那流氓是怎么当的,快说来听听。

我忽的就想起了丁艳梅的样子,回忆中,她被重新装扮了一翻,显得更漂亮,使我在这飞驶的货车上就陷入了遐想,想入非非。

有了她的影子的陪伴,这一路的行程并没感到多么烦闷,她确实挺能提神的。在这一路上我甚至都想过,如果这辈子天天跟她厮守在一起,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

就是从这时候起,我开始经常性地思考这个问题,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她?

 

国庆猜的没错,他手头的那个地址是一家百货商场,往后是一家寿衣店,往前是一家公共厕所。哪儿都没有她的影子,她就是一个骗子。

在回青岛的途中,国庆骂了一路,只要是能想起来的和恶毒沾点边的词,他都骂了出来。

回青之后,我们找了一家小饭店,没喝酒,简单地吃了点饭,三口两口就解决完。然后我们各自回家。按照我的估计,今天会有大事发生。

果然,当天晚上我就病了,体温达到三十九度。浑身冷得要命,牙齿都在不停地打颤,可盖上厚厚的被子又热得出汗,把内衣都湿透了。冷热交替给我带来了难以忍受的痛苦:浑身的关节都在发紧,嗓子里像被放进了一盆仙人掌,胸腹间的空气似乎已被吸尘器抽尽,脸憋得通红。我甚至感觉自己就要死去了,生命正在一点点地离我远去。

这时候我在想,什么事情都应该有代价,昨天晚上也不例外。这不能怨别人,要怨只能怨我昨晚上行为太过放纵。

有得必有失,天底下没有白占的便宜。你在这儿占了便宜,在别的地儿就得吃点亏,老天对谁都很公平。

半夜里起了风,我躺在床上竖着耳朵听,那动静就像是一个摇滚乐队在演奏交响乐,忽忽悠悠,乱七八糟,里面还夹杂着另一种声音,是酒瓶子炸开的声音,一个连一个的炸。没错,那声音绝对是酒瓶子的声音,而且是青岛啤酒的瓶子,我能听出来。

在破碎声中,我恍惚着又看到了丁艳梅的裸体,她的身体就像酒瓶子那样光洁,极富质感。

 

 

9

 

丁艳梅给我打手机时我正坐在海天大海店的咖啡厅里喝咖啡。我在这儿喝咖啡的原因是我闲得难受,而稿子又写不下去,就只好出来乱窜。好在这家酒店离我住的地方挺近,稀里糊涂的就走了过来。

我对这家酒店的印象很不好,我觉得酒店的服务员对我好像有意见,因为我只要了一杯咖啡,而咖啡是咖啡厅里最便宜的饮料。这具体表现在服务员给我的那个咖啡杯怎么看怎么脏乎乎的,就跟没洗干净一样。我挺生气,就不停地让她给我换杯子。换一个我嫌脏,再换一个我还嫌脏,最后她也生气了,干脆理直气壮地问我,你到底是来喝咖啡的还是来检查卫生的?

我说我闲着,你也闲着,闲着是一种罪过。

小姐白了我一眼,小声嘀咕了一句,我没听清,但不用听清也知道那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她肯定是在骂我。

这时候,丁艳梅的电话打了进来,她办事干净利落,说话也直接,一句废话也没有,上来就奔主题,她说她怀孕了,责任在我,现在得想一个解决的办法。

  这消息让我把刚刚塞进嘴里的满满一口咖啡给喷了出来。我感觉这简直就是莫名其妙,脑子都有些反应迟钝了,只知道抱着电话不停地喊:“什么?什么?你说什么?你能不能再说一遍?有没有搞错呀?怎么就那么巧呀?”

“事实已经这样了,你说什么都没用了,还是想想解决的办法吧。我现在没法多说什么,晚上六点,我在黑蜘蛛迪厅等你,咱把这事给弄明白,不见不散。”说完后她扣了电话,扔下我一个人在服务小姐幸灾乐祸的眼神中发着呆。

我又要了一瓶啤酒,一饮而尽,这次再没有计较杯子的好坏,我是直接对瓶吹的。我吹得太急了,愣让啤酒把自己给呛着了,喷出来的酒水把胸前的衣服都打湿了。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我就是在酒后狂吐也都是吐在别人身上,绝不会殃及自己。

 

 

丁艳梅跟我约的“黑蜘蛛”是青岛一家比较有名的迪厅,有名的原因是这里人多且乱,而且摇头丸卖得特便宜。在那里我觉得眼前的每个人都在不停地摇摆,有真吃了摇头丸的,有假装吃了摇头丸的,反正眼前的所有脑袋都在晃,好像不晃就是可耻的。

这地方挺不错,人声嘈杂中谈什么都挺适合,大家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舞池里那些身材标致的姑娘身上,乱七八糟中没有什么人会注意我们,也不会有什么人能听到我们的谈话。

  她说:“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我要把孩子做掉。”

  我说:“我没意见,你怎么想就怎么做,身体是你的。”

  她说:“那你陪我去吧,医院得让家属签字。”

  我说:“行,随你便。”

  她说:“我需要钱,现在我手头紧,算借你的,以后还你。”

  我钱包里大约有四千块钱,我数也没数,都掏了出来,扔过去,然后告诉她,今天你结账。

  她数了数后说:“这是四千三,我给你写个收条。”

  我摆手说:“用不着,你写了条我也记不住会扔在哪,这钱就算是我给你的营养费,用不着你还,我这可不是施舍,我本来就有责任,你明白的。”

  她没再勉强,把钱塞入自己的钱包后冲我说:“咱们跳舞吧。”

她并不是在征求我的意见,而仅仅是在通知我,没等我起身她就摇晃着长发冲进了疯狂舞动的人群里。她的身体在音乐声中夸张地摇摆,脖子不停地呈圆周形的旋转,长发在她身后左右飞舞。那一幕给我的感观带来了强烈的剌激,我感到她受伤了,而且伤得挺重,以致肢体的疯狂摇摆也丝毫不能掩饰她的空虚。

她就像是一只困在笼中已经筋疲力尽了的大鸟,奋力拼出最后一丝力量振翅高鸣,那声音真让人心碎。

很是奇怪,从她身上联想到这一点,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她上身穿一件露脐衫,下身光腿穿着一条短裙,脚下踏着厚厚的松糕鞋。这是这座城市里今年最流行的少女装束,人群里随处可见,没有丝毫的惹眼。换句话说,她的装扮在万紫千红的少女丛中显得很平庸,怎么找也找不到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

舞厅里的彩灯不停地乱晃,晃得人眼晕。灯火闪烁中我盯了她半天,然后发现刚才的判断并不怎么准确。她的样子其实挺“酷”:高昂着头,身体自由地舒展着,完全陶醉在音乐中,像个自由的天使。她舞得很好,柔软的身躯大幅度地起浮,极具专业水准,足以使高台上的领舞小姐相形见绌。

她跳下舞池来拉我,让我一起跳,我争不过她,就陪她跳了一会。这种运动很是考验人的体力,没一会儿我就出了一身汗,身体几乎要虚脱,我很久没有这么剧烈地运动过了,身体的关节都要生锈了。

这一晚,她和我都成了迪厅中人人注目的角色。

去医院的那天,她和我又成了医院里人人注目的角色。

我们坐着出租车从市南一直绕到市北,因为她说要找一个离家远的医院,怕碰到熟人。她思维的敏捷与周全很让我佩服,在我看来,一个新手要注意到这些细节是很不容易的。但她做到了。

一路上我没跟她说什么话,也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事情已经到了这程度,说什么都是多余,那些多余的话只能惹她伤心。

没有爱情,就不会有果实,即使有了,也只能成为火花,燃烧一瞬,然后熄灭。

 

10

 

在医院里我们吵了一架,这是她事先要求的,因为她觉得做这个手术应该有个理由,至少在医生眼前应该有个合适的理由。我们吵架时发出的声音很大,吵架的内容也很具体,因为只有这样别人才能够搞清楚她做这个手术的主要责任不在她。

我们按照剧本一声比一声高的在医院里大吵特吵,吵完后,我平静地陪她去办了应该办的手续。现在的医院对这种事的态度几乎就是麻木,除了收钱别的根本不闻不问。不过这样也好,省得我们还得再费心思编瞎话。

之后,我觉得对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都尽到了责任,在目前这种状态下,我的义务都尽到了,在她面前我完全可以昂首挺胸了。

我在医院里等了半天,直到抽光口袋里所有的烟,抽得我晕晕乎乎的,就像是喝醉了。

门外等着很多跟我一样的哥儿们,大家见面时都心照不宣地笑笑,很是有趣,也很是尴尬。

手术做完之后,她的脸色很难看。我把她扶上停在门口的出租车,塞进去,然后扔给司机两倍的车费,让司机把她送回家,一直送到家门口。

 

 

我给丁艳梅打电话,问:“你身体怎么样了,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

她想也没想就说:“还行,死不了!”

我说:“别客气,有事你就说,把你弄成现在这样,我有责任。你说什么事吧,我帮你办。我想替你做件事。”

她说:“真没事。”

我没话了,不知道接下去该再说什么,就只好捧着电话愣着。

她说:“你没事了?”

我说:“没事了。”

她说:“谢谢你,现在我想睡觉,我累了。”

这时我才想起来应该干什么,我应该没话找话。于是我说:“今天天不错。”

她愣了一下,说:“你说什么?”

我说:“今天天不错,又刮风又下雨的。”

“你有毛病是不是?我不是跟你说了嘛,我没事,死不了,就是死了也赖不着你。”说完后她扣了电话。

我拿着话筒发了一通傻,感觉自己这电话打的纯粹是多余。

 

11

  这阵子我的情绪很不稳定,常常会没来由地产生种种烦躁感。为此我去看过医生,他们在给我做过一系列收费极高但却毫无用处的检查后说,我得的是一种城市综合症,是城市人工作生活压力太重的具体表现。

我觉得他们是在胡说八道,我既没有工作,生活也很自由,哪儿来的压力?

好在那种烦躁感并不是时时都有的,更多的是郁闷、是发疯。很多人都这么评价我,除去人情因素之外,这种评价仍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在城市里,精神完全正常的男人太少了,这是城市功能所造成的。在我看来,疯和执著几乎是等同的,我完全可以疯起来什么都不顾什么也不想。每到这时,我就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在城市中生活的行为艺术家,正在进行着一项又一项的行为艺术。

这样的结果是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会认为自己的思维不是太正常。

好在发疯的人太多了,多我一个不算多,少我一下也不算少。

我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走上楼顶的平台,我可以毫无顾虑地正视那缓缓而来的黄昏,不需要丝毫的遮掩。黄昏下的夕阳很艳,楼下的车流如潮,车祸频发,一声比一声大的骂街与喇叭声乱得沸沸扬扬。我扶着横杆冲着空中一次又一次地大吼,一遍又一遍地大骂。我不知道自己在吼些什么,也不知自己在骂些什么,但我认真地投入到了其中,这行为本身就让人觉得痛快。

痛快的发泄通常会使我满足,让我感到放松。我的声音在耳畔炸响,越来越大,简直就要把自己送上半空。这一幕太刺激了,但我还嫌不够。最终,我撕开衬衣,赤裸着上身,将衬衣撕成两半,将它们混着我的骂声一起扔了出去。

  碎衣片忽忽悠悠,像两只起舞的蝴蝶,在这座城市的天空中盘旋、飞翔。

它们最终肯定会落下,但落到什么地方,是行人头上,还是臭水沟边,那就没准了。

 

12

 

    对我这种年龄的人来说,友情是最最无聊的东西了,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用。当然,说是这么说,除了那些酒肉朋友之外,我还真有几个说得过去的朋友,我和他们之间的关系说好不好,说坏不坏。我们可以一起打群架,可以一起泡酒吧,也可以一起到歌厅找小姐,还可以互相争着替别人付小姐的小费。但谁也不问谁借钱,因为大家都明白,谁也不可能从谁身上借出钱来。

    小风此前一直跟着国庆混,跟国庆混的原因是他想从国庆他爸那儿折腾出点钱来。据说小风是个骗子,但他的生意做的很好,骗来骗去,骗去骗来,从没看他失过手。他是做广告的,但他总说自己是骗子,广告这种生意就是骗子的生意,做的好就是没失过手,失手就得关门。

    在我朋友中,小风是最算得上朋友的一个。他老是喝醉。除此之外,他唯一的爱好就是买彩票。按照他的说话,他已经发现了彩票的中奖规律,他,就要成为富翁了。

    每个人喝醉之后都有自己独特的毛病,小风的毛病就是对人亲热,让人没办法不感动的亲热。我经常能享受到他这种亲热,于是自然而然地就把他当成了朋友。

    老有人觉得我们可能是同性恋,但熟悉我了之后就会明白,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一碰到漂亮姑娘,我们俩的眼睛睁得一个大过一个。

    好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们一起爱上了一个姑娘。后来他赢了,那姑娘最后成了他的老婆。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就远了很多。

    最近这阵子,青岛每天都在刮风,吹得落叶飘摇,让我心里痒痒的,跟风一样。

    我又见到了小风,是在青岛一家挺有名的酒吧里,当时我一人闲得难受四处乱逛,稀稀落落的人群里,我看到了他。

    他拎着一整瓶芝华士,在酒吧里游荡,他又喝醉了。

    我过去扶他,说我是卫捷,咱们以前是哥儿们。他抬头看看我,说是你,我记得你,来,喝酒,我请你喝。

我不想喝,但他已经把酒瓶子举过了头顶,于是我知道,如果我说不喝,那酒瓶子就会砸向我。

于是我很不客气地把他已结帐的那瓶芝华士全部喝光了,连底都没给他留。我的壮烈让他直伸大拇指,不停地说好,好,好,太好了,哥儿们,你真江湖!

当然,他醒了之后就得换另一种方式夸我了,因为我还以他的名义要了三盒泰山烟、两瓶长城干红、一个大果盘。

我从来都不愿意给别人充大个儿的机会,这是我从小就养成的习惯之一。

 

13

 

  我去海天大酒店的咖啡厅时,王萍已经到了。她一头红发,嘴唇发黑地坐在欧式的咖啡桌后面冲我招手,就像个洋妞儿。我刚坐下,她就告诉我,她跟郝亮离婚了。包括度蜜月在内,正好两个月。

  我正奇怪这时间的巧妙时,她伸手挑了一下我下巴说:“我现在闲着了,你有机会了。”

我赶紧摇头冲她说:“我今天约你出来不是为这事,你要真有这念头,咱们以后再谈,反正大家都有的是空,闲着也是闲着。”

她呵呵地笑,说:“我知道你找我想干什么,你们男人我太了解了。”

  熟悉的女服务员满脸笑容地朝我们迎过来,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我们,今天要特别向我们介绍的酒水是“红粉佳人”。我很清楚这里的“特别介绍”是什么意思,但王萍不知道,她笑着看看我说:“这酒的名字真好听,咱们就来这个。”

  “红粉佳人”很快被端了上来,它的外表很好看,有红有绿。它的内容也很有特色,红的是西瓜汁,绿的是西瓜皮。

  王萍看着我,很奇怪地问:“有没有弄错,这就是‘红粉佳人’?”

  女服务员露出比刚才更美丽的微笑,说:“是,这就是‘红粉佳人’。”

  我笑了,笑得前仰后合。

  王萍也笑了,她冲小姐骂道:“你们真他妈的会起名。”

我跟王萍其实并不熟,她不过是我那“栖爷”朋友郝亮两个月前的老婆,我见她的次数加起来也超不过五次。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亲热得不得了。她说起离婚来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她说这样挺好,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就分开,谁也不欠谁的。这就跟强力胶一样,刚开始的时候有粘性,那大家就粘在一起。等时间长了,粘性消失了,谁也懒得理谁了,那大家就分开,这对谁都好。

最后她说:“你们男人最没劲了,没劲到了极点。”

  我问她:“什么时候想起来要离婚的?“

她哈哈笑,然后告诉我:“从跟郝亮结婚的那天起我就想到了离婚,男人太没劲了,真不如找个女人来做伴。”

我说:“你傻了呀,你变态呢?”

她嘿嘿地笑,说:“我是双性恋,男女通吃。”

  这样的话题我无法驾驭,于是岔开话题,使我们的谈话不知不觉地转移到她结婚时的伴娘丁艳梅身上。这是我所关心的,也是我约她出来的主要原因。

她说丁艳梅和她是大学校友,同级不同班,她学英文,丁艳梅学德文。还有,丁艳梅家在外地,在这里她只有一个姥爷,去年去世后给她留下了一所房子。就是因为这所房子,她才来到这座城市。刚来的时候,她人生地不熟的差点没饿死,后来去做了兼职模特,生活这才好过点。可还是那样,现在这年月,当模特如果不奉献点什么,那肯定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对丁艳梅她最了解,杀了她也不会干出什么丢脸的事来,所以,她现在的日子很不好过。

王萍在给我讲述关于丁艳梅的一些资料后说:“这姑娘不错,如果我是男人,我一定娶她。”我点头迎合她说:“这女人确实不错,身材不错,很有质感。”

  王萍笑了:“说什么说什么呢,你小子想什么呢?行了行了,你送我一套‘资生堂’,我就给你当一回月下老人。”

我想也没想就说:“行,就这么办,事成后我请你啃猪头。”

 

 

王萍是个原则性很强的女人,说话算话。她从我手里拿走一整套“资生堂”化妆品的第二天便给找了个机会,把我和丁艳梅一起约到了海天大酒店的咖啡厅里。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个有风的秋天,风很大,落叶漫天飞舞,美得像一幅色彩艳丽的油画。

熟悉的女服务员依旧满面笑容地朝我们迎过来,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我们,今天要特别向我们介绍的酒水是“红粉佳人”。

  丁艳梅说:“这名字不错,我要一杯,你们呢?”

  我和王萍一起摇头,我们没什么胃口去喝那西瓜汁,不管它到底叫什么名字。王萍要了一杯“烈火燃情”,我要了一杯矿泉水。王萍喝起酒来很有一套,即使“烈火燃情”这种高度数的红酒,她喝起来都是轻松自如,一口一杯。

  我看看王萍的空杯,问她:“喝完了?”

  她点头说:“喝完了。”

  我说:“那你还在这儿干什么?”

  王萍看看丁艳梅,又看看我,然后恍然大悟地笑笑说:“我还有事,那我先走了。”

  接下来便是我和丁艳梅的单独相处。开始时我们着实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我问她:“身体恢复了?”

  丁艳梅说:“还行吧,就那样,你有事?”

  我说:“没事,没什么大事。”

  她问我:“没事你干吗约我?而且还陪上一套‘资生堂’!”

  我乐了:“王萍跟你说的?这家伙真不够朋友。”

  她说:“她跟我够朋友,我们无话不谈,包括你是谁是什么样的人都干过什么坏事。”

  我说:“不可能,我干过什么坏事我自己都不知道,别人能知道吗?”

她说:“你看你,还没怎么着呢,你自己就承认了。”

我说:“你指的是那晚?”

  她顿了顿说:“我不想提那晚上的事,我没有印象,我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干过什么,也不知道别人对我干过些什么。”

  我说:“没关系,我可以帮你回忆,你要同意的话,我甚至可以再做一次,我可以用事实来帮助你回忆。”

  她仰头一口气就喝光了那杯“红粉佳人”。我说:“那不是酒,这种喝法一点用都没有,不会喝醉的。”

  她仔细品了品,然后问我:“这‘红粉佳人’怎么一股子西瓜汁味?”

我说:“没错,这就是西瓜汁。”

这下她也乐了:“这帮家伙可真会起名。”

 

14

 

我们又来到了她家,这次是她主动要求的。本来是说到我那里,但她不去,说在自己的家里才有安全感。

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神态亲密得就像已经认识了几十年,而且谁都没觉得不自然。这一幕想起来是很好笑的。

景山上的槐花开了,白白的,一穗子一穗子,香气芬芳,闻着很舒服。

  在她家里,我们用娴熟的动作接吻、抚摸……

  我扳正她的身体,慢慢脱去她的衣服。她的身体在我的抚摸下慢慢地变软,开始散发出百合般的清香。在我接下来的进攻中,她更是清香四溢……

  她开始尖叫起来,让我停下,她说这不是她今天想要的,她今天只想跟我谈谈,跟我聊聊,跟我沟通沟通。

我没理她,继续我的动作。她开始挣扎,但我不顾她的尖叫,再一次强行穿进她的身体。她开始呻吟,然后紧紧地抱着我。我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她疯狂的喘息与抖动。其实,这才是最高形式的交流,这种交流我们彼此都能获得最大的乐趣。

她的身体真美,美得让我觉得伤害她都是一种心痛。但我还是要抱着她,而且还想没完没了地抱着她。

  整个过程结束后她哭了。她哭着说:“你真不是东西。你把我弄伤了,你把我弄痛了。”

  我说:“又不是第一次了,怎么会痛呢?习惯以后就会好了。”

  她说:“你混蛋,你真是个混蛋,你去死吧!”

  我说:“人生自古谁无死,不过死之前我还有个建议,咱们再来一次怎么样?”

  她开始抱住我,说:“你真无赖,你真无耻,你真混蛋……”

  骂完我之后,她又问:“你是真的喜欢我吗?你说实话。”

  “不知道,我从来就不想这种问题,喜欢又怎么样,不喜欢又怎么样?待在一起开心是最重要的。”顿了一下后我又说:“高明的小偷不会被人逮住的。”

  她说:“那好吧,你告诉我你结婚或是你选择女朋友的标准。你说吧,没关系,就是我不符合标准也没关系。”

  我说:“我的标准很简单。一、她得是女人。二、她得是漂亮的女人。三、她得是既年青又漂亮的女人。四、她得是既年青又漂亮我看着又顺眼的女人。五、她得是既年青又漂亮我看着顺眼她看着我也顺眼的女人。六、……”

  她说:“你行了吧你,你还是上天去找嫦娥吧。”

我伸手环住她说:“你不就是吗?你实话告诉我,当年猪八戒是怎么调戏你的?”

 

 

15

 

丁艳梅的身材美得简直让人窒息。我喜欢有着那样一副身材的女人,疯狂而盲目的喜欢。

除去身材之外,丁艳梅仍然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五官搭配得很和谐,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极有气质。而且,她还有一具能提起男人情绪的身体,足以激发我最大的热情。当然,以上这些好感来得没有任何理由,它所凭借的只是我的感觉,至于其他的,则只凭运气。

丁艳梅很高,有一百七十几公分,但她从来不告诉我她身高的准确数字,我知道这是因为她比我还要稍微高些的缘故。当一个女人比一个男人高的时候,情形只有两种,一种是男人心甘情愿她比自己高,另一种是男人对此耿耿于怀。我属于后一者。

我总希望自己比别人站得高,只有这样,自己的视野才有优势可言。

我一直对丁艳梅能选择我感到意外,我那些莫名奇妙的朋友对此也感到纳闷。但事实就是事实,我们就是成了恋人,尽管不可思议,可也没什么违反常理的。男欢女爱,谁选择谁都很正常。

丁艳梅已经把工作辞了,现在只做兼职模特。她平时没什么事,只有有演出什么的活动才出门。我也一样,这阵子除了必要的出门应酬之外,平时都猫在家里写些乱七八槽的稿子。这相同的生活规律给了我们很多机会,我们充分利用了这些时间,不停地让爱情的温度升高升高再升高。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几乎谁也离不开谁,天天都在床上缠着,好像生活的主要内容就是做爱。

丁艳梅的眼睛很深,我总说她的眼睛像海。每到这时候,她就会说,如果我是海,你就是海里的船,无论怎么样也逃不出我的怀抱,哪怕你是一艘航母。

丁艳梅很喜欢笑,她笑起来的样子特纯粹,灿烂得像个孩童。我喜欢这种笑容。

我甚至在想,我恐怕是真的爱上她了。

 

16

 

“你喜欢这儿吗?”她问我。

我说:“还成,这城市挺不错的,有山有海,你还想要什么?”

“可我不喜欢,待在这儿老有陌生的感觉,老感觉你是主人我是客人似的,不习惯。”

“你这算什么理论?”

“我就是不喜欢,老觉得这是你的地盘,我在你的地盘老是觉得受欺负,还没处说理去,怎么感觉怎么都是你的理。”

“受欺负?有没有搞错?我这么爱护你,而且又知道五讲四美尊老爱幼,咱们还指不定谁欺负谁呢。”

“我就是不喜欢这儿,再过二十年,等咱们都老了之后,我就离开这座城市,回我老家去,你也要一起。”

“你老家?那我不就成了客人吗?”

“你到底去不去?”

“去,为什么不去,我这人的优点就是走到哪儿都不拿自己当外人,跟谁都不客气。”

“你甭觉得委屈,南方水乡的风景是你想象不到的,去了你就会喜欢上那里。小桥流水你懂吧?”

“知道,就是土里土气,吃米饭不吃馒头,我明白。”

“切,不懂装懂。就这么定了,二十年后,回我老家,不见不散。”

“就这么定了,二十年后,我送你回老家,不见不散。”

 

17

 

这年夏天,我所住的那片地幸运地被一家房地产投资商看好,要投资兴建一处超豪华的住宅区。见那家伙那么有钱,我一点也没客气,狠狠地敲了他一笔才把房子卖了。然后就把家搬到了丁艳梅那里。她的房子挺大,我没必要为住所再多花钱。

我们同居之后,生活没什么太大的改变,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以前的延续而已。

父母和大哥的钞票带给我很多坏习惯。例如从不坐公交车,只坐出租车,而且必须是桑塔纳以上的标准车型。为此,我甚至连这座城市的公交车站大体在什么位置都不知道。她刚来到这座城市,公交车站的大体位置也不知道,所以,她也开始陪着我坐出租车,而且必须是桑塔纳以上的标准车型。

还有,我从不在家做饭,一是不会做,二是做得太难吃。为此我一直都在饭店里吃饭,即使在家吃也是到饭店点了菜再拿回家。她刚来到这座城市,自己也懒得开伙,所以她也不在家做饭,一是没地方做,二是自己做给自己吃也浪费时间太麻烦。为此,她开始陪着我在饭店里吃,即使在家吃也是在饭店点了菜再拿到家里。

相同的习惯使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相像。我们住在同一所房子里,睡在同一张床上,用同一个厕所与厨房,接同一部电话,等等。我对这种生活没什么不满意的,她也一样,我们都对这段生活付出了极大的热情。

 

  这段日子里,由于家的迁移,我的生活秩序乱了很多,不再按照以前的生活习惯出入啤酒屋之类的娱乐场所。她的到来分散了我在此方面的很大注意力,好在我很快就习惯了这种生活,它让我有种别样的安适感,也让我有种清新的满足感。

这段生活使我养成了另外一些习惯。我开始喜欢在夜晚敞着窗,并在月光下喝啤酒。

在冰冷的月色中喝着冰冷的啤酒,我会获得一种超脱,在超脱中我还会获得一种舒适,这是我多年养成的习惯的一种变异。它们可以使我在打发时间中获得一种浪漫。

  月色,啤酒,女人……是我在这段生活中接触到的所有浪漫,每一样都与丁艳梅有关。她陪我在月色下喝啤酒,在月色中谈天说地,浅醉之后我们相拥着做爱。我很为她的身体着迷,她的皮肤光滑而洁白,肌肉丰满而结实,而且每时每刻她都在散发着浓浓的百合香气,我一接触到便沉醉得无法自制……

  在丁艳梅跟我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里,我的开销很大,这些无中生有的开销无一例外地都用在了她身上。有时候我甚至都害怕跟她一起去逛街,因为一逛街就得进商场,一进商场就得花钱……

  开始我曾经天真地想:她不见得一直好意思这么个花法,我的钱也不是大海潮上来的。可实际上,她在好不好意思这问题上一直表现得很露骨,在花我的钱为她买东西这事上,她从来就没眨过眼。

于是我只好换一个角度来考虑。漂亮的衣服与奢侈的化妆品可以打扮美丽的女人,而美丽的女人又可以打扮她身边的男人。所以,为她在衣服与化妆品上多花些钱也是值得的,那是变相地打扮自己。

如果不能反抗,那就只能快乐的去接受。只能这么想了,在不满面前你只有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日子才能过得不至于太难受。

我有些怀疑,她花钱的真正原因并不在钱,而是在我对钱的态度上。我甚至猜想,她这是在测试我,看她在我心目中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位置。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18

 

  王萍找到我,说要跟我睡觉。

我没问原因就答应了,在这种时候,只有弱智才会不答应,只有傻瓜才会问原因。说别的都是多余,这事情本身就很刺激就很有说服力。

王萍也是一个很能提起男人情绪的女人,身材也很魔鬼,跟她在一起的缠绵另有一番滋味。我们做爱的过程很激烈,极尽疯狂之能事。

之后疲惫时她说:“咱们这样你不怕丁艳梅吃醋?”

  我说:“都这年代了,这已经不是什么大事了,再说我又没结婚。”

  她说:“还是你行,还是你狠,不过你跟她肯定合不来,我跟她在一起的时间长,这我知道,我了解她,你们迟早得散伙。”

  我说:“可能吧。她想上哪儿就上哪,腿长在她身上,我就是想拦也拦不住。”

  她问:“你真这么看得开?”

  我说:“事情就是这样。再说咱们这样,除了你知我知之外,还能有谁知道?”

  我是在挂五颗星的海天大酒店里包的房间,这种规模的酒店从理论上来讲是不会有任何危险的。服务员已经跟我很熟了,他们告诉我,这里非常安全,如果有警察查夜,他们会提前通知我。所以,与王萍的缠绵我很放心,警察都查不到我,丁艳梅就更不用说了。

  我们做爱结束之后,王萍冲我笑笑说:“你不错,挺男人,我没看错你,没白来找你,我挺满意,咱们回头再约吧。”

  她走后,我在房间里又洗了个澡,叫了个按摩小姐踩了踩背,然后美美地睡了一觉。这一觉我睡得很沉,做了不少梦。其中有一个梦我醒来时还记着。这个梦是这样的:我的世界忽然之间全变了,而且我还成了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

  我不知道梦境可以说明什么样的问题,只知道现实上我有获得了一种意外收获的感觉。事情过了多少天之后,那天那段美妙的缠绵还留在我的记忆中。

  这段小插曲仍没给我带来任何麻烦。包括我在内,都觉得自己是捡了一个便宜。不用付出什么,就得到了一种缠绵一种温存一种浪漫……

  就这样,再次接到王萍电话的时候,我从思想上产生了一种极度的兴奋,在这种兴奋之后,我想到了跟她在一起的种种好处,我们既可以互为享受又互不负责还可以说聚就聚说散就散……

事实上我错了,完全错了。

 

19

 

  我和王萍再一次的相约还是一个夜晚。那个夜晚无星无月,使得本应该美丽的夜晚变得空旷而狰狞。我和王萍那活生生的表情与动作,就像是一台老式的电视机所播出的节目,只有黑白图像,没有声音,如同一段默片……

  忽然间,那默片有了声音,也有了彩色图像。那彩色图像中最真实的一个身影是丁艳梅,她推开门闯进来,出现在我们面前,直愣而呆滞地盯着我们……

  这个问题让我事后很是费解,酒店的门是那种很厚重安全系数很高的铜锁,有钥匙的服务员都不可能在几秒钟内开门进入。那她又是怎么进来的?

  还有一个问题,这个房间号是我那天下午与王萍在订房间时随机找的,就连警察也不可能一下子找到,她又怎么可能这么确切地推门而入?

  这些问题都是我事后才想到的,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全身赤裸着的王萍很亲热地跟她打了招呼,说:“你来了?坐呀,别站着,你喝水还是喝饮料?”

  王萍说这话时亲热的表情就像是在电影院门口而不是床上一样。

……

……

……

  我们回到家后,丁艳梅问我是怎么一回事?

  这仍是一个夜晚,这个夜晚冷、静而萧瑟,窗外迷蒙的雾构成了无边的沉寂。丁艳梅在问我,她在真切地望着我,让我说实话。

  我无言以对。猫不可能永远只吃一种鱼,兔子不可能永远只吃一种草,感情不可能永远只有一种发泄形式,等等诸如此类的念头尽管都在我脑中不停闪现,但我却无法把它们当成理由。在她面前,它们既说明不了问题,也站不住脚。

 但我得找到理由,在她咄咄逼人的目光中我必须得找到理由。于是我说我和王萍以前就是朋友,我们以前就有感情,她想念我,我也拒绝不了她,因为她曾说过她可以为我而割脉。

  丁艳梅看着我,静了半天后她忽然说:“我也可以。”

  说完后,她冷静地拿出我的剃须刀片,在手腕上很利索地划了一道。刀片最初在她手腕上留下一道白线,接着鲜血便顺着那道白线从她光滑的皮肤里渗了出来,越流越多。她看着手腕上的鲜血哈哈地笑,不停地笑。她边笑边伸出舌头,在手腕上舔着,舔着……

  她的嘴变得血红,就像恐怖片里的吸血鬼一样……

  我大叫了一声,自己把自己吓坏了。

  看着面前不停出现的血红,我知道与她之间的一切都该完了,都该结束了,鲜血是很说明问题的。

她已经对我彻底失望了。

 

 

20

 

很难说丁艳梅离开我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想起了很多,有正常的,有非正常的……总之,她还是离开了我,她走的时候没跟我打招呼,也没跟我多说什么废话,她甚至都没提我住在她的房子里这档子事。

一切都没有征兆,她就跟以往的出门买菜倒垃圾一样,很普通,很平静。唯一的不同是她这次出了门,就再也没回来。

她只给我留下了一间房子,在另一间房子上,她套了一把锁,铜制的,很结实,几乎没法打开。

还有,她提走了我三张存折上的钱,几乎是我的全部积蓄。这三张存折加一块,她家这样的房子,买三套都不成问题。

从这点来看,她数学成绩应该很好。换句话说,她一点都不傻,知道什么值钱什么不值钱。

 

21

 

  我从探索频道一个叫做“Discovery”的节目中看到,体积庞大的雄性鲸鱼为求得女伴的欢心而不停地唱歌。它们选择起女伴来毫无条件,碰上哪个算哪个。它们的歌声雄壮而浑厚,充满着鲸鱼间的性感。每一头鲸鱼在唱歌时都有自己的主题,自己的曲调,只要它们愿意,那歌声甚至可以不停歇地持续二十四小时以上。

  在海洋里,鲸鱼的体积是最为庞大的,它们的所作所为也就自然而然地有着足够的权威性,因此,它们做任何事都不会受到其它生物的任何指责。

  按照另一种没得到科学证明的说法,鲸鱼还是一种随意性很强的动物,选择起女伴来也极为粗心,常常高歌半天之后才发现对方原来是同性……

  忽然间,我开始佩服起鲸鱼来,而且无比顽固地佩服起它们来。

  为了鲸鱼,我甚至想改名字,从名字上把自己理解成鲸鱼。为此我去了派出所,说要改名。但那里的警察告诉我,年满十六岁的公民原则上是不允许改名字的。对此我很为恼火,在里面大发了一顿脾气,年轻时我还不懂事,不知道鲸鱼的庞大。现在我傻也傻过了,人也聪明了,活得也像鲸鱼了,理应起个鲸鱼的名字。

可派出所的同志们却不管我这一套,三言两语就把我撵了出来。事实上有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别人承认不承认是别人的事,自己承认不承认是自己的事。我完全可以做到不顾别人的态度只留意自己的思想。事实上我做到了这一点,我已经这样认为了:我就是一头生活在陆地上的鲸鱼。

王萍还常跟我联系,有一次我去她家时,发现了另外一个女人,那女人叫丁艳梅,就是不久前那个婚礼上的伴娘,我想以歌声重新引起她对我的注意。为此我在她身边不停地环绕,不停地欢叫,直到她不得不理我。

  她冲我说:“咱们完了,全完了,都结束了,你别来缠着我。”

  我说:“我来不是为这事,我是来找我的存折。”

  她冷静地看着我说:“你要这么说话就没意思了,钱我有急用,都提出来了,也都花了。你要是觉得我这是在犯罪,你可以去找警察告我。”

  我没法再说什么,只好摇摇头,然后推开门,离开王萍的家。

 

22

 

  我重新恢复了以前的生活。

  我开始谁也不搭理,整天都泡在啤酒屋里,跟一些上了年纪的酒鬼们大呼小叫。喝醉了之后,我们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所说的话也都是自己所关心的。我给他们讲鲸鱼的故事,他们跟我讲鲤鱼或者是草鱼的故事。我们谁都不愿意理别人,只希望别人来理自己。所以,我们在一起,谁也不知道别人在说什么,在讲什么。但我们大家都没有闲着,大家都在说,都在乐,都在喝,都在笑…… 

我开始谁都搭理,哪怕是收酒瓶子的拾荒者收上门来,我也能把他请进来热情一通,侃一侃国外形势国内政策,我闲得太难受了。

我整天都缠着小风、郝亮、国庆以及另一帮子不知到底叫什么名儿的哥儿们姐儿们,不是吃喝就是嫖赌,这几样我什么都干,每天都不重样,轮着来。

……

……

……

  这天晚上,我又病了,高烧不退。

  迷糊中,我听到收音机里传出一首遥远的老歌,曲调与歌词都透出阵阵凄凉,让我没来由地就有了一种沧桑感。事实上,我非常喜欢这感觉,这感觉能带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舒适。沧桑其实是一种资本,证明自己成功或失败,至少是曾经成功或失败过的一种资本。

我很沧桑了,我的心理年龄足以用上这词了。

 

22

 

我终于发现:海誓山盟的唯一作用就是在日后违背它。

 

 

第二章

 

1

 

我挺神经质,因为我总认为我的背后有一个人,我转身的时候,他也转身,我往前走的时候,他也往前走,我后退的时候,他也后退。他的动作很迅速也很隐蔽,以至我总发现不了他。这人跟我很亲近,似乎与我的身体有关,也似乎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我甚至怀疑,组成他全部身躯的就是我的思维,他的手脚皮肤都是我的思维构成的。因而他可以代替我进行有条理的思维,也可以代替我与别人签订一系列的合同。

很多我感到吃亏的合同,我都怀疑他会代替我去签订。例如结婚,例如离婚,例如再结婚,例如再离婚,等等。

我知道我是在推卸责任,但我对此确实有着强烈的郁闷感。

我的生活总是疲惫不堪,我穿梭在各种可能成立的生存理由中间,今天瞅这个热闹,明天看那个好玩,今天晃到这里,明天又奔向那里,总是把自己当盘菜,总以为自己可以正正当当、眉开眼笑地活着,可总也活得不像个人样。

站在我背后的那个人,一定会认为我很无聊。而且,他还知道我的很多爱好。他知道我喜欢不洗脚就上床,知道我喜欢不洗脸就上街,知道我喜欢不用安全套就做爱,知道我喜欢那个叫做丁艳梅的女人,甚至还知道我隐藏最深的那种极其阴暗的爱好。

我的爱好与生活无关,我的爱好与人格无关,我的爱好与品德高尚无关,我的爱好与人生理解无关……只有把这些理论依据都摆出来,我才敢说出我那最古怪的爱好。